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内求平175:自强不息,积小而大,非精进乎丨熊震、吴皓联袂新著《精进:技术派青年律师的成长之道》付梓上新 买方(提货人,简称方): 身份号: 联系电话: 地址: 卖方(出货人,简称方): 身份号: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乙双方买卖合作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产品情况 二、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双方在确认货物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签署本出货单(简易买卖合同)。甲方分 次付清货款总计 元(大写: )。 第一次付款为20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 第二次付款为20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 第三次付款为20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元(大写: )。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乙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丽江市古城区的古城区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因提起诉讼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保全险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等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合同双方和法院可按本合同中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司法送达,双方同意按本合同中联系方式传递的信息一经发出即视为有效送达,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微信、邮件、邮寄、当面递交等方式。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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