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评《道德经》第六十五章-没有“智”,国无“福”

 巨蟹座思考者 2023-08-12 发布于北京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没有什么好辩解的,这一章所传递的就是“愚民”的群体治理方案。老子无疑是希望百姓安居乐业的,可他认为民若太有智慧,就很难被管束,所以不得不使其少懂些“机巧”。
如果百姓都奸诈卑劣,人们之间的相互侵害自然就多,社会定然不会安宁。然而,奸诈、凶残等行为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天性,另一个是学到的。观察动物行为,你会发现有许多动物群体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很令人费解的种(或群)内伤害事件。人类也不例外,有些人杀人没有任何理由,也与他的学识没有关系;有些罪犯无法被教化,总是会反复犯罪,通常也是其天性原因。实际上,科学家已经发现了与暴力行为有关的神经科学、基因学和生物化学证据。
另一个行恶的原因便是社会学习。如果有人使用邪恶手段伤害了别人,并且获得了好处,竟然没有及时得到惩罚,那么这个罪恶行为与收益之间的联系就会在观察者的大脑里常态化,久而久之,当他遇到物资匮乏或需更多物资来满足某种欲望的时候,他很可能就会从大脑里调出这些“模块”,做出伤害别人的行为。
显然,老子大概只看到了后一种原因。他的策略是人们都“返璞归真”,社会中没有人靠伎俩来获得好处,人们也就不会在这上面煞费心机。老子所说的“智”可能就到这个层次,似乎主要与欺诈和虚伪有关。
事实上,我们今天所说的智也确实包含像欺诈那样看上去是负面的思维和行为结合体。不过,这些“谋略”也不是人类独有的,动物也会用“伪装”和“佯攻”来捕猎食物。人类的这些天生技巧在人与人关系中继续演化,这其实进一步促进了人脑的复杂化,人的“智”便越来越高深了。试图通过返璞归真来消除冲突却是不可实现的,因为人天生既有尔虞我诈;回到动物也不可行,动物的世界也是血腥的。
依赖于人类难以估量的思维能力和智力水平,我们今天才有无数的知识和人造物,才有现在的物质环境和思想环境,才有我们对自己“凶残”的认识。可见,“智”给人类带来的并不全是“混乱”,我们从混乱中恢复秩序,并创造出更有效的社会制度和协作水平,都是智力的功劳。也可以说,人类的智力推动了大脑复杂化。
“智”并不是伤害的来源,它只是会放大侵害天性导致的后果而已。民“智多”,确实难“治”,但是“国之贼”绝不是因为“以智治国”的结果,而是“安天下”的“智”还不够或者还没有产生的原因。无论如何,“不以智治国”绝不会有“国之福”。所有的动物“治国技能”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基因传递的,习得的很少,可没有一种动物能像人类这样谋划着地球毁灭后的生存。人类不用“智”,便只能在艰难的环境中挣扎在生存边缘,怎么会有“福”呢?
好心的老子提供了一个不好的群体管理方案,可见好心干坏事真的不易避免。我们要减少这种“误伤”,只能靠了解更多的“道”——自然规律,而这只能靠智。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