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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时要提供证据吗,若没有相关证据又怎么办

 szb法律人 2023-08-10 发布于江苏

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然而,劳动者对于加班的证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在用人单位处保管。而且,现实中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往往是在离职之后,其要提出加班的证据更是难于上青天。
即使法律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只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也要提出初步证据,即劳动者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假如劳动者不能提供加班事实存在证据的,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当然,如果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加班的,则劳动者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的
用人单位不能按法律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又心有余悸不敢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工资,担心丢掉工作或被用人单位排挤时,劳动者在加班时就要注意收集加班时的相关证据,如用人单位员工手册、考勤记录、加班的微信通知、工作记录、通知加班的录音录像等。
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当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加班举证责任的分配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基本原则,但法律也结合客观现实状况,减轻了劳动者举证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因为工资记录表中除了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工资支付时间、项目、金额等外,还会有“加班工资金额”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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