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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孟子与告子的论辩

 吴翠平书馆 20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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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与告子的论辩

   孟子提出“性善”论据的重点,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便是人性本自良善的有力证明。而且肯定地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

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他所指出人性中本自具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作为证明,是有相当的理由。但以水的就下,肯定形容人性的本善,确实有所商榷的余地。

   同时,孟子提出告子等对于人性 “无善无不善”的批判,使我们知道告子等学说的大概。如说:“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或曰: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至于告子论据的重点,他认为:“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

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告子的理论,是否正确,暂且搁置。但以孟子所提出告子的这些话看来,它与现代流行西方文化中的机械心理学,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且更有趣的,告子一时大意,不懂论辩的理则(现代人所惯称的逻辑思考的方法),当时被孟子的纵横才气盖住了,当场吃瘪。如说:“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现在我们读了这节书,非常明显的,发生两个重要的问题:(一)告子所说“生之谓性”定义不太详尽。因为古代语文过于简化的关系,或者说,可惜告子不懂因明的法则,语焉不详,所以并未表明自己真正的主旨——是指有了生命活动能力的便叫做性呢?或是说性是与生命同时俱来的呢?

(二)孟子善于辩论的方法,他抓住了告子这个弱点,就说:既然 “生之谓性”,那么,等于白与白是一样的喽?告子说:是。孟子跟着这一句“是”的答案,就说:那么,白羽的白,就等于白雪的白;白雪的白,就等于白玉的白吗?

告子又答:是的。孟子因此便说:那么,狗的性,就等于牛的性;牛的性,就等于人的性喽?孟子这一论辩,相似于因明(印度古代论理学的名称)引用比喻的方法,以此难倒了告子。其实,平心静气地说,孟子所用的比喻,几乎是有引喻失义的嫌疑。告子一时懵懂,无理可申,只好就此吃瘪。至于本来的人性是善是恶,毕竟还是悬案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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