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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乡县志》看明清时期的黄河问题

 文化龙乡 2023-07-15 发布于河南

冉苗苗

(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361005)

从《新乡县志》看明清时期的黄河问题

冉苗苗

(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361005)

历史上新乡县遭受黄河的支流沁河的危害很大,灾难深重。清朝乾隆年间的《新乡县志·河渠志》,对研究黄河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于黄河水患,正确的也是唯一的办法还是加固大堤。

黄河;新乡县志;地方志;河渠志

一、《新乡县志·河渠志》的研究价值

翻开古籍可以看到大量有关黄河的文字,历代正史中有河渠志的共七部,即《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宋史·河渠志》、《金史·河渠志》、《元史·河渠志》、《明史·河渠志》、《清史稿·河渠志》,为什么其它十八部正史没有编河渠志?邹逸麟先生认为:正史中是否列河渠志,关键在于这个时期黄河是否安定。黄河多患,是这一时期的大事,则正史列河渠志;相反,则不列[1]。邹先生指出,西汉一代黄河多患,故班固因《史记》列《沟洫志》。东汉以后,黄河相对安定近八百年,故《后汉书》以下各史均不列河渠志。唐末以后,历宋元至明清,河患愈演愈烈,故宋后各史皆有河渠志[1]。除了正史中的《河渠志》之外,还有一种研究价值很高的史料不容忽视——黄河诗。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曾经写过咏叹黄河的诗句,两千年间,歌咏黄河的诗词不计其数。在《新乡县志》中就有一篇黄河诗,新乡县邑人许作梅的《河上曲》,现将全诗摘录如下:

黄河千里曲滚滚日东流乾坤今不改北下几时休逢人荷锸来近水无干土日暮大河滨官衙尚箫鼓洚洞河之水万古逐沙深只今思汉主曾将壁马沉夫妻轻离别细雨达中宵公句有程期河上莫逍遥泛水无凫雁当道有豺狼他乡相守望处处柳为墙茫茫银汉明汩汩金堤决此地有神龙何人怨蚁穴河浒羡浮鸥悠悠远水洲朝飞青草渚暮宿白沙头古渡沙为岸新堤柳断烟生近黄河水不敢怨皇天大块堤为冢长城古作泥可怜风雨夜犹自孟春闺道畔问流离流离增惨凄自言桑柘尽儿女幸相携年年秋雨罢逢人骂铁牛一身当地轴独立几经秋乐土逝将适蒸徒复叹吁传闻淮水北岁岁起丁夫[2](P8-P9)

诗圣杜甫的诗被誉为“诗史”,具有强烈的忧国忧民的现实主义色彩,而这首《河上曲》也不失为一篇诗史佳作。太史公曰:“甚哉,水之为利害也!”毋庸置疑,研究古代文献中的黄河治理之策,对于我国现今的水利建设事业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综上可知,笔者所关注的清乾隆年间的《新乡县志·河渠志》的研究价值不言而喻。

二、新乡县遭受到的河患

“余历览吾邑风气之会,左王屋右淇澳,黄河经其南,卫水络其北。”[2](P5)新乡,北依巍巍太行,南邻滔滔黄河。新乡县境内有两大河流:沁河,是黄河的主要支流之一,发源于山西沁源县的霍山,流经新乡县南部。卫河,发源于太行山脉,是海河的支流,也是新乡的母亲河。“灌溉者,河渠之利也。冲溃者,河渠之害也。疏汛修防,圣人所以兴利而除害也。”[2](P1)沁河和卫河既给新乡带来了“南望大河美哉,卫水潆带丹流旋绕”[2](P9)的壮丽美景,也给新乡民众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灾难。黄河的泛滥决口问题在新乡县境内表现为沁河的问题。清乾隆年间《新乡县志》所记区域,即今新乡市区和新乡县所在地。“新,古故朝歌地也。周兴,分北为邶南为鄘,而新属于鄘。自汉以后属河内郡,逮隋析置新乡。盖取诸作新之义云尔。”[2](P9)新乡的地理位置之重要,一方面由于中原地区是历代统治的中心区域,“逐鹿中原”,“得中原者得天下”,新乡作为中原之重镇,必然成为统治者关注的重点。另一方面,由于毗邻黄河的缘故,加之黄河频繁的决口泛滥,使得统治者不得不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对新乡给予足够的重视。从明代开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黄河决溢灾害加重,朝廷更为重视治河,治河机构逐渐完备。明代治河,以工部为主管,总理河道直接负责。以后总理河道又加上提督军务职衔,可以直接指挥军队。至清代,黄河水患依旧比较严重,防洪的任务也更为艰巨,组织和带领群众防洪,便成为黄河下游一些地方官员的重要任务。在乾隆《新乡县志》的修志名氏中,我们可以看到负责鉴定的11个河南省级官员中有6个主管河务水利,时任河南巡抚的硕色节制全省军务兼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可见当时朝廷对河务的重视。该版本的《新乡县志》的《河渠志》分为上下两卷(卷十四、卷十五)共31页,“民生休戚专视河渠备载,今昔创修之,不同与工役之先后,故卷帙为特详”[2](P14)。

“新乡自隋迄金,每受河患。至元时河徙其南,其患始息。卫水合众流入会通河,既济挽轮,不愁泛滥。独沁水之溢,每至坏民田而没县境。”[2](P1)《新乡县志·河渠志》记载了从汉至明黄河的历次决口泛滥,汉永兴元年秋泛滥一次,宋治平七年泛滥一次,金大定初数次泛滥,元至元年间屡次决口。对明朝的记载尤为详细:明洪武年间数次,永乐元年一次,宣德九年一次,正统十三年决口一次,明成化九年一次,嘉靖二十二年一次,万历十五年一次。这些数字正好可以说明邹逸麟先生关于正史中只有七部有河渠志的解释的正确性。关于黄河决口泛滥的破坏性之大,灾难之深重,其间有生动的描述:

明景泰四年:时河南水患方甚,原武西华皆迁县治以避水……黄河旧从开封北转流东南入淮不为害,自正统十三年改流为二,一自新乡八柳树由故道东经延津封邱入沙湾,一决荥泽漫流原武抵祥符扶沟……没天数十万顷,而开封患特甚。虽尝筑大小堤于城西皆三十余里,然沙土易坏,随筑随决,小堤已没,大堤复坏……民皆荡析离居……[2](P3)

先年曾遭沁水重开堤口……附近地方俱受淹没……漂流民舍淹没民田,一百二十余里卫辉府关厢巷口行舟,冲倒民房八千余间,淹死男妇陈可立等百十余口……[2](P10)

国朝顺治十一年沁水决堤。郡城内外洪涛汩没,平地水深丈余,往来行人淹死无数,庐舍半为倾颓,田禾悉被漂流,一派汪洋竟成泽国……啼饥号寒之声惨不忍闻……卫民二麦既已不收,秋成又属无望,转瞬隆冬,蚁命旦夕莫保……[2](P1)

由此可以看出,新乡县所遭受的黄河的支流沁河的危害之大,灾难之深重。那么,对于沁河的决口泛滥,历朝历代的应对之策是什么?

三、引沁入卫的争论

加强堤坝,是最直接有效的措施。沁河屡次泛滥冲毁了原来的堤坝,官府不得不重新修筑堤坝,金大定年间沁河屡次泛滥,“沿河筑堤设埽,置官属治之……二十七年沁水入城,县令张虞率僚属塞之。是年,令沿河长二官结衔并带河防……救护有功,皆迁赏有差”[2](P1)。中央为增强治河成效,设置专门治河的官衙,提高治河官员的品级,对于治河的官员,中央皆有赏罚:“若令沿河京府州县长二官皆于名衔管勾河防事,如任内规措有方能御大患,或守护不谨以致踈虞,临时闻奏以议赏罚……”[2](P1)元明清时期也屡次修筑堤坝,但是堤坝还是会不断地被汹涌的河水冲毁。于是,有人试图找出应对沁河泛滥的一劳永逸的招数。

故历代以来有言引沁入卫者,所谓的“引沁入卫”是指:在沁河下游进行人工分流,将沁河的水引入卫河。这一措施最早是何时、谁人提出的,不得而知。“元郭守敬言:'沁馀水引至武陟,北流合御河灌田。’此沁入卫之故迹也。”(卫河在隋朝时成为永济渠即大运河的一部分,因是隋炀帝下诏所开,故唐宋以后又称其为“御河”)“改沁入卫……元明以来议者纷纭”[2](P1),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新乡县志·河渠志》中关于支持方的主要观点记载如下:

景泰三年,佥事刘清言:“自沁决马曲湾入卫,沁、黄、卫三水相通,转输颇利。今决口已塞,卫河胶浅。运舟悉从黄河,尝遇险阻。宜遣官浚沁资卫,军民运船视远近之便而转输之。”明年,清复言:“东南漕舟,水浅弗能进。请自荥泽入沁河,浚冈头百二十里以通卫河。且张秋之决,由沁合黄,势遂奔急。若引沁入卫,则张秋无患。”行人王晏亦言:“开冈头置闸,分沁水,使南入黄,北达卫。遇涨则闭闸,漕可永无患。”明年,给事中何升言:“沁河有漏港已成河。临清屯聚胶浅之舟,宜使从此入黄,度二旬可达淮。”诏竑及都御史徐有贞阅之。既而罢引沁河议。[2](P3)

万历十五年沁水决,县境尽淹没。都御史杨一魁言:“黄河从沁入卫,此故道也。自河徙,而沁与俱南,卫水每涸。宜引沁入卫,不使助河为虐。”[2]P9

引沁入卫的支持者指出,一方面,引沁入卫能减轻沁河泛滥的危害,甚至可以永久避免河患;另一方面,引沁入卫能在旱期增加卫河的水量,方便灌溉和漕运,据此认为引沁入卫可谓一箭双雕之举。

然而,关于反对者的言论则记载更多:

如若沁水汹涌卫河难容,若沁水北流,不惟劳民伤财,兼恐卫河狭浅,若添此水入之不免有卫决渰之患。穷天下之力竭天下之财,而功有难成者,且沁水性甚狂急夹带流沙,果使通之……欲杀河南之患而重河北之忧。[2](P5)

治水者当以水治水,犹人之一身手病则疗其手,若以之而移于足,谓非身之病可乎?今病黄河之梗漕,乃即引沁而之卫焉,恐未必能减于大河之流,而洪涛泛卫冲啮不时,且将并卫河之运而病之矣,是手且未疗又因而病其足也,尚何利哉?[2](P7)

杀南河之势而不知重北河之忧,其害可得而数也。沁河水面约宽一里,卫河水面不满五丈,所出者大,所纳者小,则决溢之患不免。此其利害凖古于今,灼然可见者也。[2](P8)

引沁入卫固杀黄河之流且济运到之便,但恐沁水本大,若一入卫河,二水合流,势必滔害不惟各县民居民田深有可虞。卫小沁大,则其势必难容。卫清沁浊,则末流必淤……徵之往事窥恐不减黄河之害而又增运道之梗……且沁卫地势高下殊悬,必须创开河身,沿河筑堤 此其费地费工固为不赀,而伏秋水涨,横流滔天,则生灵城池不可不为之计也。[2](P11)

反对者认为:其一,将水势大水面宽的沁河引入水势较小水面狭窄的卫河,本身是不合乎逻辑的,不仅不能免除沁河泛滥之灾,反而会使原本安定的卫河亦受泛滥之害。其二,沁河多沙,引沁入卫会导致卫河遭受泥沙淤积阻塞卫河河道,不但漕运受阻,而且在沁河泛滥之时,则卫河受害更深。其三,沁河地势高于卫河,因此引沁入卫工程之艰巨是难以想象的。

可见,尽管引沁入卫是解决沁河水患的一劳永逸的措施,并且有利于卫河的漕运和灌溉,但这一构想毕竟脱离了实际,所以纵然历朝历代关于引沁入卫纷争不断,终归反对的声音是最后的胜利者。诚如县志所言:“沁入黄卫入漕其来已久……沁水多沙,入漕反为患,不如监筑决口,广辟河身……”[2](P10)对于沁河水患,正确的也是唯一的办法还是加固大堤。

历朝历代都很重视黄河大堤的修筑工程,每次在其决口之后都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加固大堤或者重修大堤,然而囿于生产力之限,依然不能避免河水决口泛滥之灾,导致黄河成为中国历史之大痛。此之痛从清乾隆的《新乡县志》即可略窥一斑。

[1]邹逸麟.历代正史《河渠志》浅析[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3).

[2](清)赵开元,畅俊.新乡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6.

(责任编辑:刘 明)

Abstract:In the history,Qinhe,branch of the Yellow River,has brought great damages to Xinxiang county.Xinxiang Annals·River Annals written in Qianlong period of the Qing Dynasty provided important reference value for the research on Yellow River water problems,which has concluded that the only correct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trouble of the Yellow River lied in the reinforcing of the dams.

Key words:the Yellow River;Xinxiang annals;local annals;river annals

Exploration on the Problems of the Yellow River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from the Analysis of Xinxiang Annal

RAN Miao-miao
(Department of History,Xiamen University,Xiamen 361005,China)

G112

A

1008—4444(2012)04—0028—03

2012-04-15

冉苗苗(1988—),女,河南新乡人,厦门大学历史系海洋史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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