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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赏析 402 贾雨村上任遇到难题 祸福抉择葫芦案

 伴读红楼 2023-07-21 发布于黑龙江

贾雨村在贾政和王子腾的举荐下补授了应天府,上任伊始,就有一桩人命官司摆在面前。这是一年多以前的一桩案件。这就是《红楼梦》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堪称《红楼梦》第一冤案。

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
雨村即拘原告来审。那原告讲了冤情)……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

葫芦是糊涂的意思。这桩案件起始于一起拐卖儿童的案子,这被卖的女孩儿第一回说到葫芦庙附近望族甄士隐的千金甄英莲,后来经薛宝钗将其改名香菱再后来,被夏金桂改名秋菱。

原来最先买英莲的人叫冯渊(逢冤),是本地一个小乡宦子。冯渊原本酷爱南风,偏强看上了英莲这个丫头,就决心放弃原来的不良嗜好,要把她买来作妾。冯渊与拐子约定好三日后交人。偏巧薛蟠也看上了这个丫头长得不错,也要买下。拐子卷两家银子逃往省外。就又卖给了薛家,谁知没走掉,被两家拿住。两家都不肯收回银子,都想要。薛蟠倚财仗势,喝令手下的人把冯渊打了个稀烂。抬回家三日后,冯渊就死了。冯渊的家人告了一年,没有官府敢为冯家做主。如今听说应天府衙门来了新老爷,就又告了起来

原文中说到的详至案下下级向上级汇报案殴伤人命,表明已经明了案件情况,属于故意伤害致死的严重的暴力犯罪

贾雨村听完冯家人的陈述,发现这个案件的案情已经很十分清楚,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亘古不变天经地义。贾雨村开始也是非常觉得官司非常简单,只要把凶手抓来问罪就是了。当即准备缉拿凶手。他还讲出非常粗的脏话,称打死人命白白走了,没人敢管的事情是放屁的事。

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

签,是封建官府交给差役拘捕犯人或办理其他事务的凭证,一般为木制,长条形,插于公案上的签筒中。发签,即取出来交给差役执行使命。发签差公人和启动海捕文书,现代刑事案件的侦查手段相似,但不同于现在的拘留和逮捕,不属于现在的刑事强制措施,应属于侦查程序中的讯问犯罪嫌疑人。

就在正要签发令状之际一旁的门子假装咳嗽一声,向贾雨村使眼色贾雨村心想,这里头一定有什么奥妙文章,就想留门子了解情况。于是贾雨村当即宣布退堂,与这个门子进密室商谈。

一桩本来案情十分清楚的杀人案,由于门子的介入,变成了一桩葫芦案。贾雨村一上任就遇到难题:面对这桩几乎无须审理的杀人案如何判决?是立即捉拿处治凶犯,为冯渊做主,同时解救英莲,报答甄士隐资助之恩,还是徇私枉法放走凶犯,把案件办成一桩葫芦案。成了贾雨村面临的两难抉择,关乎贾雨村前途命运的祸福吉凶。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我们下回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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