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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内领导的产生,“选举”还是“选拔”?

 名天 2023-07-19 发布于江西

我们现在受到西方的影响,大多数人都认为,领导应该由下面的人民主选举来产生,不应该由上面好像是暗箱操作一样指定,这个观念表面上很有道理,实际上问题很大。

因为人做出选择的首要考虑是利己。

在一个大的组织内部,虽然有组织的整体利益,但也存在组成这个组织的个体的个人利益。而且在很多情况下组织的集体利益,并不能够和个人利益达成同步,甚至有时候为了组织利益还会牺牲一部分个人的利益。

一个组织需要推选领导者的时候那这个领导实际能力、脾气和性格是否能够驾驭本组织、能带领组织跟上一层楼,并不是组织内有选举权的个体优先考虑的。

组织内有选举权的个体他们实际考虑的是,如果选择这个人,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如果这个人给自己带来更大利益,那么选择此人是大概率

如果,这个人不但不能给自己带来利益,反而会让自己有损失或风险,那么必然不会选择这个人。注意,这时候,组织的利益老早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从这点就可以看出西方式的民选政府,政客站在台上,口沫横飞,口吐莲花,只为了讨好选民,承诺各种福利政策。通过让组织(这里是政府)恨不得直接发钱给选民,来换取选民手中的选票。至于能否使得国家能更好,实际上是没有人在乎。

如果我们去看看现实中身边的人,上到高管、下到基层。你问他们,什么样的人才是好领导、好老板,他们不会说对方的能力有多强,更多的会说品行、性格,而实际上这些品性和性格的潜台词就是对自己好不好,自己的利益能不能得到保障。

而在中国,如果过分重视民意,那就是往往用公家的利益来设私恩,进而拉帮结派,形成自己的利益团体,最后还能策划政变,然后上级对这个组织就会失去控制。

选拔的决定权在上级,选举的决定权在下属,而实际上,领导和下属的思维模式往往是相反的,因此,获得民意的,往往是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选拔的领导人,才会更加符合组织需要,因为选拔他的人,也是长期在领导的岗位,了解领导人所需要的素质和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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