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前不久亲身经历的事情 去面试一个健身教练助理(本人警校生),面试官跟我谈到:因为你们没有健身基础,所以会有两个月实习期,管吃住,没有工资。 我心想好啊,没工资就算了,我也不在乎,就是想锻炼锻炼。 紧接着面试官说:“但是我们培训是要收费的。” 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向劳动者索取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的。” 面试官愣了一下,紧接着说:“但是我们培训也是有开销的,因为我们有专人培训,而且你们实习期间吃住也是有很大一笔花销的。” 我:“这样啊,那劳动法也规定了,如果培训费花销较大,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培训期结束后,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在用人单位呆满一定期限,直至合同期满。” 面试官可能是觉得跟我说不通吧,干脆换了个人跟我谈,这个面试官就很直接说:“是这样的,两个月内我们保证你拿到私教证,而且目前的形势来看,私教以后发展很好的,工资也不低。” 我听完一想:“那你们不就是培训班吗,但是招聘信息不是这么写的,你们写的是招聘健身教练助理,你们自己信息本身就有问题!”然后差点就来了句你们这不就是欺骗吗,还好没说,我怕被打,说完这些话后干脆就没人理我了,可能都觉得我油盐不进吧,想起来这件事就觉得好好笑😂️😂️ 但其实他们实习期没工资也是不合理的,按照劳动法来讲,实习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20%,显而易见他们本身就是一个培训班,打着招聘的名义去挣钱。 怎么说呢,学点法律真的很有用,很多单位企业就钻法律空子,比如说实习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有的单位规定的实习期就正好六个月,不懂法律的人真的很容易吃亏,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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