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是由契丹、女真、蒙古三个北方游牧民族建立并依次更替的王朝,其在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对该时期玉器的制作和设计风格产生了重要影响。 辽金元时期是一个文化融合的时代,一方面统治者接受高度文明的中原文化,引进高超的制玉工艺;另一方面,对汉人和本民族人实行“因俗而治”,保留本族文字与文化;与此同时还受到中亚文明的影响,辽金元玉器由此呈现出独具特色的造型艺术与文化内涵。 游牧民族转徙随时、车马为家的生活习俗,造就了辽金皇帝独特的议政方式。他们平时并不居住于宫中,而是按照一年四季之渔猎需求,辗转于“四时捺钵”。 所谓“捺钵”(nà bō),即契丹语,相当于汉语中表示皇帝出行所居之处的“行在”或“行幸顿宿之所”。 《辽史·营卫志上》:“有辽始大,设置犹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 “捺钵”按春、夏、秋、冬的时序安排,春捺钵设在便于放鹰捕杀天鹅﹑野鸭﹑大雁和凿冰钩鱼的场所;夏捺钵设在避暑胜地;秋捺钵设在便于猎鹿﹑熊和虎的场所;冬捺钵设在风寒较不严酷而又便于射猎的场所。 辽金元时期最具特色的玉器便来自于这种四时捺钵制度,其主要内容为海东青鹘捕鹅雁、虎鹿山林等少数民族弋猎题材。 《金史·舆服志》中将金人服饰上的鹰鹘捕鹅雁图案称为“春水之饰”,将服饰上的虎鹿山林图案称为“秋山之饰”。1983年,杨伯达先生在《女真族“春水”、“秋山”玉考》一文中,称此类题材玉器为“春水玉”、“秋山玉”,并一直沿用至今。 《契丹国志》记载:“高昌国、龟兹国、于阗国、小食国、甘州、沙州、凉州,以上诸国三年一次遣使,约四百余人,至契丹贡献玉、珠、犀、乳香、琥珀、玛瑙器。” 可知和田玉料由西域小国派使节进贡,或通过与西域地区商业贸易大量流入辽国。 辽金玉器得以采用优质和田玉制作,且运用高浮雕、多层透雕等方法,雕琢细致精湛,层次分明,立体感强。其中使用带有黄色、枣红色、褐色玉皮的“俏色”技法是这一时期玉器的重要标志。 辽金时期曾经长期与两宋对峙共存,虽交战不断,但文化、经济上依然互通。比如辽代飞天造型与宋代相似,只在细节上略微不同。 契丹族本无佛教信仰,后吸收中原文化,辽代佛教竟臻于极盛,并留下诸多佛教题材玉器。 在古印度神话中,迦楼罗是巨型神鸟,在佛教中列于天龙八部之一。作为佛教重要护法神之一的玉迦楼罗神鸟,可供奉于佛龛上方。 摩羯,又称摩伽罗,本是印度神话中水神的坐骑,故有鱼的身体。 佛教经典以其比喻菩萨以爱念缚住众生,不到圆满成佛终不放弃,又因“摩羯以肉济人”,后成为佛教圣物。 羊距骨,俗称羊拐,东北地区叫做“嘎拉哈”,是北方常见的儿童玩具。以此造型做成玉器,反应北方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 金元时期,玉器上流行雕刻折枝花卉纹,常见有凌霄花、萱草花、莲花、海棠花、菊花等。 玉带銙由蹀躞带发展演变而来,元代玉带銙纹饰丰富,包括春水秋山、胡人戏狮、人物、花鸟、云龙、云凤、花果、龟鹤等纹样。 元末明初人陶宗仪在《辍耕录》中载:“成宗大德年间,本土巨商中卖红刺石一块于官, 重一两三钱, 估直中统钞十四万锭,用嵌帽顶上。” 由此可见,元人有在帽子顶部镶嵌珠宝和玉器的习俗。元代帽顶多镂空透雕、工艺精美、题材丰富,是元人区分等级身份的标志。明清时,由于服饰发生变化,帽顶多被改作他用,成为炉顶或其他器盖钮。 陶宗仪《辍耕录》又载:“今蒙古色目人之为官者,多不能执笔画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辅及近侍官至一品者,得旨则用玉图书押字,非特赐不能用。” 押,是古代在契约或文字上代替签字的一种符号或图记,起始于五代后周时期,元代玉押具有严苛的使用制度。 辽、金、元是由北方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这一时期玉器在继承唐宋玉雕的基础上,又具有草原民族的文化特色。 以春水玉、秋山玉为代表的玉器体现出游牧民族“四时捺钵”的文化习俗,此类玉器玉质精良、工艺精美、设计巧妙,堪称辽金元时期玉器的代表作品。 契丹、女真、蒙古同为草原游牧民族,在文化上有诸多相通之处,表现在玉器上则是题材与风格的相似性,比如玉臂鞴、嘎拉哈、海东青等都是中原玉器所未有者。 辽金元玉器具有浓郁的少数民族特色,纹饰雕刻均达到极高的艺术水准,不仅在中国玉器发展史上独树一帜,也对元代以后明清两朝的玉器制作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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