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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离职人员返聘管理制度

 动态更新资料库 2023-07-13 发布于安徽

离职人员返聘管理制度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对已离职的人员进行返聘,鼓励因个人因素离职的员工能返回公司,继续服务于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离职人员的重新返聘,适用于本公司离职后重新应聘的人员。 

1、离职人员返聘规定: 

1.1因个人因素已离职三个月以上的公司员工,重新申请入职需在面试时如实说明曾在企业工作的情况,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不做任何补偿。 

1.2离职人员返聘需原工作部门负责人评价,如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已不在原工作岗位上,则需附上由原部门曾与该离职员工共事的同事给予评价,原部门现任负责人参照其评价再签批。 

1.3符合离职返聘的,应认真填写《员工离职返聘申请表》,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签批,方可办理入职。     

1.4 离职人员返聘通过审批流程后,按照正规入职程序走入职流程,详见《入职流程》。 

1.5部门安排尚未通过正常审批流程的原离职人员提前上班的,如最终审批未通过,则该员工在录用部门工作的一切费用支出、劳动纠纷、工伤事故赔偿或经济补偿金,由录用部门第一负责人承担。      

1.6员工离职返聘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请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2、权责: 

2.1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返聘,办理二次及以上人员的入职、转正评价。 

2.2 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负责人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 2.3分管领导负责审批C级以下人员的离职重新聘用。 

2.4 总经理负责审批C级(含)及以上人员的离职重新聘用,及特殊人员的离职重新聘用。

3、管理规范: 

3.1 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旷工等永久不予录用,在公司通过正常手续辞职后再次应聘公司岗位,方可允许录用。 

3.2 对重返公司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向公司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3.3 凡离职人员二次入司应聘,须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按公司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重新计算人力资源部工龄。 

3.4 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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