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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

 感悟zs 2023-06-30 发布于河北

助人为乐”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公民在助人为乐做好事中,不计报酬、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和谐、健康、向上的风尚,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各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是一种有力的抵制。

在“助人为乐”中“点亮自己,照亮别人”,既帮助了他人,又净化了自己灵魂,升华了人格、丰富了精神世界,提高人的素质。如果人们都不讲助人为乐,自私自利甚至尔虞我诈,那么社会就难以顺利发展,人们就会寸步难行。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将不再会看到别人得不到帮助时焦急的脸庞。乐于助人,帮助了别人也快乐了自己,通常心地善良、与人为善、经常帮助别人的人,心中也总存欣慰、愉悦的感觉。这不仅仅是帮助了别人一次忙,更是温暖了一颗心,复苏了一份希望。

常做好事,做善事,就会觉得能使别人快乐,自己心里也快乐。只不但体现崇高的做人境界,而且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和激励,体会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只有把为他人谋福利当作自己的义务和幸福,树立正确的处事观,遇事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要树立正确的知行观,到社会的大课堂中去锻炼、去实践,在千百次的实践中去铸造自已良好的道德品质。

助人为乐大量的是“于细微之处见精神”,靠平时的点点滴滴来体现。要有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的精神境界,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情操,有想他人之所想、急他人之所急、不惜牺牲自己去换取别人幸福的宽广胸怀。

做一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人,尽力为他人排忧解难的人。例如在公共场所,主动搀扶老弱病残,给问路人耐心指路,见到群众有难相求热情给予帮助,等等,都是助人为乐的具体行动。

毛泽东同志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人要跳出个人主义的狭小圈子,同那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自利观念,以及“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思想彻底决裂。

人应该把助人为乐作为培养自己优良的道德品质,为社会多作贡献的目标,为人民做有益的事中,净化自己的灵魂,实现美好的人生追求。

荀子曾说:“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道不可坐论,德不可空谈,归根到底要落实到行动上。

有的人想“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做了好事,想让别人知道,想自己出名,这与“助人为乐”精神格格不入,这样一来不是在助人,弘扬美德,而是借机捞取政治资本,不是为他人,而是为自己,这种人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来。

助人为乐不在事情大小,只要是好事,都应该做,都有责任做。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如在公共场所看到果壳纸屑拾一下,出门乘车给老弱病残让个座等,举手之劳。“粒米成箩,滴水成河”,只要肯做好事,坚持做好事,道德修养就会象树一样越长越高,象水一样越流越大,从而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而言之,助人为乐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道德准则,永远是道德生活的主旋律。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把每一颗善良的心都变成道德的高地,让温暖的涓涓细流汇成和谐的滔滔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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