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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吴彦:《心智与政治秩序》

 知易行难nev5ph 2023-07-04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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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 彦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23年6月

吴彦的这本中文世界罕见的原创性著作深得政治哲学、法律哲学,尤其是自然法的奥秘,是一本很值得精读的学术著作。读者可以从中领悟到社会、政治、伦理的一些基本道理和这些道理的传统力量及其微妙的变化,其中包含着深刻的反思和精彩的见解。

——於兴中(澳门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

作者面向生命与共同体的根本关切,重新阐发心灵习性、国家形态以及两者之关系等经典政治哲学议题,论述有本可依,创见发人深省,完成了一部沉着稳健又富有雄心的学术探索力作,也是作者长期坚守智识理想的见证。

——刘擎(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哲学与思想史教授)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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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哲学研究中心主任,牛津大学访问学者,跟从约翰·菲尼斯(John Finnis)研习自然法。研究领域为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著有《法、自由与强制力:康德法哲学导论》(商务印书馆2016年),《日常法理与政治意志》(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法哲学的视界》(商务印书馆2021年);译有《自然法理论》、《权威的性质与功能》、《人权与自然法》等。主编商务印书馆丛书“自然法名著译丛”、“政治哲学名著译丛”、“法哲学名著译丛”,创办并主编《法哲学与政治哲学评论》(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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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ABOUT this BOOK

引言

第一章  现代政治秩序的性质:以霍布斯为讨论核心 

一、 引言

二、 自然状态理论:从幸福问题到生存问题

三、 政治意志论:创世神话

四、 个人与国家的二元论:革命与绝对主权

五、 结语

第二章  美好生活与政治秩序:没有“德性”的政治哲学之检讨

一、 引言

二、 古典政治哲学和现代自由主义

三、 教育和政治社会的前提

四、 理性的动物:欲望、修—养与成熟

五、 结语

第三章  心灵的秩序:一个新的起点

一、 引言:人类生活秩序原理

二、 秩序类型及叠加观念

三、 心灵诸能力

四、 认知能力:理性

五、 欲求能力:意志

六、 语言、意义与文化

七、 结语

第四章  人类善:一种自然法的伦理学

一、引言:伦理学的核心关切

二、人类本性与人类善

三、基本善

四、人类善的叠加结构

五、结语:实践合理性

第五章  人类联合:一种自然法的社会哲学

一、引言

二、身体与心灵:作为有机体的人

三、共同体的共同善及成员义务

四、前政治社会的困境

五、结语

第六章  国家的性质:作为一个有“边界”和“历史”的政治体

一、引言

二、 两种基本模式之检讨:演化论和契约论

三、 人类联合的性质

四、 国家的二元性

五、 政治体:边界与历史

六、 结语

第七章  基本法:良好的政治秩序(一)

一、 引言:政治秩序的基本构成

二、 基本原理:人类善与辅助性原则

三、 人类尊严、人类善与自我构成

四、 共同体与共同生活

五、 政治共同体与政治权威

六、 法律:为什么需要法律(实在法)?

七、 结语

第八章 政治德性:良好的政治秩序(二)

一、引言:法则vs.德性

二、德性的一般概念

三、政治德性概览

四、政治恶习

五、混合政体与政治德性

六、结语

第九章  国际理论:良好的政治秩序(三)

一、引言

二、主权:主权之“绝对性”的检讨

三、领土

四、国际法的性质:重返万民法的观念

五、战争

六、结语

附释 一则虚拟的对话

参考文献

后记

后 记

这本小册子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成是笔者对于人类社会和政治生活之总体面貌的一个初步的思考。它通过检讨现代政治哲学的性质(第1章)以及某些流行学说(诸如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社会契约论)在个人和国家问题上的缺陷(第2章)以便阐明一种适恰的(sound)社会和政治哲学理应是什么样的(第3-9章)。

在笔者看来,一种良好的政治秩序主要由两方面的内容构成:一方面我们可以将之称为政治秩序的“形式”,它所关心的主要是政治秩序中诸要素(个人、共同体和政治权威)的安排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则可将之称为政治秩序的“质料”,它所关心的是政治秩序诸要素本身的品性问题,亦即作为公民、作为某个联合体的行动者,以及作为拥有政治权威的统治者,除了他在形式上拥有的权限(权能)之外,他还应当具备什么样的品性(character),从而可以良好地运用和贯彻这些在形式上被赋予他的权限。

就前一方面的秩序而言,我们也可将之称为“基本法”(the constitution of political community),亦即一种硬性的有关政治秩序诸要素之分配的理论,这是我们通过对于人类本性的理解而逐渐形成的有关好的政治秩序之基本安排的看法,尤其是我们人类在经历了不断的暴政、专制和革命之后所逐渐形成的针对人类政治恶习(独断、任意和自私)而作出的一种应对性的反应。我们在立宪、法治、民主、司法独立等等制度之中看到了遏制政治上的独断、任意和私利的有效手段。然而,我们需加注意的是,这些制度性安排并不构成人类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本原理,它们只是我们据以消除人类政治恶习的其中一些手段而已,所以,它们并不是一些“框架性”的原则。笔者在这本小册子中试图复活一个尚未为国人所关注的政治原则——这个原则在托马斯主义政治哲学所阐发的“辅助性原则”之下得到了很好的呈现,当然,这个原则在康德法哲学那里也可以找到某些共同的要素。

这个原则的起点是作为一个能够支配其自身之命运,能够型塑其自身之生活样态的“人”(persons)的概念。这个人因为能够掌控其自身、能够型塑其自身,所以享有尊严/崇高性(dignity)。在笔者看来,所有适恰的政治哲学都必须以这样一个“人”的概念为起点。但是在这里,我们必须把该原则之中的“人”与个人主义的“自我”区分开来,尤其是要把它与“个人主权”和“原子式个体”这样的人的概念区分开来。因为这里的“人”不是“随意地”作出选择的,而是通过他的“理解力”(intellectus/understanding),亦即通过理解那些对他以及对人本身来讲是真正好的东西(real goods),从而通过选择这些好的东西,进而塑造其自身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自我规定(self-determination)和自我型塑(self-constitution)不是没有内容的自我规定,而是在那些通过他的理解力而被把握为好的东西之间做出选择,从而良好地塑造自身之特定生活方式的一种自我规定,亦即使其自身变得“完备”(fulfillment/flourishing)的一种自我规定。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单个的人是无法实现这种完备的,他必然需要与其他人走在一起,这不仅是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他自己的欲求,而且也使他能够变得更为完备,在这个意义上,也使他变得“更像人”。人的“社会性”,在人对于其自身之完备性的追求中显现出来,从而,这个作为整个基本法之基础的“人”,亦即单个的人,必然是一个寻求与他人生活在一起的人。所以,辅助性原则之下的这个个体,既拒斥个人主义,也拒斥集体主义。

当然,本书对于辅助性原则的阐发,在某种意义上超出了辅助性原则本身的某些局部性的含义,而将之扩展成为一套整体性的政治原则。或者说,本书正是在托马斯主义哲学的传统(以及隐约地在康德的法哲学传统)中来扩展性地阐发这项原则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套原则所阐发的秩序是一种以人(persons)为出发点进而逐渐扩展开来的秩序——首先是各种类型的非政治性的共同体(诸如家庭、经济共同体、知识共同体【比如学校】),接着是有着某种相对“固定”和“坚硬”之“边界”的政治共同体,最终则是形成了一种全球性的基本秩序。在这整个的秩序链条中,该原则注重下级单位的“自主性”,但同时也看到它的问题——一方面是它的“无力性”,另一方面是它的“扩张性”。就下级单位能够自己完成的事情,上级单位必须将权限放给它,而不应予以干涉;而在下级单位无法完成的事项上,上级单位则负有义务去辅助它;而当下级单位的力量扩展到超出其自身原本应完成之事项的范围之外时,上级单位便有义务介入以约束和限制它。所以,辅助性原则所呈现的是一副世界诸要素依其自身之性质(nature)而达成的一种诸要素之间的“均衡”。

在这样一个小的篇幅中把上面所有这些想法都容纳进去从某种意义上讲似乎是不太可能的。在这个意义上,本书的撰写就其基本旨趣来讲,只能是概要性的。笔者希望在后面几部计划中的作品中——《人类联合》、《人类本性与人类善》、《辅助性原则:思想渊源与哲学反思》、《国家理论》、《法哲学》——进一步推进我在这里勾勒出来的一些基本想法。当然,读者也可以在笔者所专研的菲尼斯、耶夫·西蒙、马里旦、阿奎那以及康德哲学中找到笔者在这里所阐发的一些东西。当然,笔者也会在接下来推出的一些研究这些著者的作品中来呈现这样一种有关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本图景。

本书的一些章节在很大程度上是概要性的,其所涉及的一些议题甚至下面的一些分议题,其本身就可以独立成册。现代学术越来越追求精致化的分析,而将这种大而化之的论述,或有点像表达立场式的而不是论证式的论述斥之为一种意见的表达,而不是严格的学术论证。然而在此,我只想把精细的学术论证和分析留待往后可能的写作,因此,在这里我只希望以极为简洁的方式来加以表述,以便使文稿的篇幅保持一个适度的“厚度”。现代的著作越来越追求“厚度”,似乎“物理”上的厚度就可以用来代表“思想”上的深度。然而,与我而言,我更希望把书写得薄或尽量写得薄,但与此同时又不丧失它的思想。或许,写作就是一门绝妙的艺术。

眼下中国学术越来越对书写本身缺乏反思。学术写作更是在丧失写作本身的意义,慢慢沦为教职、职称、职务的一个附属品。学者们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而是为了“发表”而写作。这也使得我们生造了一个极其低俗的词——“码字”——来指称这样的活动。学者们变成了“打字员”或“码字工”。写作越来越被异化了。这本小册子的写作,决非出于任何这样的外在动机,而是出于笔者自己的困惑以及对这些困惑的思考及由此思考而给出的答案。这不是按照眼下学术标准而写就的一部作品,所以就其风格而言,它不同于笔者之前完成的一本专门研究康德法哲学的作品。从任何现代精细的写作手法及清晰的问题意识出发来看,本书都不能被看成是一本成功的作品。然而,本书却是我自己思考自己的东西或借着诸多思想大家给出的框架来思考我自己的东西的一次尝试。希望这样的尝试能够慢慢随着自己思想不断的成熟而变得越来越坚实。

当思想以文字的形式被定格在某个时空之时,作者自己也开始了他新的思考历程。因为这些已经被“思—虑—过”的东西,我们对于原本陌生的东西变得越来越“熟悉”,或者这就是中国人所谓的“成熟”的原初含义吧。不过,这样的“成熟”绝不应该是“世故”。“陌生”是“好奇心”最可寄居的地方,当我们克服了“陌生”,如果一并把“好奇”也驱散掉,那我们就丧失了最可宝贵的东西。因此,在追索问题的时候,就需要我们不时地重新在思想上“返回”回来,把“熟悉”的东西重新来一番思索,跟着文字。我想这应该是我今后要做的。

在《心智与政治秩序》完成初稿后,2020年年初几位好友曾就整部文稿作过一个研讨。鉴于该文稿所呈现的讨论议题相对来讲并不系统,因此,为了将在这个文稿中所讨论的问题置于一个更具总体性的框架中予以把握,笔者在原书稿的基础做了大幅修改,并将之放置在一个更宏大的写作计划之下,亦即《人类生活秩序原理》。这是一个相对比较庞大的写作计划,分五册完成:《心灵秩序》、《人类本性与人类善》、《人类联合》、《国家理论》、《法哲学》。本书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呈现了这个写作计划诸多的要点。在此特别感谢黄涛、马华灵、徐震宇、郑琪、姚远、钱一栋在之前那个研讨会上提出的批评性意见。

吴彦

2019年年初于牛津

2019年5月修订于上海

2022年8月修订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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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雅静

审核|吴   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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