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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河渠书》的史学价值及其现实意义

 文化龙乡 2023-07-13 发布于河南

石 中 玉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史记·河渠书》的史学价值及其现实意义

石 中 玉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史记·河渠书》是研究我国秦汉时期水利的一部重要文献,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它不但介绍了秦汉时期的水利工程设施、部分水系的基本情况,也具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史记·河渠书》中,凸显出了司马迁眼光长远的环保意识;所采用的水利工程建设的某些方法先进;有不少经验和教训是很值得借鉴的,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要进行认真地考证;人们逐渐开始主动改造自然的意识,对于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一定警示性。

一、防患于未然的环保理念

环保理念,乃是现代人生活中绕不开的一个话题,事实上,司马迁在《史记·河渠书》中,已经开始提醒统治者:要注意对环境的保护,以防患于未然。

据《史记·河渠书》记载:“是时东郡烧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园之竹以为楗。”司马迁在这里的表述是值得探讨的:如果仅仅是为了记载如何修补决口,写成“薪柴少,而下淇园之竹以为楗”即可,何必又加入“是时东郡烧草”这一句呢?

所谓的“烧草”,应该同早期开荒时将一片树林烧掉的目的是相似的,都是为了便于进行农业生产等经济活动。而树木、薪柴之类又是进行河流决口修补的重要材料,但因瓠子河决口处进行了“烧草”,导致存活的树木、薪柴过少,其数量不足以对决口进行修补,因此不得不从“淇园”运来大量竹子,以满足修补决口的需要。那么淇园又在什么位置呢?据考证:“淇园,卫之苑也,多竹条。”这里的卫,即古卫国,位于今天淇县西北;而瓠子河的位置,据史料载:“又东北过濮阳县北,瓠子河出焉。”即位于濮阳县的北部。根据谭其骧先生编著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对两地位置的标注,发现两者之间的距离是比较远的,这在无形中就延长了修补决口的时间,意外地扩大了受灾的面积,造成了更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除此之外,因为烧草,又使得人们不得不砍伐竹林作为修补决口的材料,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看似无可厚非,实则危害巨大。据《水经注》记载:“平帝已后,未及修理,河水东侵,日月弥广。”李民在研究这一时期的黄河决口时则指出:“割草、砍树、伐竹林,因而使黄河大堤两旁裸土表露,加以沿河地区的不合理垦殖,使得水土流失更为严重。”这样看来,当时的“烧草”,不但对这一地区当时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对周边地区和后世也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司马迁如此重视“烧草”细节,不仅仅只是为了保证记叙的完整性,事实上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环保理念。司马迁记载此事可能是在批评和提醒统治者:对于经济的发展,不要一味考虑如何进一步扩大耕地的面积,如何进一步增加农作物的数量,从而获取更多税收,增加财政收入;也要注意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要注意对环境的保护,否则很可能会对社会和民众造成巨大而持久的不利影响。

二、可资借鉴的水利建设经验教训

(一)修补决口之重点——“以为楗”

在现代,人们面对河水决口,修补起来会相对容易。但在古代社会,当洪水过于严重而导致堤坝决口时,该如何进行修补?又用什么材料来修补呢?

事实上在《河渠书》中,对这些问题已经有了十分明确的答案:“令群臣从官自将军以下皆负薪窴决河。是时东郡烧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圜之竹以为楗。”可见,当河水决口时,进行决口填补的材料主要使用的是树木和竹子,而最重要的修补方法则是“以为楗”。关于“楗”的含义,司马贞和裴骃都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司马贞认为:“楗者,树于水中,稍下竹及土石也。”而裴骃则指出:“树竹塞水决之口,稍稍布插接树之,水稍弱,补令密,谓之楗。以草塞其里,乃以土填之;有石,以石为之。”根据司马贞和裴骃的说法,这一时期对堤决口行修补的主要方法是:先用树木和竹子去填补决口处,尽量使水流速度减缓;然后再不断用竹子和树木加固,可能会将其设计为网状结构,以进一步弥补缺口,同时用泥土以及石块来将决口补牢。而整体来看,修补方法还是有效和恰当的,而且后世在进行决口的修补工作时,也借鉴了这一方法:“往大河充塞,侵啮金堤,以竹笼石葺土而为堨,坏无已,功消亿万,请以滨河郡徒,疏山采石垒以为障。”汉顺帝时期,与汉武帝的修补堵塞方法类似,但是因为竹土抗击水的冲击力极为有限,所以完全改用石头代替。岑仲勉先生指出,曹操的“其堰悉铁木石参用”以及王延世以竹落盛小石塞决,都是两汉用埽合龙及建筑石堤的故事。这里的埽指的是治河时,用树枝、秫秸和石头等捆扎而成的堵缺决口的器材。可见这些后世的修补方法和汉武帝时期的修补方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很有可能是后世借鉴了汉武帝时期的修补决口的方法。它揭示了在秦汉时期,中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和先进,不仅可以修建水利工程,也已掌握了较为科学的方法来对决口进行修补,更为后世进行河水决口的封堵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水利建设之关键——分析论证

水利工程建设未进行充分论证,就冒然建设而导致水利工程未能发挥出作用的例子,《河渠书》也有记载:“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阴下,引河溉汾阴、蒲阪下,度可得五千倾……数岁,河移徙,渠不利,则田者不能偿种。久之,河东渠田废……其后有人上书欲通褒斜道及漕……发数万人作褒斜道五百余里。道果便近,而水湍石,不可漕。”第一条史料指出:因为河道变更,导致所修水渠的作用失效。而郭嵩焘经过考证,进一步指出:“所云'河移徙,渠不利’,亦当时自解之词,盖河地沙多土少,本不利生植也。”如果按郭嵩焘的说法,那么当时政府对这一地区的考察是相当不细致的,既然此地不适合种植农作物,那么进行河渠修建意义何在?而第二条史料表明:由于地势过于陡峭,使得水流太过湍急,无法实行漕运,从而使得政府虽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修建水道,却毫无成效。

卢勇对于这几次水利工程效果不佳,提出了三大原因。第一,盲目。有些工程,只凭上书人几句话就匆匆上马,而不进行实地考察,致使工程半途而废。第二,尚大。汉人言水利均作百年大计之想,故不惜一切代价,以求一劳永逸。第三,偏信。只要听之有理,汉武帝的反应,就一定如《河渠书》所记载的“天子以为然,发数万卒”一样。尚镕对此有一精辟评价:“塞河开渠,所以通漕溉田也。然武帝听臣下之言,轻用民力,广兴水利,总是一片侈心。”这三大理由,概括起来就是: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浩大而繁重的事务,不是仅凭想象就可以完成的,需要严格细致地论证分析之后,才可以作出决策。

以古鉴今,《河渠书》中提供的教训可以为现在借鉴:第一,在进行水利建设时,要认真考察当地的土质、气候及河网分布状况等因素,来分析河道是否会发生变化,如果发生了变化会产生哪些影响,从而来决定工程的建设与否;第二,更要仔细地对河流周边的环境有一个详细的勘测,对于河水各位置的流速情况、河流的地势情形也应该有一些详细的了解和分析,以避免出现诸如“水湍石,不可漕”的情形。

三、改造自然的朴素认识

秦汉时期,人们对自然的认识是复杂而矛盾的。一方面,由于受到了夏商周时期迷信思想的影响,因此迷信的思想应该还是存在的;另一方面,秦汉时期,人们对自然及其发展变化规律已经有了一定认识,开始去尝试改造自然。《河渠书》中的部分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这种迷信自然和改造自然相混合的复杂认识,但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现代社会也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从《汉渠书》记载可见,秦汉时期民众已经不是完全依靠神灵了,否则在瓠子河决口这一问题上,汉武帝完全就可以凭借河神,不必下达“令群臣从官自将军已下皆负薪窴决河”的命令了。而且,据《河渠书》载:“汉兴三十九年,孝文时河决酸枣,东溃金堤,于是东郡大兴卒塞之。”可见在水灾面前,面对如此严重的灾害,不再完全寄希望于河神。此外,在瓠子决口被封堵后,在诸多地区也兴起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热潮:“自是以后,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关中辅渠、灵轵引堵水……”可见在瓠子河决口事件之后,人们头脑中,对自然的迷信和畏惧有所减弱,开始主动尝试改造自然的活动,不再只寄希望于神灵,这不能不算是一大进步。这说明秦汉时期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已经不再是完全地迷信,也开始尝试着对自然进行一定程度的主动的改造,以满足自身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对于现代社会来讲,这种复杂的思想也是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的:对于自然,不必盲目迷信,可以适度地去对自然进行利用,并进行一定的改造;同时,更要注意对自然心存敬畏,不能肆无忌惮地藐视自然、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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