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详情 咨询:退休公职人员是否可以返乡进行宅基地翻建 诉求者来电反映惠安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下发文件表示公职人员退休可返乡进行宅基地翻建,其在黄塘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被镇政府工作人员驳回,驳回理由:未办理过此事项。故来电咨询退休公职人员是否可以返乡进行宅基地翻建。望部门核实回复。(坐席备注:经联系核实,诉求者告知部门可以与其联系。) ![]() 官方回复: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人民政府回复: 您好,您在12345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农村宅基地一户认定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惠政办规〔2023〕1号)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权,已经纳入公务员序列、事业单位编制或成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县级以上大型集体企业(含县级)正式在编的人员(以下统称“录编人员”),自纳入国家公务员 序列、事业单位编制或成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县级以 上大集体企业(含县级)正式在编人员之日起其原有的宅基地资格权丧失。 答复部门: 惠安县黄塘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3-06-05 来源:泉州城区生活网 惠安县政府官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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