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 待冲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所形成的,留待计提资产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以冲减的基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待冲财政基金”和“待冲科教项目基金”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待冲财政基金”明细科目核算使用财政补助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所形成的,留待计提资产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以冲减的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明细科目核算使用科教项目收入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所形成的,留待计提资产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以冲减的基金。 三、待冲基金应当在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发生支出时予以确认,并在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期计提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以冲减。领用发出库存物资一并冲减的待冲基金金额为发出库存物资所对应的待冲基金金额。随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期计提折旧、摊销一并冲减的待冲基金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摊销时应冲减的待冲基金金额=相关资产应计提的折旧、摊销额×相关资产入账成本中财政补助资金或科教项目资金所占的比例 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提足折旧、摊销前处置、盘亏的,以及相关库存物资在领用发出前发生盘亏、变质、毁损的,应当在将该资产予以冲销的同时,将该资产所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一并冲销。 四、待冲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使用财政补助资金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库存物资发生支出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二)使用科教项目资金为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库存物资发生支出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科教项目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 (三)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摊销时,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提折旧、摊销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摊销额,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四)领用、发出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库存物资时,按发出物资所对应的待冲基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五)处置、盘亏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库存物资发生盘亏、变质、毁损的,应当在进行相关账务处理的同时,按该项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数额。 3301 财政补助结转(余)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历年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一级明细科目。 (一)“财政补助结转”明细科目 “财政补助结转”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基本支出结转”二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项目支出结转”二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教育”等相关科目以及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财政补助结余”明细科目 “财政补助结余”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结转(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本期财政项目补助收入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时,借记“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将本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时,借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 (二)年末,将本年财政基本补助结转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时,按“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减去“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科目下“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中登记的本年发生额合计后的金额,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三)年末,完成上述(一)、(二)结转后,应当对本科目下“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所属各明细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性质的对应项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下“财政补助结余”明细科目。按照各项目结转金额,借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贷记本科目(财政补助结余)。 (四)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等上缴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资金、注销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额度等时,按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 【版权声明】: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留言联系本公众号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