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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零售药店数量已突破62.3万家,一心堂营收超174亿,多家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被官方点名......

 打瞌睡的大猫 2023-07-21 发布于重庆

01

2022年零售药店

数量突破62万家

执业药师将近71万名

4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2年)》报告,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各省(区、市)药品生产许可证数量为7974家,共有境内外药品批准文号156711个。

在药品经营企业数量方面,截止2022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企业643857家,零售药店数量达到623299家,对比2021年底的589648家零售药店,增长率为5.7%;同时,2022年底零售药店连锁率亦升至57.76%,对比2021年底57.22%连锁率增长0.54%。其中,广东以超过6.2万家药店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四川及山东以4.9万家与4.7万家分列二三。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零售药店数量的持续增长,执业药师人数也在增加。数据显示,截止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注册执业药师709548人,对比2021年底639991人注册执业药师,增长率达到10.87%,超过零售药店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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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疫情的出现使国民更为重视个人健康,医药产业再次被认证为朝阳行业,多方纷纷入局发力,零售药店门店数量获得持续增长,从而也带动执业药师数量增长,进一步保障消费者购药便利性与药品使用安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行业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门店数量是否已经接近饱和,值得行业人士深思。

02

一心堂2022年营收

突破174亿

4月20日下午,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发布2022年成绩单,数据显示,一心堂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4.31亿元,在2021年145.87亿元的基础上增长19.50%;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1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59%;归母扣非净利润则为9.89亿元,同比增长10.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97亿元,同比增长39.37%。

在终端布局方面,截至2022年末,一心堂在全国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直营门店9206家,较2021年末的8560家净增646家。其中,云南市场仍然是其核心市场——拥有5224家门店,占其直营门店总数的56.75%,占云南全省药店总数(23117家——国家药监局最新数据)的比例为22.60%。同时,一心堂获取的医保资质门店数量稳步提升。在一心堂9206家直营店中,取得各类“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药店达8454 家,占直营门店总数的91.83%,较上年同期提升5个百分点。同时,较上年同期净增加1028家医保门店,同比增长13.84%。报告期内,其医保刷卡销售占总销售的45.72%,较上年同期提升1.92个百分点。

在专业药店建设方面,一心堂主要对区域中心店、院边店、特慢病、“双通道”门店进行重点打造,持续强化店群效应,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及政策变化,以更专业的服务能力、更全的商品覆盖满足顾客需求。2022年末时,一心堂位于二级及以上医院附近的院边店数量为 712家。此外,还拥有慢病门店1093家、特病门店279家、“双通道”门店221家。

值得注意的是,一心堂近年来大力发展业态多元化,加大对彩票、个护美妆产品业务的推广和销售,成为其近年的重点工作。其中,个护美妆业务是一心堂发展泛健康品类的重要部分,相关品类覆盖门店超过5000家,拥有专柜近千个。2022年个护美妆产品销售额近3亿元,“正处于打基础、找模式阶段”,“随着服务能力和产品能力的提升,未来这一业务将拥有较好的发展空间”。而2022年公益彩票在一心堂所布局的7个省份中的门店进行推广和销售,累计代销彩票2691.7万元。

在线下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一心堂也在积极建设全渠道销售网络、全渠道沟通网络和全渠道服务网络。数据显示,2022年一心堂线上业务销售额突破6亿元,较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在线上业务发展的同时,其重点推广自营的“一心到家”业务。目前,线上O2O业务覆盖省会、地市、县级、乡镇级区域,但主体业务仍主要发生在省会城市,部分发生在地市级市场,少量发生在县级、乡镇市场。

同日,一心堂还公布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一心堂2023年一季度营收44.36亿元,同比增长11.02%。实现归母净利润2.39亿元,同比增长33.49% ,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41亿元,同比增长46.83%。截至2023年3月31日,在全国10个省级行政区域拥有直营门店9,344家,在2022年末9,206家的基础上净增138家。

点评

通过一心堂2022年年报,可以看出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品牌连锁在积极实现广覆盖与专业化提升的同时,也在重点布局多元化与线上模式,且已取得不菲的成绩,中小连锁应关注学习,加紧在相关方面的布局,否则在集采、医保等政策调整的大背景下,药品销售利润空间将以受到持续压缩,传统经营模式有可能难以生存。

03

打击违规售药

多家平台被点名

近日,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一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多个知名B2C、O2O电商平台,因入驻的商家存在不合规销售药品的行为而遭到点名,显示了国家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

根据药监局官网所公布的细节,被点名平台上的多个入驻商家,均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包括无证药品、维矿产品,甚至于注射液在内的多种商品。各地市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对涉事商家处以警告、罚没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通报文末,药监局特意做了“合规提示”。明文指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于去年12月正式实施。提醒“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企业”应严格落实好审核管理责任,监测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并表明,药监部门会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点评

随着药店线上线下融合的趋势扩大,以及《管理办法》的出台为线上售药树立规则,线上门店的数量正在进一步增加。本次药监局所通报的几个案例属于违规卖药,药监局对此通报应该是希望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也显示了对药品网售监管趋严的趋势。要做好药品网售监管文章,营造合规有序的网售环境,还需要凝聚监管部门、第三方平台企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等多方力量。

04

官方连发两文件

不得以医保支付诱导顾客购药

近日,河北省医保局连发两文件,提出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以医保基金支付为由促销、诱导参保人购药,并发布《关于征集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进一步规范医保门诊统筹账户的使用情况。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提升医药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按照国家医保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进销存”管理,实时向经办机构上报药品“进销存”数据。

除此之外,通知还对药店的具体经营事项提出要求,包括:定点零售药店对个人账户可支付的部分医疗器械类、消毒类产品要在医保销售专区集中陈设摆放,并明确医保支付标识。门诊慢特病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需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定点零售药店不得以医保基金支付为由开展促销活动,诱导参保人购药。

此外,通知还对药店的药品、医用耗材进行全省统一限价。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完善定点药店基本信息。对所有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限价进行梳理规范,在医保平台维护限价,确保全省限价政策执行统一。

另外,河北省医保局同日再发布《关于征集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进一步规范医保门诊统筹账户的使用情况,其中明确指出,河北省医保局面对全社会公开征集骗取套取医保资金问题线索。征集线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至5月31日。征集线索范围包括: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通告在“异地就医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中还提到,定点零售药店利用异地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套刷药品倒卖牟利、串换药品等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河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20万元。

点评

此次河北省连发两份文件,其实均是对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配套措施。其中既涉及更加细致的规范管理要求,也包括全省征集“骗保”线索,极力打击骗保行为,展现出河北省医保局在落实“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方方面面的考虑,为未来产业良心发展奠定基础。

05

湖北发力推动中医药发展

未来综合产值

达到1000亿元以上

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造中医药特色服务、医卫融合、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科技创新、文化传播和信息支撑等“七大体系”,明确到2025年,实现县办中医医院、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中医药综合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意见》明确,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成以国家、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创建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将中西医协同发展纳入公立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全覆盖。

《意见》提出,全面融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中医治未病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地方增补项目。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同时,打造康复医学高峰,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康复科,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建设中医药现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一县一品”建设工程,重点培育“十大楚药”和“五大特色药材”,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总面积稳定在550万亩左右,中药材生态种植面积达260万亩以上。做强中医药龙头企业,实施“一品一策”提升计划,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和已上市中成药二次开发,培育中药大品种大品牌。《意见》提出,完善人才培养与评价体系,深入实施“时珍中医药人才”计划,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培养复合型中医药创新团队和拔尖人才。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在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将中医课程列入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实现重大创新能力突破,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促进院内制剂向新药转化。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唱响李时珍中医药文化品牌。

点评

医药联动是未来药品零售企业的发展方向之一,考虑到国家鼓励中医药发展,且中医药具备治未病等功能,发力中医药模式无疑是零售药店可行的医药联动模式之一,行业人士应把握机遇,承接政策春风,推动行业的多元化发展机会。

06

5月1日起

西藏自动售药机卖药大放开

为满足边境地区、旅游场所、居民区、商业区等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促进药品零售新模式发展,西藏自治区药监局于近日制定并印发了《西藏自治区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试行。

按照《规定》要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依托实体店设置自动售药机,作为药品销售点。零售连锁总部依托连锁门店设置自动售药机,作为连锁门店延伸销售点管理。

同时,自动售药机的设置应遵循布局合理、方便于民的原则,依托自身实体药店或连锁门店的注册地址设置自动售药机,也可在注册地址以外如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商业区、边境地区等场所设置自动售药机。

至于设置数量方面,《规定》明确,应与依托的实体店或连锁门店的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设置地点不得超出所依托的实体店或连锁门店的注册地址所在市县(区)级行政区域。设置自动售药机的区域应符合所在地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此外,《规定》还强调,自动售药机仅销售非处方药。不符合自动售药机储存条件的药品以及有特殊或者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不得置于自动售药机销售。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应当提供执业药师指导用药的服务,在执业药师指导下销售药品。

点评

除西藏自治区外,目前已有很多省份发文明确,支持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以满足市民多元化及个性化的用药需求,且各地目前针对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还不统一,有的地方只允许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有的地方允许销售甲类非处方药,还有的地方允许销售处方药。但无论如何,开放自动售药机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值得行业人士长期关注。

版式编辑:李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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