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集合从第一次使用数学开始就一直存在。例如,一旦人们学会了计算整数,整数集就在那里,但没有人谈论集合。古希腊的几何中,引入了轨迹的概念,轨迹是一组点。当然,直线和圆都是轨迹。 因此,尽管那时没有使用“集合“一词,但这个概念一直就在那里。数学一直试图对现实世界进行分类和抽象。那些早期的数学家可能没有明确地使用“集合”这个术语,但他们使用的许多概念都是基于“集体”或“组”这种想法的。例如,整数集、实数集等都是按某种方式归类的数字。 这种用而不提的状况,到了19世纪末的乔治·康托尔(Georg Cantor)身上发生了变化。数学家开始对数学的基础进行更深入的思考。这是因为他们遇到了一些令人困惑的悖论和问题,如“罗素悖论”。这迫使数学家重新考虑和明确数学的基础。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康托尔在19世纪末发展了集合论,首次明确地定义了集合及其运算,并深入探讨了不同“大小”或“势”的无穷集合。 希尔伯特曾经说过: 没有人会把我们赶出康托尔为我们创造的天堂。 到了现代数学,集合论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了数学的基础,在集合论这个框架下,我们能够定义和表述大部分的数学概念,我当然可以为了列举一些集合论在现代数学中的作用,都是你耳熟能详的一些名词。
不过我想我还是有必要提醒你一点,虽然是最被广泛接受的数学基础,人们还是在尝试寻找其他的数学基础,比方说:类型论(Type Theory) 和 范畴论(Category Theory),我对类型论一无所知,就不多说什么了,了解一点范畴论,它起初是为了研究抽象代数结构(如群、环和域)中的同构问题而发展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已经成为数学中许多不同领域的强大和统一的语言。范畴论的核心概念是“范畴”(category)。一个范畴由对象(objects)和态射(morphisms)组成。态射是对象之间的箭头,满足某些性质。它的关键点在于,关心的是对象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对象的内部结构。 好了今天这期就到这里,希望你能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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