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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私害法,则治

 唐诗宋词古诗词 2023-09-13 发布于江苏

赏析 / 严勇、音频 / 张佳

译文

不因谋私贪欲,去破坏法律的公正性,国家就能治理好。

赏析

这是战国时期商鞅讲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一句话。
老子说:“以正治国。”治理天下,如果怀着私心私欲,那么这个国家就不会治理好。之所以商鞅主张以法治国,而非以贤治国,就是因为即便是贤人,也会有私心杂念,不可能完全做到客观公正。只有法律,能够保证大家的公平,所以用法律治国要比用贤人治国更公平。
这就要求我们在执行法律的时候,更要维护法律的权威。要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精神。如果,执行起来,因为天子犯法,而漠视法律,则法就失去了公正,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了。商鞅在面对秦孝公太子犯罪的情况下,强烈要求割掉太子老师公子虔的鼻子。公子虔,不仅是太子老师,还是秦孝公的大哥,所以这个阻力是非常大的。但是,商鞅跟秦孝公说,不能因一人而废法,要想新法执行下去,一切破坏新法的人,都必须受到惩罚。秦孝公听了觉得说得对,于是就下令割掉了哥哥的鼻子。
商鞅此时已经是法的化身,早已置自己的生死于不顾。他不可能不知道得罪了所有人的下场会是什么。但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证实以法治国超过其他学派思想,为了使得秦国真正强大,他顾不上担忧自己的明天。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必须六亲不认,必须铁面无私,必须公正严明。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但商鞅排除万难,真正做到了。故而一年之后,出现了“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强大,诸侯畏惧。”(《战国策·秦策一》)更何况,新法一直推行了十八年,吞并六国只是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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