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前身是劳务派遣,起源于美国,但我国市场规灵活用工尚无统一定义,综合来看,灵活用工可以理解为雇主基于工作本身的灵活性特征,管理难题或成本控制等因素,选择与员工建立非标准雇佣关系的用工模式。从灵活用工的业务类型来看,灵活用工可分为四类:偏短期的项目制服务、偏长期岗位外包服务、兼职服务、中小型企业服务业务商。
国内市场对灵活用工的定义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灵活用工业务类型分类 | 分类 | 偏短期的项目制服务 | 比如企业因为技术或产品升级而组建的临时项目组,该 项目制的灵活用工一般属于短期性质 | 偏长期岗位外包服务 | 企业为了提升灵活性,长期外包一些辅助性的岗位。随着企业对灵活性要求的不断提升,对岗位外包的需求在 不断增长 | 兼职服务 | 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种是高端技术型专家的兼职服务,另一种是大学生实习就业的兼职服务 | 中小型企业服务业务商 | 基本依靠搭建平台,提供灵工O2O服务,比如科锐国际的“即派”,其采用大数据和智能推荐技术,搭建泛灵活用工、供需调度和SNS求职的三维平台,聚集200万家企业,和500万人的白领求职人群,提供人才招聘、岗位外包、求职就业、营销推广等一站式灵活用工服务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与劳务派遣相比,灵活用工模式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替企业承担起更多雇主责任,如人员的招聘选择、培训管理、用工风险以及薪酬福利等。对企业而言,灵活用工不仅节省了成本,还使得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灵活用工和劳务派遣对比
类别 | 灵活用工 | 劳务派遣 | 适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 | 经营资质要求 | 无特别经营资质要求 | 派遣机构须取得劳动派遣行政许可 | 合同形式 | 客户企业与人类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业务流程外包合同》、《项目外包服务合同》、《项目服务协议》等 | 派遣机构与派遣人员为名义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派遣人员为实际用工关系 | 用工关系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派出的员工为实际劳动公关系,客户企业与派出的员工无关系 | 派遣机构与派遣人员为名义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派遣人员为实际用工关系 | 派出人员管理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行招聘用工人员,负责其上岗前培训与人事管理,并对派出员工进行日常管理 | 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进行直接的日常管理,派遣人员受控于用工单位 | 用工风险 | 客户企业不承担用工风险,人力资源机构承担派出员工的工伤风险及劳动争议纠纷 | 用工单位承担派遣人员风险,如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劳动成果风险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般对派出员工的劳动成果及其质量负责,承担劳动成果不符合客户企业要求时费用扣减等相关风险 | 派遣机构与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的劳动成果无关,不承担对应责任 | 薪资福利决定方式 |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客户企业签订的协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决定派出员工代为工资标准,依据实际用工量进行结算;“五险一金”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导,一般无需同工同酬 | 派遣人员的薪资水平及“五险一金”的水平由用工单位决定,一般施行同工同酬 | 用工比例限制 | 无比例限制 | 劳务派遣员工占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 结算方式 | 全额结算,客户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实际完成的业务量折算人员成本,并加成风险金、合理溢价或管理服务费进行结算 | 一般为净额结算,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按派遣人员的数量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 开票方式 | 按照提供的灵活用工服务收费全额进行开票,向生产制造客户全额开具13%税率的加工费发票;向物流及商场促销客户全额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 | 一般按照取得的全额价款扣除代收付的员工薪酬后的差额开票 | 税费承担 | 发行人承担税费 | 派遣机构代收代付,不承担税费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此外,出于保护用工人员和扩大就业人口等政策考虑,灵活用工也相继获得相关政策的支持。
我国灵活用工发展的政策背景
时间 | 政策名称 | 要点 | 2010 | 《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2010-2020》 |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人力资源开发 | 2014 | 《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意见》 | 使人力资源成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主导产业行业 | 2015 | 《就业促进法》 | 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扩大就业渠道,强调要发展并改进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提供工人就业服务 | 2017 |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 到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总规模达到2万亿人民币,约100家业内零下公司及约60万名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员工 | 2020 |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 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提出要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近年来“灵活用工”一词逐渐走进国内各企业家的视野中,在我国,灵活用工最先进入蓝领生活服务业,如餐饮、零售、酒店、快递等,后渗透到蓝领制造业和白领服务业。
2020年灵活用工需求方所属行业统计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我国以互联网/电商、金融为代表的新经济企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成长速度显著高于其他行业,有望成为灵活用工行业发展重要驱动力之一。从月服务费来看,新经济行业显著高于传统行业,新经济企业灵工月服务费均值为645 元,而同期房地产行业则为603元。
不同行业领域灵活用工月服务费用情况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消失、用工成本上涨、国家政策的支持、新口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作用,使得我国目前灵活用工发展极具潜力。2016年至2019年,我国灵活用工市场规模从1555.48亿元增至4787.6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5%。在后疫情时代以及政策的推动下,国内市场灵活用工需求持续上升,预计市场规模在2022年将突破10000亿元。
2016-2022年我国灵活用工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 同时,随着国内灵活用工市场需求的增长,我国灵活用工市场渗透率逐年攀升,预计将从2016年的6.93%增至2022年的8.99%。
2016-2022年我国灵活用工市场渗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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