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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鸣:成为一名历史学家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才能?

 竹山一枝秀pfxh 2023-09-11

本文转自“商务印书馆上海分馆”公众号,节选自历史学家李剑鸣教授著作《历史学家的修养和技艺》(修订本)。旨在知识分享,如涉版权问题,联系小编删除。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历史研究和历史写作并不需要特殊的禀赋与才能,也用不到多少复杂而高妙的技艺;只要记忆力好,能坐得住“冷板凳”,又碰巧掌握了足够的资料,就可以取得不俗的成绩。当然,这并不是新近才有的说法。

18世纪博学的英国人塞缪尔·约翰逊就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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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并不需要有多大的才能,因为在历史写作时人类心灵的最大力量都处于休眠中。他手边就有可用的事实,也就用不着去发挥创造力。对想象力的要求也不太高,跟较低层次的诗歌创作中所用到的大致相当。些许的洞察力、准确性和渲染技巧,就足以让人适合这一任务,只要他在需要时能加以运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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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着还提到了17世纪法国人皮埃尔·培尔(Pierre Bayle)的《历史词典》,并称之为一本对喜好传记的人“非常有用的著作”。可是,正是在这本书里,培尔却就历史写作发表了一番与约翰逊大相径庭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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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写历史是一个作家所能涉猎的最具难度的创作,或者说是最难的一种。它要求有超常的判断,有高贵、清晰而简洁的风格,有出色的道德感,要完全笃诚正直,要有许多极好的资料,并有将它们安排得井然有序的技巧;最重要的是,要有抵御宗教狂热本能的力量,而这种本能会怂恿我们排斥我们认为真实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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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培尔不仅阐明了历史写作的难度和特殊性,而且就治史者的修养和技艺提出了很高的标准。在他看来,历史写作比文学创作要难得多,做一个历史学家绝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的事。

其实,比培尔早生近一千年的唐人刘知几,就对这个问题发表过系统而深刻的看法。刘知几主持国史编修长达二十余年,写成一部中国最早的系统的史学理论著作《史通》,可谓深得史学“三昧”。

当有人问及何以古来“文士多而史才少”时,他的回答是:史家必须具备“才、学、识”三方面的素质;有“学”无“才”,正如家有资产而不善经营,不能生财;有“才”无“学”,又恰似能工巧匠没有材料和工具,也造不出房屋;再则,史家还须有正义感,敢于肩负道德责任;能集这些条件于一身的人自然不多,“故史才少也”。这就是常说的“史家三长”之论。

诚然,历来论及治史的人,大都认为“三长”难以兼备。章学诚说:“才、学、识三者,得一不易,而兼三尤难。千古多文人而少良史,职是故也。”一部中外史学史,似乎也给这种说法提供了颇有说服力的佐证:令人折服的史学大师寥若晨星,学识精湛而优美可诵的史学著作确乎是凤毛麟角。不过,才、学、识也应有层次之分,把标准定得过高,符合的人自然就寥寥无几。如果只求在三方面达到一定的程度,那也就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归根结底,才、学、识三者的结合,方构成史家的综合素养。

史学早已成了一个专业,但凡专业都有自己的专门方法。不过,不同时代的史学,在方法上自有不同的特点;历代史家对方法及其意义的看法,也不完全一致。

当然,要掌握历史研究的方法,并不能单纯依赖史学方法教程。史学方法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典范性、经验性和实践性。方法不是可以拿来就用的现成工具,它只有被人理解和掌握以后才能发挥功效。

因此,方法说到底是一种个体性的素质。方法主要不是栖身于方法论教程里面,而是潜藏在众多学者的治史实践和典范论著当中。观察成名学者的治史经验,阅读高质量的史学论著,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实践加以琢磨,乃是参悟治史方法的最佳途径。最末一条尤为重要,因为历代学者通常都是在研究实践中了解和掌握方法,初学者唯有白己读书,我材料,写文章,方能逐渐懂得如何运用专业技艺。只看方法论指南,自己不动手做研究,是绝不可能真正领会史学方法的。

当然,古今中外的学者对于史学方法也并非未置一词。实际上,史学方法论读物为数不少,大体可以分成两类,一类侧重从理论上阐述方法,另一类则结合治学实践来谈技巧和经验。

第一类书籍大多出自史学理论和历史哲学的专家之手,以理论性和思辨性见长,有些还显得抽象而玄奥。例如,有一种苏联学者的方法论著作,把历史哲学、史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糅合在一起,并对“方法论”和“方法学”加以区分。这类论著与治史的实际可能有一定的距离,读过以后也许只对一些概念留有模糊的印象。

专业史家一般不喜欢泛泛地讨论方法,而他们的回忆录和治学经验谈,往往能给人很多方法论的启迪。他们所谈通常是个人的经验体会,或许缺乏“理论深度”,但对初学者来说,其意义可能不逊于系统的理论。

有的史家自称是“手艺人”,而杰出史家就成了“精通本行手艺的大师”。手艺自然可以揣摩和习得。初学者温习前人的经验,由老师指导而进行研究的尝试,以此了解和学习治史的手艺,其收获肯定要大大超过研读方法论书籍。

研究历史不仅要讲究修养和方法,还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古人所谓“绳墨”和“类例”,就含有规范的意思。章学诚说:“迁、固极著作之能,向、歆尽条别之理,史家所谓规矩方圆之至也。”他讲的“规矩方圆”,是指古代的治史规范,与今天所说的学术规范并不完全一样。

学术规范一般由学术通则和具体学科规范所构成。初学者在接触治史的规范时,需要恰当把握两者之间的关系,既要遵循学术研究的共通原则,又须重视史学所独有的范式和技术性要求。

尤其需要说明的是,治史的最大特点就是讲究材料和根据,因而史学论著通常引文重叠,注释繁复;这一点往往引起外人的误解和讥诮,似乎史家生有“掉书袋”的癖好,著史无异于做资料汇编。偶有专业史家对此也认识模糊,怀疑引文重叠和注释繁复的必要性,甚至将史书疏远普通读者之弊归咎于引文和注释过多。

从学术规范的角度来说,取消或限制引文和注释,实际上等于摧毁史学的学科特性。正是由于引文繁多、注释详尽这一特点,史家才有必要格外讲究引文的处理和注释的体例。

总之,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治史者,这不仅是初学者关心的事情,也是每一个专业史家要用一生的努力来求索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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