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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8-打卡学习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54条

 雨送黄昏xzj 2023-07-22 发布于四川

20206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发行审核业务问答部分条款调整事项的通知,通知对《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部分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修订,本公众号打卡学习《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的54条,希望小伙伴们跟我一起在学习中加强对IPO业务的监管要求的理解,从而增强执业的敏感性及谨慎性。

问题8、如果发行人的资产部分来自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核查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答: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子公司上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核查是否符合境内分拆上市的相关规定并发表意见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子公司上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核查是否符合境外监管的相关规定并发表意见。

除上述情形外的发行人部分资产来自于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针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1)发行人取得上市公司资产的背景、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交易双方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资产转让是否存在诉讼、争议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历史任职情况及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及其他密切关系,如存在,在相关决策程序履行过程中,相关人员是否回避表决或采取保护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有效措施;资产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3)发行人来自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入发行人的时间,在发行人资产中的占比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

条文理解:

1)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子公司上市

   1)定义:根据20221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本规定所称上市公司分拆,是指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的形式,在境内或境外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者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

   2)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分拆原则上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 3 。(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 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本规定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三)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上市公司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0。(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五)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 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 30%。(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3)拟上市主体需符合IPO相关要求

2)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子公司上市

  目前,就境外上市公司分拆资产后在A股上市的情况的规定有限,目前,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4.(六)境内外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中有提到。按照54条规定,境外上市主体分拆资产在A股上市需要符合境外监管的相关规定,同时分拆子公司也需要符合境内IPO的监管规定。

 (3)除了(1)、(2)以外的发行人的资产部分来自于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注意的核查事项:

    1)拟上市主体取得该资产的背景、核查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

    2)拟上市主体取得该资产程序上是否已在上市公司、发行人公司履行完毕相关的审批手续,上市公司是否已就转让的资产履行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通过查询法律网站、访谈、登记备案等信息查询该资产是否涉及诉讼、争议或潜在纠纷;

    4)拟上市主体取得该项资产后,对其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该项资产占其资产的比重,资产取得时点的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属性。

    5)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以及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况。这就需要中介机构关注发行人的关键人员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任职情况,核查任职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法定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决议是否按照披露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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