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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set 初探 | 边界

 日进志 2023-08-18 发布于广东

这是日进志第 382 篇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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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与他者

前两天看到条微博:

一个姑娘的父亲是强奸罪,她非常努力上进。

但是,她从来不敢往公务员队伍里考虑。

这层自卑一直影响到她的婚姻,到最后她还跟一个军官结婚。恋爱时候,她几度觉得,她和他的婚姻是没办法有结果的。

这条是在这个标签下:#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

几条高赞的评论:

她的父亲对那个被强奸的女孩造成的影响不是更大吗?她这点影响相对于那个姑娘的影响不知道轻多少。

影响自己孩子的未来,他们还是干了,如取消他们就更会肆无忌惮。受害者家属们得到永远的伤痛,而作为罪犯家属这么潇洒啥代价也不用付吗?!

将以上这串文字引到我首页的是押沙龙,他后来写了篇长文,细讲为什么这些评论令他“不寒而栗”。




这些高火力、俨然是卫道士的“民意”汹涌,令我想起另一件事来。

几年前,网上争论过安乐死。很多孝子贤孙说,自己家的老人长期忍受极大的不可逆的病痛,如果安乐死合法,亲人就有机会体面地离世。不失为一件好事。

这个论调,体恤温情。附议的人相当多,也有点像上面这例的民意汹涌。

@李小萌 写:

关于安乐死的讨论,太离谱了。那么多人说看着自己亲人遭受病痛折磨,不忍心看他们受苦,于是支持安乐死,我就不知道说什么了。难道说,有一天安乐死合法化了,你就可以脑子里想着给病痛中的家人建议或实施安乐死吗?这是关于绝对的自我意愿、自我选择,你替别人一分钟也不能这么想,那叫起了杀心。




我为什么觉得这两个事例一脉相承,且均非常可怖呢?

因为发表这些意见的人、为这些意见附议和喝彩的人,是分不清自己和他者的人。

自己和他者,本应该有一条绝对的边界。也就是李小萌说的:自我意愿、自我选择。其实还有自我感受、自我表达。

绝对的边界是什么呢?

龙应台写她的儿子在她面前抽烟:作为一个母亲,我希望你不要抽烟,但作为两个成年人,我知道我没有权利将你的烟夺走。

比如你有位朋友接连二三遇人不淑,每每在跳坑后跟你哭诉。这次又是在悬崖边上,拉也拉不回头。因为她的人生,你没可能帮她过。她看到是火坑也义无反顾,你的确只能“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

边界感缺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见。

对成年子女仍是以“我是为你好”而事无巨细地帮其安排,干涉择业与择偶;兴味盎然地探听别人八卦,哪怕明知道这是别人私隐;曾经帮过自己的好友,习惯性地将麻烦事再甩给他,他要是 Say No,“那就是没我这个朋友!”…

将本该自己承担的责任,需完成的事情,以各种理由让人代劳,占小便宜不亦乐乎,这没有边界;相反的,老好人般(也可能是讨好型)为别人无偿处理麻烦事,“有事您说话”,这仍然是没有边界。

边界是意识到“我”是个独立完整的个体,付出体力和心力劳作,获到应得的报酬。但也不取超出劳动之外的。

只有充分认识到“我”这个独立完整的个体,才能充分认识到别人,无论是亲人、伟人,还是烂人,或是可怜得无以复加的人。他们都是且只是:“别人”— 另一个独立的个体。




分不清自己和他者的人,在武志红的书里,叫他们为“巨婴”。我觉得是拎不清的、浆糊一般的人。

让我们回到开篇的两件事:

犯罪的人会因其罪行受到相应的惩罚,无论多重都好,这是“他”应得的,是他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应该承担的。但除此之外,他的罪行与其亲属毫无关系。这是清晰的、不需辩驳的事实。

在安乐死合法这个前提下,决定一个成年人是否要求安乐死的,只能是他自己而已。“你这么痛苦,我看着真是不忍心啊。”

那个流着泪的“善良”的家属,会是你吗?

“我看着真是不忍心啊!” 所以呢?所以你可以选择走开不看。而绝对不可能是“我看着不忍心,要不,你考虑安乐死试试?”

因为不忍心的是“我”,要做什么去改变“不忍心”的,只能是自己而已。你忍不忍心,是你的事,它不是我需要考虑的。

我不忍心看着你受苦,所以你不如去死好了 — 这话说直白点,就看得出荒谬来了吧。

对我影响很深的个人主义哲学家安·兰德在她的小说里借主人公之口说:

我发誓,以我的生命以及对它的热爱,我永远不会为他人而活,也不会要求别人为我而活。

还有一句没翻出原文,大意是:我会为我的每一分劳动索取报酬,但超出部分,我也不会要。

这是我认为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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