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治随笔|无故爽约者,恕不再次接待!

 王律师辉 2023-08-16 发布于河南



法治随笔|无故爽约者,恕不再次接待!

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我所执业律所的文化核心就是“一言九鼎 重 千秋,德行天下 铸 伟业!”;这是我们对律所成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共同的价值选择,同时也是我们选择客户的基本标准,因为这是人类社会交往的最基本准则,是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的基础。

守诺、践约、无欺,是诚信的外在表现,都属于诚信的基本范畴,无论在人类的各种组织里,都属于基本道德准则和基础社交要求;就算在犯罪团伙里也是一样,我们可以假设,试着去想象如果在一群完全没有诚信可言的人组成的犯罪团伙里,犯罪行为的实施也会变得极为困难和不可实现。

人类社会之所以可以开展各种活动的前提是要遵守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准则,就像道路交通参与者如果不懂交通规则就无法上路行车一样,当你和不懂社会规则的人开展社会活动时,你会因为他的不诚信行为受到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及时止损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因为我们所在的社会是具有教育功能的。

当然也存在一部分人知道规则,故意不遵守规则,或只针对你或他认为的一部分人不遵守规则的情况出现,这就是不尊重的表现,或他认为你在他的价值体系里并不重要。

无论何种原因,只要没有正当理由,当有人对你出现不诚信的行为时,我们就应该行使选择权了,在我看来,人生很短暂,远离不诚信的人,是我们可以增加人生幸福度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远离不诚信和不讲规则的人,才会降低我们的人生风险,让我们可以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值得信任和社交的人身上,才会提高工作和生活的效率,避免烂人烂事的发生和出现。

从事律师工作,经常会与一些陌生人打交道,各种各样的人都会接触,经常会遇到和一些人约时间当面咨询案件或洽谈工作,大部分人会守约面谈,但时间久了也会遇到一些人爽约,只要有正当理由或及时的沟通,都可以理解或互相谅解,但有些约好了时间不出现,不回复,不提前告知的这种无故爽约者,当他再想约时,我们也只能恕不接待了。

以上内容为本人执业过程中的亲身经历,不能代表全部,仅为个例,不能以偏概全,如有不妥请及时告知!同时欢迎各位同仁留言吐槽,与大家共勉,一起见证法治的进步!

作者:王辉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