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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浚:“税赋之法,民因资产而有两税,因两税而有科率”。

 流星雨刘鑫 2023-06-20 发布于浙江

范浚:“税赋之法,民因资产而有两税,因两税而有科率”。

范浚《更化》曰:“税赋之法,民因资产而有两税,因两税而有科率”。

这段文本的语句结构是“因...而有...”,表达的是“因为...所以有...”的意思,描述了税赋制度中的关系和逻辑。其中,“资产”指的是人民的财产、土地和家产,这些资产是税赋的基础。两税指的是田赋和户赋,这是古代中国税赋制度的两种主要形式。科率则是田赋和户赋的比例关系,是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率。

总体来说,这段文本在描述中国古代的税赋制度,表达了税赋征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特点。

根据360问答资料:

宋代的赋税特点是,土地税比例占一半都不到,重头是茶盐酒专卖以及商税收入,并且这些收入主要是货币收入。就茶盐而言,自蔡京改革之后通商法成为常例。政府在首都以及重要城市设立榷货务,由商人自发来此**茶盐引,然后凭此去政府控制或监管的茶盐场**茶盐,并运去各地发售。换句话说,这一部分的收入是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不经地方政府的手。
酒专卖和商税稍微不同,酒务与税务是下属于地方的,收入也会先转入地方仓库,再转入中央。酒务和税务的数量服从于地方的经济状况,偏远的县一般只有一个,但经济发达的地区如建康,真州和平江府等,数量就会较多。在这些地区,一个县会下属好几个。值得注意的,酒务和税务的负责人低等的文官或是武选官,这也是宋代最低等的差遣。这一方面的收入会先收集、转入州县的仓库,然后经过发运司转入中央;或者是经过总领所分配给边境的各屯驻大军。
至于土地税,则通过州县下属的吏和职役(政府通过免疫法证钱,并以此雇佣平民出任)征收,与地方的酒专卖和商税一起转运到首都或是边境的军队,部分会留下来作为地方政府的经费及供养地方禁兵。这些实物及货币收入的运输也是由政府组织,以“纲”为单位,并且由低等武选官负责。

宋代税赋制度说明了几个问题:

首先,宋代税赋制度在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是研究宋代经济制度的重要依据。

其次,宋代税赋制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宋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这为税赋制度的变化提供了基础。

再次,宋代税赋制度的变化也反映了当时政治制度的变化。在宋代,政治制度的变化对税赋制度的影响是显著的。

最后,宋代税赋制度的变化也反映了当时社会文化的发展。在宋代,社会文化的发展对税赋制度的影响也是显著的。

总的来说,宋代税赋制度的变化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制度的变化和社会文化的发展,是研究宋代经济制度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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