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几位小伙伴问到这个问题,而2022-2023年,恰逢证监会、三大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了与募集资金监管的最新文件,考虑到业内在募集资金管理审计领域的相关内容较为少见,在此特地进行整理和分享,希望有助于大家的审计实务工作。 一、相关文件 2022年,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同时废止2012年版本。2023年8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日发文《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其中第二章第三节亦对募集资金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三家交易所所发文件均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 二、审计关注点及方法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流程
2.投资项目分析论证管理
3.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管理
4.募集资金使用
5.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6.超募资金使用
7.募集资金置换
8.募集资金核查与披露
9.独立董事监督 独立董事是否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一致性进行关注;是否不存在独立董事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而受阻的情况。 10.保荐机构督导与核查 保荐机构是否依规募集资金管理进行持续督导,是否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 三、其他审计提示 在开展募集资金管理审计时,要注意法律法规的变化,还要结合上市公司归属交易所及不同板块文件(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关于募集资金的最新具体细节规定,关注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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