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近期频繁被学员提问,也是实务中很常见的一个业务情形。 老板为了节约开支,把自己的住房租给公司作为办公场所,那么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老板需要缴纳哪些税?咱们今天就来好好说道这个问题; 首先,老板方面,一般涉及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但具体还得看实际租金是多少,以及是开具普票还是专票;不同情形下税负率会有所不同。 我整理了下,老板需要缴纳的税费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形:(以深圳为例) 1. 不含税月租金≤150000 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收综合征收率为 2.5%; ①房产税 4%,减半征收为 2%; ②个人所得税核定税率 0.5%; 个税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法定税率 20%,出租住房享受减半征收,税率为 10%;实务中个税大部分直接税局核定征收,因为个人一般无法提供合理、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所以,在开票环节税局一般直接核定征收个税; 2. 不含税月租金≤100000 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收综合征收率为 4.0525%; ①增值税 1.5%; 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②房产税 4%,减半征收为 2%; ③个人所得税 0.5%; ④城市维护建设税 0.0525%;享受减半征收; 从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不含税月租金>150000 元,无论代开普票还是专票,税收综合征收率为 4.09%; ①增值税 1.5%; ②房产税 2%;享受减半征收; ③个人所得税 0.5%; ④城市维护建设税 0.0525%;享受减半征收; ⑤教育费附加 0.0225%;享受减半征收; ⑥地方教育附加 0.015%;享受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 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自然人可适用。 那你想问了,可不可以举个实例啊,我是一看就懂,一动手就残啊。 当然可以了,马上安排。 1. 如果老板每个月收取 2 万元租金,且开具普票,需要缴纳多少税? 房产税:20000*4%*50%=400 元 个税:20000*0.5%=100 元 合计缴纳 400+100=500 元 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了,为什么这里不需要用不含税价去计算相关税费? 那是因为月租金 2 万开具普票,税务局代开的是免税发票,税率栏是***, 所以该笔业务的不含税金额其实就是 2 万。 2. 如果老板每月收取 5 万元租金,且开具专票,又需要缴纳多少税呢? 增值税:50000/(1+5%)*1.5%=714.29 元; 房产税:50000/(1+5%)*4%*50%=952.38 元; 个税:50000/(1+5%)*0.5%=238.10 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714.29*7%*50%=25.00 元; 合计 714.29+952.38+238.1+25=1929.77 元 ; 我们来校验下综合税负是不是 4.0525% 1929.77/(50000/1.05)=0.04052517; 校验过后,大家可以看出,是一致的。 3. 如果老板每月收取 18 万租金,又需要缴纳多少税呢? 增值税:180000/(1+5%)*1.5%=2571.43 元; 房产税:180000/(1+5%)*4%*50%=3428.57 元; 个税:180000/(1+5%)*0.5%=857.14 元; 城镇维护建设税:2571.43*7%*50%=90.00 元; 教育费附加:2571.43*3%*50%=38.57 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2571.43*2%*50%=25.71 元; 合计:2571.43+3428.57+857.14+90+38.57+25.71=7011.42 元。同样,我们来校验下,综合税负是不是 4.09%; 7011.42/(180000/1.05)=0.04089995; 可以看出,是非常准确的,没有没问。 聪明的人,是不是已经发现了,少缴了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能想到这两个 税种,说明你的财税专业知识已经是很扎实了哈; 但是,对于印花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上对个人出租住房是有免征政策的; ①印花税法实施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执行免征印花税政策,书立租赁合同的双方均免征印花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22 号 ②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财税〔2008〕24 号 好了,关于老板出租自有住房给公司当办公场所会涉及哪些税费问题,我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若有补充,欢迎留言呀。 本文为柠檬云课堂原创文章,作者冯群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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