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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分配?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钱怎么办?

 神州国土 2023-06-14 发布于河北

     集体土地征收,很多被征收农民经常苦于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钱。别着急,以下会详细解读集体土地征收款如何分配,以及拿不到属于自己的钱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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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补偿项目与费用分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该部分补偿归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权人。

第二部分: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该部分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一般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如果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其他安置单位。

第三部分:征地补偿款,该部分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我们之前做过的案子一般是按照80%左右给被征地村民,20%左右分配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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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只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款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征收土地农民。土地补偿费是由村委自行分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所以土地补偿费分配涉及到每个被征收农民的切身利益,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何召开村民会议,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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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在分配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土地补偿款迟迟未能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怠于行权。村集体领导拍板决定分配方案,不经过村民会议,损害被征地村民的利益等。遇到征地补偿款存在问题的,请务必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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