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黑龙一中年男子,强奸精神残疾女子,导致其死亡,且看法院怎么判!

 刘海蓝 2023-06-18 发布于山东

面对性犯罪,女性普遍都是弱势群体,只有极少数女性能反过来将对方制服。

而在女性中,老年人、孕妇、幼女、残疾人无疑是弱势中的弱势,有一部分施暴者,就是将她们作为下手目标。

【****案件回顾****】

男子王某是黑龙江人,户籍地虽然是在市区,但因为父母在农村做活,他打小就和他们一起住在村里。

他是70后,从小学习成绩就很好,然而,他的父母思想有问题,认为读书多了屁用没有,所以在其读完初中后就不再让他上学。

这在王某心里是道坎,所以刚成年就去外地打工,离着父母远远的。

可王某除了会种地、会养猪,有一身力气,别的干啥都不行,在外面闯荡了多年也不过是普通工人。当年“打死都要混出个人样”的豪言壮语也被生活磨得一干二净。

迫于无奈,王某回到老家,子承父业,但他心里憋着气,所以也没好好干活,家里的地不管、猪也养死不少,父亲恨铁不成钢,什么也不敢让他干。

就这样,一个年近40的人成了啃老族,整日游手好闲,而没多久,他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这天下午,王某在外面溜达完回家时,遇到了同村的妇女赵某。

赵某五十多岁,精神智力有点不正常,说话做事看起来都傻傻的,平常需要家人照顾,外出也要人陪着。而这次,她是趁丈夫浇菜地偷偷溜出来的。

王某看到赵某就上前跟她搭话,两人说了几句后便坐到路边聊了起来。

事情发展到此还很正常,可王某是个大龄单身汉子,孤单寂寞几十年,此刻有些心痒。当他在聊天的过程中渐渐意识到赵某精神智力有问题,于是提出到村民看地的棚子里歇歇,赵某没多想,跟在他身后。

棚子里,王某提出发生关系,赵某并不同意,王某开始强来。

期间,赵某反抗并大声呼救,王某为了让不让赵某发出声音,用手捂住赵某的口鼻,后又扯下赵某的头巾勒住赵某脖子,待赵某不再反抗后实施了侵犯。

事后,王某看到赵某一动不动,此时他才意识到,赵某已经死亡。闹出人命可不是小事,他惊慌不已,立刻逃离现场。

另一边,赵某丈夫浇完菜后就出门了,他并不知道赵某已经外出,等回家后发现赵某不在,于是立刻寻找,自己找不到又喊上亲戚。晚上7时许,赵某的尸体被亲戚发现。

此案的案发时间虽然比较早,但由于王某和赵某走的路是村里的主路,所以有监控,警方根据监控很快就锁定了王某。

案发当晚,王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案件判决****】

从被害人赵某身上及体内分别提到王某的毛发和精斑;尸体鉴定意见;DNA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调取的监控记录等证据,足以认定王某的犯罪事实。

王某违背赵某的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赵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在此案里,王某在聊天的过程中已经知道赵某的精神智力与常人不同,但仍将她带到棚子内,采取捂压口鼻、勒紧等手段实施强奸,并导致赵某死亡。

王某的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大,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重判。

强奸罪一般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像本案这种犯罪性质恶劣、致人死亡的,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终,案件经过一审、二审以及最高法的核准,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写在最后****】

王某或许从来没想过杀害赵某,但在犯罪的过程中,他已经失去理智,在我们看来,造成这样的结果在意料之中,但在王某意料之外。可不论如何,结果已经注定,再后悔也迟了。

意外致死的案件很多,归根到底跟王某一样,没了理智,丢了分寸。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心里牢牢记住法律这条红线,千万不要踏过。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情节稍有改动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