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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劝您打再审

 于哲律师 2023-09-13 发布于北京
我不劝您打再审

作为律师,我很清楚再审程序的难度,法律监督程序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我从来鼓动当事人打再审。理由很简单:太苦了!

诉讼本就是件熬人的事情,无休无止的一审、二审、再审、法律监督,更是让人看不到尽头。无论是时间成本、精力付出,又或是支付律师费用,当事人总是处在利益受损的状态。

所以,我在接受当事人再审委托、办理再审案件之前,是会和当事人说清楚,再审程序客观面临的艰难。有当事人认为,这是我作为律师不自信的表现。但是,盲目的乐观、自信,对于处理再审案件、法律监督案件而言,没有任何帮助。

咱们暂且不论《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如何规定再审申请事由的,在我看来只存在一种情况,我才认为当事人坚持再审、坚持法律监督程序,才是有意义的,就是:真心认为自己委屈,不打下去,当事人自己都过不去心里这道坎,委屈当下的自己不会让今后的自己更好受。

这种在这种情况下,诉讼、再审、法律监督成了别无选择的选择。

如果当事人自己并不认为自己委屈,再审程序、法律监督程序显然是没有必须进行下去的。诉讼适可而止,是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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