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刘畅 | 个人主义与中国社会关系结构变动——对“新青年”的个案研究

 花间挹香 2023-06-22 发布于河南

学术人与实践者


学术人,海纳百川,宁静致远,以理解社会;

实践者,知行合一,悟道至善,为关怀天下!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个体如何凭借个人主义话语从传统家庭走向现代共同体,可以呈现中国现代化早期社会关系结构转化的内在脉络。“新青年”个案体现了从传统家庭到现代团体的一种较为常见的转换模式,即“认同—创伤—修复”的叙事结构。其中个人主义话语的工具性作用在于将对传统家庭的怨恨式认同传递和转化为对现代团体的弥补式认同,新青年从“爱有差等”的传统家庭伦理秩序转向在现代共同体中寻求“平等之爱”。这一叙事模式在五四前后具有一定普遍性,现代团体被“新青年”体验和阐释为一种传统家庭共同体的修正、补充与扩展。这提示在“家本位”基础上形成的传统关系社会原理对于现代共同体的普遍主义原理,在抗衡和消解的作用之外,也具有激发其需要、促进其认同的作用。






作者简介

刘畅,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1

引言

20世纪上半期是中国社会由传统过渡到现代的重要时期,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个人主义崛起,推动个体摆脱传统家庭的束缚,进而走向现代国家与革命组织。个人主义首先与传统关系伦理规范相对立,继而与现代团体的兴起相辅相成,构成社会关系结构转化的一项文化枢轴。在这一过程中,它何以能够联结“家庭革命”与现代社会共同体的建构,家庭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之间构成何种关联,尚缺乏连贯深入的分析。本文关注个人主义话语资源在中国社会关系结构变动中的工具性,通过对五四时期“新青年”走出家庭并进行团体生活试验的自我叙事进行考察,呈现个体对传统家庭“脱嵌”与现代团体“再嵌入”过程所赋予的意义,进而理解两种关系原理之间的联结方式。

中国社会关系的结构特点是建立在家庭伦理基础之上的差序格局,关系主义的本质是家族亲情伦理和义务的社会延伸,人与人依据关系的距离等级和义务层次调节各种关系,有亲疏差等而非一视同仁。与此相对,现代团体组织的特点则“像捆柴”,成员的资格与边界相对明晰,个体与团体的关系以普遍主义为主要取向。差序格局对应着需要不断调整界定等级伦次的差序人格,而团体格局与平等人格互为因果。两者间的隔膜构成传统关系原理与现代关系原理的差异,也曾被视为中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即西方人善于过团体生活,中国人偏胜于家族生活。那么,从差序格局走向团体格局的中国社会如何将两种关系原理在意义上进行连接或转换?本文通过考察处于传统文化秩序中的个体何以接受和认同个人主义而走向现代团体,从行动者的意义世界中分析现代团体组织在中国社会得以生成的内在脉络,探讨传统家庭关系原理与现代团体组织之间的关联形态。

这项研究有助于从历史视野中获得关于传统社会与现代共同体相互作用的启示。传统社会与现代国家制度理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受到诸多探讨,两者经常被阐释为国家理性与社会伦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之间的差异和抗衡。以往研究指出,关系社会以特殊主义的生活逻辑替代、消解普遍主义的制度逻辑;国家依靠关系主义的团结机制进行民众的组织和动员,也对这一社会自我保护机制进行限制与改造。如果将国家视为现代共同体的代表,中国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特点,也需要从传统共同体和现代共同体的互动这一角度进行分析。本文追溯20世纪上半期个人主义思潮在社会关系结构变动中的枢纽作用,揭示中国现代团体形成之初与传统家庭伦理的关联,这将有助于从关系原理的层面探讨国家与社会之间在分化之外还存在何种有机联系,理解两者何以共存和并行。

2

个人主义对中国传统家庭与现代团体的影响

1

五四时期的个人主义:兼顾群己

个人的觉醒是五四时期知识精英阐扬的重要思想主题。这一时期个人主义思潮的特点是兼顾个性与群性,既主张个体自主、倡导个性解放,也强调个人价值源于社会,应对他人和群体承担责任。如当时尤为受到关注的“易卜生式个人主义”,推崇“真益纯粹的为我主义”,即“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同时“须使个人担干系”“靠个人的情愿和精神上的团结做人类社会的基本”。与当代中国注重利益满足但缺乏义务与负责意识的“发育不良的个人主义”相比,五四时期“利己”被批判是“假的个人主义”,“唯我”并未获得道义上的正当性。关于个人主义思潮兴起的动因,外因论视其为在西潮影响下,西方文化对传统文化观念的破坏和取代;内因论认为这是传统价值秩序和意义体系衰落后,人们尝试重建生命意义的过程。

从社会结构变动的角度来看,这一时期个人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及个人解放与群体意识相生相伴的特点,与当时文化精英的社会改造方案紧密相关。基于对清末民初政治改革失败的反思,知识分子从国家改造转向自下而上的变革思路,认为社会治理是政治振兴的根基所在,因此试图重建一个更加健康有活力的社会。个人主义作为改造社会的途径之一,旨在批判“家本位”的中国社会没有国家、没有个人、只有家族,力图“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许多研究者也曾论述相近的观点,即在家庭伦理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关系伦理以特殊性原则为主导,以家为本而难以顾及个体和向外推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被膨胀的家族主义所阻碍,导致传统大家庭制度向内不能关怀个人甚至压抑个人,向外不能推至社会和国家。换言之,等差化、私人化的关系伦理难以产生人人平等的实践效果,对于家人、同乡的同情心和对异乡人的冷漠这一内外有别的原则,妨碍形成普遍的国家认同和社会团结。因此清末以来中国知识分子努力解放个人的启蒙之路,便力图将个人从家的集体性中释放出来,把儒家原来要走的扩展身份的道路打通,使传统的家庭伦理扩大为现代的社会伦理。

五四时期文化精英倡导个人主义的重要宗旨在于抑制家本位及其特殊主义的关系原则,促进个体与国家和社会团体之间建立普遍、直接的联系。这可以解释这一时期个人主义所具有的协调性和工具性。其涵义强调个性解放与社会责任并重,意在推动个体“ 内图个性之发展,外图贡献于其群”;通过主张个体的尊严和价值,将传统家庭阐释为一种束缚,鼓励青年从传统家庭共同体走入社会和国家的现代组织共同体。这种工具性质使其与西方个体本位的个人主义内涵有所不同,知识分子对个性解放的阐扬重在通过“重建个人”实现“重建社会”,而并非真正倡导“个体”“自我”的价值。由此可见,现代共同体是中国文化精英人为设计与推动的一项社会改造方案,个人主义被期待成为推动社会关系结构转化、形成现代团体组织的一项重要文化工具。这一时期个人主义是否以及如何发生作用,对于理解现代化过程中社会关系结构的转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些研究指出个人主义作为外来观念在中国社会的传播,促使人们对本土文化进行价值重估,导致家庭伦理发生动摇。但也有观点指出,五四时期反抗传统价值观念的根源是工商业社会冲击农业社会引起,即先有社会基础动摇的发生,才有五四新言论。如对传统家庭的不满与反抗在个人主义思潮进入之前便已有之,长久以来人们牺牲自我以维系家族导致家庭悲剧时有发生;由于工商业发展、皇权颠覆、读经废止和法律变革等因素,儒家伦常秩序在晚清已然松动;现代学校教育与家族制度分离以及职业系统的变迁,使年轻人离开家庭成为必要和可能,也削弱了传统家族主义对个体的约束力。对此,本文关注个人主义作为一项观念与话语资源的工具性,着重理解个人主义在传统家庭关系向现代共同体过渡过程中所扮演的中介角色。

2

个人主义对传统家庭与现代团体的作用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个人主义的内涵,是作为传统家庭伦理的对立面得以阐释,“个人主义”即个人不被家庭压制而享有自由平等的机会,传统家庭则是压抑个体、破坏个性的“万恶之源”。如主张以“个人本位”对抗“家族本位”的代表人物陈独秀,曾猛烈抨击“三纲”造成个体附属于他人而失去自我意志。从既有研究来看,个人主义思潮确实有力地冲击了传统家庭伦理规范——严父慈母的形象趋于暴虐和压制,长幼尊卑的等级观念受到质疑;五四之前,对于名教纲常的挑战大多会受到舆论谴责,而五四之后主张自我、走出家庭的言行得到更多同情和支持。个人主义思潮倡导自由平等思想推动家庭革命,使强调差等的纲常礼教日益失去伦理与法律的支撑;对家庭伦理的批判构成对传统社会关系原理的冲击,基于尊卑亲疏差等之上的关系秩序失去了绝对的正当性。

个人解放的倡导不仅鼓舞个体摆脱传统家庭的桎梏,也呼吁个体走进社会团体组织。如李大钊与郭沫若倡导个人解放的目的在于建立全新的生命共同体,梁漱溟在乡村建设运动中,也曾通过具有个人主义色彩的人生观阐释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关系,以尝试建设中国社会的团体组织。五四运动以后社团活跃,很多接受了新式教育的知识青年积极加入,新式团体成为“新青年”实践文化理想和社会改造运动的重要空间。但多数群体组织生活令他们感到失望,团体的理想成为缺乏现实根基的抽象存在。五四时期与个人主义相适应的社会纽带尚未形成,缺少充分成熟的社会组织和职业团体,导致走出家庭的个体难以确立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但长期而言,个人主义思潮为现代国家培育了新的政治主体,新青年追求个体解放平等的“新社会”,希望靠组织、纪律的力量实现这一理想,走向更强有力的集体性和团体生活,国家、社会、团体、党派逐渐成为传统人际关系网络的新型替代物。关于团体得以形成的纽带,以往研究着重于“修身”和“主义”的作用。五四时期的青年社团组织普遍地强调思想革新与自我修养,以及现实层面的社会改造。思想主张的一致性成为整合个体与群体关系、实现团结的重要方式,注重志同道合、志趣相投。青年团体的发展经历了自治团体、行动团体、革命团体三个阶段,实现团体凝聚的方式从以个体道德修身为组织支撑,转向以“主义”为结合的纽带,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关切、革命信念在内的“主义”,是五四时期新式团体组织的重要凝聚力。

这些表明,五四时期的个人主义推动个体从传统家庭走向现代社会共同体,不仅是启蒙思想家和文化精英的期待,而且在促进社会变革方面发挥了实际的作用。其观念话语对于家本位的社会关系产生强有力的冲击和挑战,推动“新青年”将其认同和忠诚的目标从传统家庭转向新的现代共同体,构成社会关系转变的一项文化资源。但这两个过程如何接续完成转变,尚缺乏深入完整连贯的分析。长久生活于传统关系秩序中的个体如何接受个人主义外来观念并借助个人主义阐释关系形态的转折和过渡?对于中国社会以家庭为基础的传统社会关系而言,现代团体的普遍主义关系原则是否意味着断裂和进步?本文通过考察具体的行动者如何通过个人主义将两种关系原理在意义上相联结,理解现代团体组织在中国传统社会关系中得以生成的内在脉络。

五四以后,一般认为由于“救亡压倒启蒙”以及中国传统思维中“公大于私”的观念,个人主义思潮在新文化运动后逐渐式微并被集体主义取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个人主义的形态,被认为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也由社会主义集体化时期的国家治理所塑造。即个体脱离家庭、亲属组织、地方社区等社会范畴而嵌入国家制度之中,从传统人际关系进入新型的、普遍主义的同志关系,构成“集体主义方式的个体化”,为市场化以后的个人主义埋下伏笔。这与20世纪上半期“个人崛起”同样显示,中国社会的个人主义与现代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揭示了现代化早期社会变动中个人主义的作用,这对于理解中国社会关系结构的历史演变和当下发展趋势都将会带来有益的启示。

3

研究方法与个案研究

作为20世纪上半期受到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走出传统家庭、进入团体生活的个体,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新青年”是值得深入考察的典型案例。个人主义思潮在这一时期的社会影响主要限于知识分子群体,但启蒙思潮与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在当时对整个社会风气具有引领作用,对此后中国革命道路的选择曾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对“新青年”的考察可以分析变动时代的主导趋势,把握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脉络。

其中,本文选取了曾为北京工读互助团成员的施存统作为主要的分析对象,这一个案相对自主地认同和运用个人主义话语,脱离传统家庭走向社会团体生活,并且提供了较为完整自我叙事。工读互助团是新文化运动时期有代表性的新式社团,旨在实践胡适所主张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同时进行“中国人最缺乏”的“团体的训练”。它为“ 受家庭种种压迫,欲脱离家庭另谋独立生活”的青年男女提供兼顾读书与做工的新生活,其成员大多是因抗婚等原因离家的青年。

施存统(1899—1970年)成长于家族传统深厚强固的浙江金华,1919年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期间发表《非孝》一文批判传统孝道,1920年进入北京工读互助团参加团体生活试验,日后成为上海共产主义小组发起人之一,是五四时期从家庭到社会团体、从启蒙走向革命的典型人物。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非孝”是从一家之一员变成社会之一员、从依附性个体转变为自主个体的必经之路,施存统批判孝道的经历被视为“新青年”的代表。因此,对于本文的研究问题而言,包括施存统在内的工读互助团成员,是借助于个人主义观念话语批判传统家庭伦理、走向新式社会团体的“新青年”的典型。

本文借鉴叙事分析的方法对施存统的自述文本进行考察。“叙事实证主义”(narrative positivism)指出,叙事程序按照逻辑顺序相互联系,形成一个叙事轨迹。通过解码叙事序列、理解叙事的内容主题与形式结构,可以呈现动机的形成过程、不同叙事环节被赋予何种意义并如何相联结。这一方法适用于本文的研究目的,通过对施存统叙事轨迹的分析,可以把握个人主义观念作为一项文化资源在从传统家庭到现代共同体转变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揭示两种关系结构以何种叙事脉络实现转折和过渡。进而,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确认和扩展分析结果的普遍意义,通过工读互助团其他成员以及这一时期的更多个案,论述施存统的叙事模式是否体现一定程度的时代共性。这一方法借鉴戈夫曼的“多重例证快闪”(flashing multiple examples),通过简要的例子表明其广泛适用的可能性。最后,本文将研究发现与既有的学术观点沟通交流,巩固论证从个案研究中所提炼的对社会关系结构变动的认识。

本研究主要考察的文本是施存统在工读互助团解散后撰写的生活历程自述,即1920年9月20—24日在《民国日报》副刊《觉悟》连载发表的《回头看二十二年来的我》。《民国日报》在当时普通群众和知识分子群体中具有较高影响力,施存统的文章能够刊出,意味着其中的情感表达与话语模式可以期待获得读者的理解和认同。自传是个体存在的正义证明,这篇连载文章有助于施存统表明行为的正当性、回应当时的质疑,可以较为清晰地呈现他如何认识自己的生活历程、如何体验和诠释从传统家庭到工读互助团的转折与变动。

《回头看二十二年来的我》共有二十一节内容,按时间顺序回忆幼年、少年到青年时期的家庭经历、求学经历及《非孝》事件,直至工读互助团的成立、风波和解散。主要内容包括,自幼在祖父大家庭中与亲戚们的交往,长幼辈分规矩以及父亲在大家族中的弱势地位使他感到压抑不平;小家庭中,父亲的冷酷与严苛导致他两次离家,在母亲一方亲戚家寄人篱下的经历,也令其委屈愤懑。进入书房、学堂、学校后,施存统对师长既有崇敬向往也受其教化,显露出竞争意识和反抗行动;与学校的同辈群体之间多围绕学业、品行进行地位竞争,为争夺和垄断各种资源相互联结,形成小群体之间的势力较量。进入浙江第一师范学校后,他接触新思想并与同学结社办杂志成为活跃分子,师生关系也更为注重志同道合的交往和情谊。1919年母亲去世令施存统对父亲不满,在《浙江新潮》周刊发表《非孝》一文,被视为抨击封建礼教的代表性言论,因此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中断学业。进入北京工读互助团后,他成为积极活跃的骨干分子,但团体生活试验因人际失和、经济入不敷出等原因解散。

同时,施存统的自述文章中体现了明确的自我意识和对个人主义话语的运用。文章旨在表明“我是怎样一个人”;详细描述了人生各阶段的个性、目标、能力、心态等;自我实现的渴望贯穿在每一时期的表述之中,其志向先后包括“做官”、当“将军”“大总统”“工业大家”“大教育家”“革命者”等;文章结尾亦对自己的品性及社会价值进行总结,表现出较为强烈的主体意识。同时,施存统在文中运用了“人格”“个性”“自主”等当时新式的个人主义话语,作为批判家庭、建构团体生活的正当性依据,如写作《非孝》是他第一次表现“反抗的人格”,工读互助团的生活“要算把我底个性发挥尽致的时候”。因此,这一文本可以呈现新青年如何借助于个人主义观念话语从传统家庭走向社会团体。

4

个案分析:从家庭到团体的叙事轨迹与个人主义话语

施存统的自述中主要出现了三种社会关系空间,即传统家庭空间、教育空间(书房/学堂/学校)、工读互助团的团体生活空间,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关系形态。关于大家庭的回忆展现了其注重尊卑远近等级阶序原则的人际关系形态;在书房、学堂、学校与同辈群体的社会交往包含支配与反抗、竞争与联盟,呈现出以强凌弱的掠夺性竞争原则;工读互助团旨在通过共同劳动、共同读书,在平等自主的基础上实现互助共享。本文将聚焦施存统借助个人主义从传统大家庭进入工读互助团的过程,但需要认识到,教育空间的竞争关系形态构成传统家庭与现代团体之间重要的过渡。在一战后中国知识分子反思东西方文明的时代背景下,尝试平等自主的团体生活不仅构成对传统家庭关系的冲击,也力图超越西方进化论式自由竞争探索新型社会纽带与关系伦理。

在施存统的自我叙事中,脱离传统家庭与参加工读互助团前后承继、紧密连接,其叙事结构呈现为“认同—创伤—修复”的U型轨迹。其中重大转折在于“非孝”事件。1919年10月,施存统获悉母亲病危急忙回家,发现垂死的母亲没有得到充分医治,缺乏生活照料。他借钱请父亲照顾母亲,但父亲以节省不必要的支出为由拒绝。施存统感到无法悖逆父亲遂悲愤之中离家,回校写下《非孝》一文抨击孝道。文章刊出后引起社会争议,迫使他离开学校,进入工读互助团。施存统对这一事件的叙述包含强烈的负面情感,“人格”等个人主义话语自此开始使用。本文以此为重点对叙事脉络进行分析,发现个人主义话语与其说是主张摆脱纲常礼教的束缚而获得个体解放,更在于表达一种对传统家庭共同体的“怨恨式认同”,即遵从父权而导致亲情被压抑,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团体生活力图通过平等的关系实现情感满足。

1

个人主义话语与家庭批判

施存统对家庭生活的回顾中,只有和母亲有关的叙述出现过温情与眷恋的表达,对大家族里的祖父、父亲及其他长辈主要是不满和怨恨,且负面体验不断累积加深,直至母亲病逝后与家庭的关系落至谷底。怨恨情绪主要指向等级与伦次造成不均等和压抑感。如对少年时代的回忆中,家族的长幼辈分常常成为待遇不对等得以合理化的依据,令施存统觉得被欺压而“积不能平”;父亲与祖父关系冷淡导致小家庭在家族中处于弱势地位,自己与别人发生矛盾时,父母在“积威之下”“不敢说几句公道话”只能通过惩罚他来换取安稳,令其感到屈辱和压迫。尽管家境殷实,分家时祖父分配不均,施存统父亲仅分得较少财产,致使此后小家庭生活拮据等。家族之内“处处受人欺侮”的体验令他“慨然以'报仇雪耻’为己任”,将复仇的希望寄托于做官和“中状元”。

在小家庭里,施存统表述父亲曾对他无故打骂,并在他生病时逼其做农活,致使他“万难忍受”而于十六岁时离家出走。他描述当时的心境:“我对于父亲底行动,待遇,从来不敢当面反抗;但是背后却恨入刺骨的!唉!父子骨肉,今乃如此,尚何言哉!”“不敢当面反抗”是遵从父子之间的关系规范,“背后恨入刺骨”是对父亲的情感需要受到损伤时的内心感受。对于施存统来说,作为儿子服从父亲权威的原则占据主导而压制了他的亲情满足,情感痛苦难以调和。于是离家出走成为无奈中反抗父亲、解决情感创伤的方式。但他投奔亲戚未能获得道义依据和经济资助,最终被送返回家,传统家庭伦理秩序以及社会环境无法为他的抗议行为和情感满足提供有效的支持。

与之相对应,1919年父子关系决裂导致施存统再次离家,但这一次他获得了思想资源和经济支持。施存统表述他批判孝道的动因包括“新思想的启发”,但首要原因在于“事实的刺激”。新思想的启发是指他进入浙江一师后阅读《新青年》等杂志,受到包括个人主义在内的启蒙思潮的熏陶。他最初读批判孔子的文章时“心中大怒”“即弃书而走”,渐渐觉得“倒也骂得有点道理”“受他无形的感化”,及至发展为“大表同情”,“做了一个《新青年》的半信徒”。但他对新思潮仍有所保留,直到1919年下半年“就全体都赞同了”,因为其间发生了“事实的刺激”——如前所述,母亲病危时,父亲再次以权威原则拒绝儿子医治和照料母亲的建议。父亲的专断和绝情令他“气杀、闷杀”,“这种'非人’的待遇,叫我这个'活人’看见怎样忍得住?我脑筋中受了这样一个极大的刺激……”而他未能找到约束父亲行为的方式,再次愤而离家。从施存统的自述和《非孝》内容的各种转述来看,对孝道的抨击与此前成长历程中关于家庭生活的不满一脉相承,即充满对个体的威压强制而亲情淡漠,因此呼吁打倒不合理的孝和行不通的孝。在观念上,社会变动与启蒙思潮使他能够获得批判性言论与建设性行动的空间——个人主义为其提供了正当性依据,原本对家庭与父权的不满难以获得伦理支持,转而通过新观念、新话语得以表达和释放;同时在生活出路上,公开发表《非孝》虽然受到抨击,但得到新文化运动的呼应和支援,施存统经陈独秀介绍进入工读互助团,获得实现经济自立和继续学习与发展的机会。

施存统被视为五四时期以个人主义进行家庭革命的典型案例。他以“反抗的人格”批判孝道,是否仅如当时文化精英倡导个人主义所期待的那样,旨在摆脱纲常礼教的束缚获得个体的自由解放?首先,施存统在主张自我意志、拒绝对父亲承担尽孝义务时,重点表述自己无法实践孝道出于迫不得已。“我本来拿起笔来做题目的时候,不是'非孝’二字,是'我决计做一个不孝的儿子’十一个字……”“我不是' 无故非孝’的人。我的非'孝’,是有历史的。”他力图表明离家和非孝是受到极大刺激后忍无可忍的行为,表达了想遵从孝道却从情感上难以实践的悲愤。相应地,从其自述来看,他在家庭规范与情感之间产生剧烈冲突,也源于对传统家庭伦理秩序的强烈认同,即一直受“圣人之教”“道学”的熏陶而执着于做“孝子”。他自幼习读《三字经》《孝经》《论语》等,母亲也常讲述“忠孝节义”的故事,“希望我做一个忠臣孝子”;即便对祖父和父亲有强烈的不满和怨恨,他依然不愿背离“孝道”,“我在读《孝经》后,《非孝》以前,都是想做一个孝子的”;离家出走是因为“我即使要做孝子,也无从做起……”正是由于忠实于传统伦理规范,施存统在顺从父亲权威与亲情满足之间才体验到难以调和的矛盾和痛苦。

其次,“人格”“人性”等新式话语用以抗议父权的恣意性、压制性造成他未能为母亲尽孝,留下痛苦和遗憾。“假使我和我父没有名分的关系,则对于我母的事,尽可自由处理;现在有父亲拿名分关系从中作梗,便使你动弹不得!”批判强制性的父亲权威,不仅在于其阻遏个体的自主性,更在于由此损害了亲情。施存统抨击家庭中的等级规范,“名分主义”“不知制造了多少罪恶”,进而以“真情”抵制“强制”。他回想十多年来自己对父母的态度,认为“自己对于母亲的'孝’是出于自然的真情,而对于父亲的'孝’只是受旧礼教的影响,不得不顺从”而已。他所不满和愤慨的是膨胀的父权抑制了“和和乐乐”的亲情。“假使没有这种道德的束缚,吾父如此不当的行为,我一定要极力反抗;而平日父母子女之间,一定能够和和乐乐。”施存统批判孝道和旧礼教的束缚,其核心在于表达亲情匮乏的创伤感和对亲子之情的渴望。相应地,他主张在家庭中以平等的爱代替不平等的孝道。

因此,在施存统的叙事中,个人主义话语较之于从新思潮的立场上冲破家庭的网罗、追求个性的自由与解放,更应视为认同和遵从家庭伦理规范的个体申诉权威原则阻遏情感满足。施存统的困境可以从传统家庭伦理重义务轻权利、等级之间互惠义务不对称等特点来阐释,除此之外,施存统的个案显示家庭秩序中若父子关系父权扩张,会使基于纵向等级的权威原则突出而亲情原则受到遏制。在此情境中,个人主义话语的运用并非单纯对个体权利的主张以及对传统家庭规范的真正反叛,更在于抗议这一时期传统家庭生活中权威原则与亲情原则之间的失衡。这一困境中所体验的缺憾,被投射于工读互助团的团体生活试验之中。

2

个人主义话语与团体生活试验

在新旧观念交锋的时期,“非孝”事件后施存统受到各方压力离开浙江一师,进入北京工读互助团。这一团体生活试验自1920年1月开始,3月下旬解散。其宗旨是“人人作工,人人读书,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其间团员勤工俭学,工余去北大上课;团员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以及教育费用等由团体供给,工作所得也归团体公有。工读互助团是“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的实践,施存统也将这一时期表述为“个性发挥尽致”。他通过个人主义话语抨击传统家庭的差等秩序压抑情感需要,与之相应,作为个人主义实践的团体生活试验注重平等协商和情感融合。

工读互助团强调平等自主,其激进实践甚至造成了团体内外的困境。如为了追求“彻底”的平等,施存统等人“无论写给何人的信,总是直称其名,不肯有丝毫假借”;另一成员俞秀松在向父亲筹措路费的信中也直呼其名“韵琴同志”,这些行为被胡适、蔡元培等人批评为“太骄傲”和“小孩子胡闹”。同时在团体内部,重视个体自主性和平等交往必然伴随差异与多元性,容易形成意见冲突。团员们每遇到问题,常常发生激烈的辩论甚至争吵。团员内部的矛盾冲突造成人际失和,成为经济难以维系之外导致工读互助团解散的重要原因。施存统称自己在团里“是一个态度最难看的人”,时常与其他团员发生冲突,并在文中为自己“骂人”与“被人骂”的事情进行解释和辩白。从关系结构的转变来看,借由个人主义走出家庭的个体强调去差等去依附,但平等自主的个体之间如何建立有效的交往规则进而凝聚形成团体面临挑战。

工读互助团为实现团结采取的措施,是在思想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情感的一体化。他作为“团中的急进派”成为主导团体协商的骨干分子,秉持“我即是团,团即是我”的主张,他解释其目的“并不是有做首领的思想;但实在有以我底主张支配全团的野心”。即试图用自身意志统一思想,以高度同一化的形式实现团结。他曾声言如有和团底宗旨不合者,应当立刻退团,导致少数不赞成的团员“非常受迫”而指责他是“专制魔王”。思想一致被视为情感高度融合的前提,主张不同者被认为与团体的情感不深而不能继续留在工读互助团。许多人自愿退团,留下来的人则被视为“同床异梦”,会阻碍团结而受到排斥。工读互助团先后加入过二十一名成员,但解散时只有十一名团员。此外,团内多数人也认为“工读互助团是'终身以之’底团体,凡是团员,都该一心一意尽忠于团体,团的利害,就是个人的利害”。情感的一体化被视为独立自主之个体紧密联结、实现整合的必要条件。

同时,情感的释放与满足对于团员之间的交往互动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为寻求婚恋自由而脱离家庭的青年进入工读互助团后,期待在其中同时实现情感交往和参与社会改造的愿望,团体生活试验因而被称为“革命与恋爱的乌托邦”。施存统也曾因恋爱的烦恼一度陷入消极,“昏昏沉沉”而对团体生活“冷淡了许多”。关系失和成为工读互助团走向解散的重要原因,也证明了情感诉求在团体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关系龃龉之后,“彼此感情渐渐隔阂,团体精神渐渐涣散”;而且“这种精神的涣散,实在比经济还要危险”。由此来看,团体生活的理想形态是在平等自主的基础上实现情感的融合与满足。但如前所述,前者带来的差异多元化与后者注重高度同一化之间相互抵牾而且未能得到有效调和,平等诉求与情感诉求的共同作用造成团体纽带脆弱易散。

从情节结构与叙事脉络来看,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团体生活建构与对传统家庭伦理的批判相辅相成。首先,传统家庭生活中的压抑感、创伤感成为施存统走向工读互助团的重要动力。“我如没有亲身受过这苦痛和虐待,我决没有现在这样的了解;我的从事改造社会和破坏家庭,也决没有现在这样热心。”施存统在接触新思潮以前,曾为报复大家庭而渴望通过读书中状元、做大官,但科举制废除后靠读书做官的上升流动途径失效,愤恨中离家出走后,投奔亲戚无望只能返家。传统社会的制度环境与文化秩序无法为他提供“复仇”的途径,而个人主义和团体生活试验为他打开了一扇窗,成为他平复怨恨、补偿不满的空间。进而,施存统的个人主义话语在团体生活中较之于抗议传统家庭压抑自主性诉求,更着重于追求家族亲情式的情感连带,团体生活试验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家庭生活中亲情体验挫折和匮乏的弥补。施存统抨击孝道是“一种不自然的、单方的、不平等的道德”,期待用“自然的、双方的、平等的新道德去代替它”,即“出于人类天性的'爱’”代替传统的孝道。他通过未能对母亲尽孝的遗憾,表述认同互助博爱的社会图景,相信“共产的时候”“无论任何人都一样亲爱,生死病痛都随时随地有人照料”,“人类是应该自由的,应当平等的,应当博爱的,应当互助的”。对于施存统来说,以自由、平等、大同为宗旨的团体生活,呼应着传统家庭生活中的不满与缺憾。

由上来看,团体生活中追求平等自主关系基础上的情感融合。个人主义话语传递了对传统家庭生活中等级权威原则遏抑亲情需要的匮乏感和创伤感,相对于传统家庭伦理的“爱有等差”,工读互助团力图实现“平等之爱”。

5

个案的普遍性:个人主义与社会关系结构变动

在施存统的叙事文本中,对家庭生活的不满、个人主义主张、团体生活试验以及走向社会革命,构成连续发生、前后承继的发展过程,是外界新思潮与个人生活体验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系列因果关系链条。从传统家庭到新式团体,呈现为“认同—创伤—修复”的U型情节曲线,“新青年”对现代共同体的想象与设计,呼应着对传统家庭伦理弊端的不满,注重平等平均与情感融合。这显示出个人主义观念话语作为关系结构转换的枢轴,承载并传递了传统家庭生活中个体难以获得满足的需求与期待,关系结构的转变意味着个人生活从失衡到重建。个人主义的工具性作用在于,其观念话语构成一种中介,将对传统家庭关系原理的“怨恨式认同”,传递到新式团体生活中,促成对现代共同体的“弥补式认同”。

1

作为传统家庭之拯救的现代共同体

“认同—创伤—修复”的叙事结构可以得到相关个案与研究成果的进一步确证。首先,工读互助团的成立部分源于对传统家庭生活的不满。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其成长经历与母亲在大家庭生活里的负面体验构成他主张家庭革命的重要动力;1919年发生女学生李超被旧式家庭迫害致死的事件,胡适便以此为契机写文章唤起社会对传统家庭伦理弊端的广泛关注,而这正成为推动王光祈发起工读互助团的直接导因。其次,对于北京工读互助团的其他成员来说,团体生活对于他们而言不啻是一种拯救困境的希望。如青年女性李欣淑被父母阻止求学并逼迫成婚,她进入北京工读互助团后感受到“旧道德”没有的互助精神,将其描述为“不幸中之大幸”;另一男性成员鲁彦同样抗拒家里强迫的包办婚姻,对他而言进入工读互助团意味着摆脱依附寻求自主性,力求在社会上取得独立的人格。这些表明,新式的现代团体生活实验在外来启蒙思潮的引领之外,也由传统家庭生活的弊端而激发;团体生活为个体解决传统家庭生活中的困境提供了新的资源,在参与者的个体经验中呈现为修正和弥补的途径。

进而,这一叙事模式在20世纪上半期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较为典型且广为人知的案例如作家巴金,自幼生活在传统大家庭中,感到长辈的威权“像磐石一样沉重地压下来”,认为只有良好的组织才能保障个体自由;许广平为抗婚离家求学后,积极参加志同道合而自由结盟的同志群体,以获得新的归属感。参加团体组织的新青年往往“感受社会的苦还比较少,感受家庭的苦实在太多”。以往研究侧重于论述新思潮和家庭革命的号召改变了新青年对旧家庭的观感,本研究的事例显示在五四前后,人们也为了表达对传统家庭伦理的不满和抵触而积极地“拿来”个人主义话语,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新的社会纽带。新式团体的关系原理较之于被动接受的外来陌生事物,在个体的生活体验中被期待成为传统家庭生活困境的拯救。

施存统在工读互助团失败后走向国家和社会主义革命,可以视为对现代共同体弥补式认同的扩展。个人主义话语并未随着团体试验的失败而消失,施存统在回忆文章的末尾详细总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列出十项自己为人的特点,决意“要做一个更好的人”,并呼吁“要改造自己”。同时他反思互助团的失败认识到,个体真正实现独立平等需要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支持,“须从根本上谋全体的改造,枝枝节节谋一部分改造是不中用的”,把走向社会主义革命表述为保障个体真正实现平等自主。个人主义内在化为进行社会改造和探索中国现代社会秩序的重要依据,这一点也是五四时期的共同趋势。1920年代的文化精英主张“救国即救自己”,引导青年把个体日常生活的苦恼和挫折转换为对社会问题与国家命运的思考,经常将恋爱、家庭、学校甚至买不起书的困惑烦恼,都阐释为需要通过改造社会的行动加以解决。以往研究认为,新文化运动中个人解放和自我意识的塑造进一步激发了改造社会的激情,追求独立自主的“新青年”逐渐从关心个人生活解放转向关心整个社会的解放,成为后来倡导社会主义的“进步青年”。基于本研究的分析,从社会关系结构转型的角度来看,团体生活实验对传统家庭生活的拯救叙事促进了对新式团体的弥补性认同,拯救叙事进一步延伸和推进,将这一弥补式认同向整个国家共同体扩展。

2

重构情感满足的现代共同体

施存统个案中的时代共性显示,在“新青年”个体的经验和话语中,从传统家庭到现代共同体的转换动力一定程度上源于传统家庭伦理规范中,等级化权威原则抑制了个体的情感满足。差序格局包括尊卑等级的纵向阶序和亲疏远近的横向等差,这种关系结构蕴含的基本精神价值是以爱为主的“亲亲”和以敬为主的“尊尊”。在这个结构中,行动者遵从纵向阶序的同时,重视自然情感所形成的伦次,形成融合理性与亲情的秩序规范。而施存统关于家庭的记叙显示,父权扩张缺乏约束,权威原则抑制了情感,基于个人主义观念而建构的团体生活,力图在平等的关系中实现情感满足,期待以新的形式满足遭受挫折的需求。以往研究指出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关切、革命信念在内的“主义”,是五四时期新式团体组织的重要凝聚力。本研究提示,在新青年的生活体验中,现代团体生活成为传统家庭伦理秩序僵化后亲情关系失衡的拯救与修复,在思想立场的一致性之外,情感的释放与融合也是中国现代团体生活中的重要诉求。

这一点可以获得诸多佐证与支持。儒家的伦理观是“因情而有义”,费孝通将家本位差序格局的特点概括为“情感取向”,中国社会的家族关系中特别强调一体的关系与仁爱之情。而当五伦中的三伦上升为三纲时,外在的强制性由此产生。于是传统礼教“理至而情不至,孝的意义本已丧失。儒家想存礼以存情,于是孝变成一种虚文”。梁漱溟也指出其时中国礼俗“原初的精神意义尽失,而落于手段化、形式化……同时复级顽固强硬”。“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的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这些论述支持本文论证的合理性,表明传统家庭伦理规范趋于强制和僵化,以遏抑个体情感为代价,维持家庭作为联合体的等级秩序,而个人主义话语用以表达对僵化的等级原则压制亲情原则的不满,进而在所建构的团体生活中寻求平等自主和情感融合。新式团体生活在去等差性的交往形态中追求情感的满足,从“爱有等差”走向“平等之爱”。由此来看,传统家庭伦理成为现代团体生活的建构基础,它曾激发个体对新式团体的认同。

脱离传统纽带的个体寻求独立自主的同时,强调“博爱”,追求情感融合,也是五四时期社会运动和社会改造思想的共同特点。当时的个人主义者大多也是“大同主义”者,如陈独秀提倡“将爱情扩充到社会上”,主张“现代道德底理想,是要把家庭的孝悌扩充到全社会的友爱”;周作人、蔡元培、李大钊等当时个人主义的重要倡导者均抱有“人类相待”“四海之内皆兄弟”等博爱的世界化情怀。新青年群体的共同体理念普遍重视道德与感情的一体化,所期待的是“解放自由的我,和一个人人相爱的世界”。五四时期接受新思潮,迈向现代化的青年个体,在追求人格独立和个性解放的同时,渴望融化于“以感情联系为基础的大同社会”。进而,个人主义思潮参与塑造了个性解放与大同团结相统一的无产阶级新人特征,影响了此后中国的现代化道路。

这些表明,施存统个案中传统家庭共同体与现代共同体之间的关联及其特点,在五四时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个人主义主张的背后是这一时期传统家庭生活中权威原则与亲情原则之间的失衡,在“摆脱桎梏”这一反叛的表象之下,蕴含着对大家庭式情感融合的渴望,并通过团体生活建构平等而富于情感的关系纽带。传统家庭生活中期待与现实的落差,使现代团体组织被期待成为家庭之外提供生活保障与情感寄托的安身立命之途。个人主义的观念话语将对传统家庭的怨恨式认同传递和转化为对现代共同体的弥补式认同,这种认同进而扩展至国家命运共同体。

基于本文分析,二十世纪上半期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从传统家庭共同体到现代共同体的转折不仅由于知识精英的倡导和推动,在新青年个人体验的层面,现代团体曾被视为对传统家庭关系困境的拯救、修正和补偿,对新式共同体的认同包含着因家庭生活不满而促成的“弥补式”认同。这提示,现代共同体在传统家庭共同体的基础上被催生和形成,在“家本位”基础上形成的关系社会原理对于现代共同体的普遍主义原理,在抗衡和消解的作用之外,也具有激发需要、强化认同的作用。从社会关系结构变动的视角来看新青年走向社会主义革命,是在传统家庭共同体与现代国家共同体两种原理的互动和融合中,继续追寻“平等之爱”的现代化道路。

责任编辑:学术人与实践者

文章来源:《湖北社会科学》2023年第5期,注释从略。

(本订阅号仅用于学术与思想公益,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