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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史研究】周思成 || 论元代士人阶层的钱财募捐与义利观 ——以募缘疏、醵金疏为基础的考察

 思明居士 2023-10-04 发布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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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期

2023

08.23

【摘要】

蒙元时期的士人创作了大量的募缘疏和醵金疏,旨在向知识阶层和地方精英募集钱财,用于兴办区域性社会经济事业,或补贴寒士的婚丧嫁娶、远游求仕等开支。募缘疏和醵金疏显示,元代士人发起并参与互惠性的钱财募集,既有鲜明的道义动机,也有自利和算计的一面,还受到政治权威和社会权力的影响。元代士人的钱财募集反映了知识精英的进一步地方化趋向,是宋元社会转型中士人阶层面貌变化的一个特殊侧面。

【关键词】

元代士人   募缘疏   醵金疏   钱财募捐   义利观

【作者简介】

周思成,历史学博士,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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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成副教授

目次

一、引论

二、“疏”的生成:元代士人的募捐事由

三、“疏”的流布:钱财募捐的对象和参与方式

四、“挟势”:钱财募捐中的社会分化与权力

五、钱财募捐中的道义与利益权衡

(一)诉诸认同心理和伦理义务

(二)明确许诺的报酬和利益

六、总论:钱财关系、义利观与宋元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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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论

本文探讨的是元代士人的社会生活中与钱财相关的一个特殊侧面。对中古时代君主专制下的官僚制、科举制和儒学意识形态造就的知识精英(士人),学界已有较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比较关注作为国家官僚或地方精英的士人在皇权和地方社会之间扮演的各种角色,对士人阶层内部则重点研究其仕宦、婚姻、家族、交游和文艺活动。至于士人个体之间,或士人个体同群体之间涉及金钱利益的社会交往,特别是这类活动反映的权力、经济和伦理观念,迄今很少得到探讨。

本文借助两类史料——募缘疏和醵金疏——探讨士人社会生活的这一侧面。唐宋以降,除了章奏、经注称为“疏”,尚有许多日常应用类骈文,皆题为“疏”,具体包括四类。其一,举行宗教法事的庆祷辞(道场疏)。其二,礼请鸿儒大德主持讲席道场的邀请函(请疏)。其三,为公益事业“广求众力”的募缘疏,“桥梁、祠庙、寺观、经像,与夫释、老衣食器用之类,凡非一力所能独成者,必撰疏以募之”。这种疏最早似乎可追溯到唐代,起初是为宗教事业募捐,宋代以后,发展成为另一种疏,即用来募集私人日常生活如吉凶庆吊等所需钱财的醵金疏,是为其四。

道场疏和请疏在严格意义上不涉及经济活动和钱财关系,募缘疏和醵金疏则直接产生于士人协助发起的钱财募集,实为一种面向士人和其他有社会地位、文化和财力的人群的募捐倡议书。这类募捐活动虽涉及明确的物质利益和交换,但既不发生在市场,亦不限于亲族和宗族,而是多以“道义”、身份认同或地方责任的名义,动员更广泛的地方社会。这是宋元士人社会生活的一个特殊侧面,反映出士人阶层内部以及士人与地方社会的种种联系,以及彼时士人对道义和钱财的看法;更重要的是,这类钱财募捐还属于自金、宋历元而走向“近世”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士人群体面貌变迁的一个重要侧面。以下不揣冒昧,对此问题略作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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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疏”的生成:元代士人的募捐事由

募缘疏特别是醵金疏,在元代以前似不多见,在金(南宋)元之际才开始大量出现并传世。在元代,这两种疏文的作者群体主要是知识精英,包括士人及个别僧人。若以《全元文》作粗略统计,有募缘疏和醵金疏存世的南北文人共49人。尽管这个数字只占《全元文》所收作者3217人的很小比例,但是,疏文属于应用类骈文,不像诗赋和碑传可凭依其他载体(如石刻、方志、文选)传世,而是取决于文集存没。士人若有文集传刻,他创作的募缘疏和醵金疏保存至今的可能性就很大。这49位元人的疏文几乎都出自他们的别集。以《全元文》收录的文集作者182人作为参考,49人就不算少了。何况,即使有文集存世,也未必收录文学价值偏低的疏文。舒頔(字道原)写过三首《修造登原庙疏》,清人编订的诗文集仅存一首,编者按语云:“今录存一首,仍一首词意似浅近,姑舍旃。”这类作品,辞章不尽雅驯,又关涉钱财,往往不受后世重视。可见,元代募缘疏和醵金疏及其作者的数量应远比已知的更多。

中古士人阶层从事的社会活动相当复杂,大致说来,有的活动是非经济性的,例如,吟诗、品茗,以及鉴赏法书、名画、彝器的雅集。这些社会活动虽然需要经济支持(著名的如玉山雅集),但钱财关系不是最重要的。有的活动则带有明显的经济色彩,涉及财物的交换,可细分为三类。其一,兴办义田、义庄、义学、义冢,以及赈灾、施粟、借贷等。其二,参与营造或修缮桥梁、道路、渡口、水利、官廨、城池、寺观、庙学、书院、神祠等地方性公共事业。其三,襄助私人事务,如婚丧嫁娶、行旅、求仕、刊刻书籍及其他日常消费项目。

第一类慈善事业,多以宗族或村社等小共同体为单位,或由某一富裕乡贤独力兴办。第二、三类募捐活动,则关乎募缘疏和醵金疏的发源:某路治所营建官廨,“工役四集,劳费百出,廪给未完”;某地修建石桥,“功缘垂就,财力俱穷”;某寒士拟致仕还家,却“囊无一钱,室如悬磬”;又或某弟兄避兵乐郊,“而僦居之资,则非一人所办”;某寓公起盖房屋,“费用浩大,财力殚微。傥非见助于诸人,安得能成于此事”;等等。这些活动的共同点在于独力难成,“必众力挥金而后济”。在为这些活动募集钱财的疏文中,士人也索性放下“何必曰利”的清高,多请“孔方兄眼前助力”、 “楮先生为之饶舌”;或者干脆明言,除了金钱,其他物资亦请多多益善——修缮引水渠的工役必得“钞”“米”,庄严寺观,“金银米麦”“木植瓦砖”皆不可少。总之,“欲事必就,非财不行”。

元代士人的募捐倡议牵涉的公私事项不仅包罗广泛,而且颇具时代特色。蒙元开国之初,连年兵燹,众多亡国士人“混于杂役,堕于屠沽,去为黄冠”。不少人妻离子散,沦为仆隶,如“儒士宋子昭,羁于权豪家……蜀儒古生,售于市”,张德辉(字耀卿)“鸠银赎焉”。这在疏文中也颇有反映:王恽(字仲谋)撰文恳请“士庶官僚”合力为蒙古军掳掠北上的南宋士子赎身;李庭(字显卿)写疏为“幸脱迹于戎马战争之地,复寄命于市门商贩之家”的儒士醵钱赎身;儒士张南发“顷因劫运,莫保宗亲。父子乌分,弟昆鸿断”,也求蒲道源(字得之)作疏,集资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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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疏”的流布:钱财募捐的对象和参与方式

创作募缘疏或醵金疏并以特定方式使之流布,是士人参与公私钱财募捐,并与其他文化精英乃至整个识字人群互动的重要渠道。

公共事业的集资活动常以《庙记》《学记》《书院记》等碑刻的方式留下遗迹。从社会活动衍生的文本链来看,募缘疏和醵金疏往往是其“发端”,石刻碑记则是“结果”。石刻的碑阴通常镌有贡献者的姓名,《大元保定路雄州新城县重修孔庙记》的碑阴就分行题写了布施者的身份和头衔,包括地方官吏、寺观主持、乡役、儒士等,饭山知保认为,此即该县的地方精英层。这类碑阴题名与士人募捐的对象必定有重合,不过,从疏文本身提供的线索看,士人吁请的对象范围有相当大的伸缩余地。谢应芳(字子兰)为修造桥梁创作的疏文仅针对当地最大的慈善家蒋居士,疏文恭维蒋氏“为善最乐,见义必为”,“乡里称善,湖海知名”,强调“必得其人,庶成乃事”。陈栎(字寿翁)撰写的《约族人葺鬲山祖墓疏》则限于陈氏宗族内部。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释大訢(字笑隐)为重建庐山东林寺、中天竺寺这两座古寺写的募缘疏,其中言及“持疏干王公贵人长者,居士莲社高德”, “持疏遍叩王臣、宰官、长者、居士、同道知识”。可见,募捐对象理论上可从个体或宗族扩展至统治阶级的全体代表。

不过,大部分募缘疏和醵金疏的募捐对象比较集中——以士大夫和富民为代表的地方精英阶层。刘壎(字起潜)为安禅寺募化罗汉像撰写的疏文末言:“愿士大夫,协心布施。”疏文以“乡贤”、 “一乡上善”指代地方精英。通常认为,支配更多财富者也负有更多的道义责任。王旭(字景初)作疏直言:“求富室施余财,想应无毫发之吝。”在李庭笔下,募集钱财的对象首推“厚禄达官,多藏巨室”。耶律楚材(字晋卿)为寺庙创作的疏文强调:“成功须仗大檀那。”

士人创作的募捐倡议书通过何种渠道达致募捐对象?据《南村辍耕录》记载,大都名妓连枝秀,以皈依道教为名,“挟二女童,放浪江海间。偶至松江,爱其风物秀丽,将结数椽,为栖息所”。她照例请文士陆居仁写了一首“募缘疏”,孰料陆在疏中铺陈“一跳身才离了百戏棚中圈子,双摆手便作个三清门下闲人”,以及“歌馆化为仙馆静,戏房翻作道房幽”之类的话,极尽挖苦之能事,“疏文一出,远迩传诵,以资笑谈”。这显然是特殊情形。募缘疏和醵金疏末尾大都写有“敬修短疏,遍诣高门” “乃持短疏,遍叩高门”一类的套语,可知这些乞请文字应有专人送至募缘对象的府上。

在疏文末尾,士人还会写上“倘蒙金诺,请挂银钩”“倘遂所求,请署芳题” “但蒙金诺,即注钱银” “举手挥毫,就头请钞”等嘱咐。认捐者会在附上的“疏簿”中题名,形成类似今日捐款名单一类的文书。修建庙学寺观,施主姓名有幸立碑刻石,但是那些比较私人的事由,例如凑盘缠、生活费、赙仪、喜钱,很难留下“疏簿”存世。在谢应芳的文集中,收有至元五年(1268年)他向友人集资印刷《十七史》的一首醵金疏,附带一份弥足珍贵的出资者名录,由此可概知当时“疏簿”之状貌:

当时以中统钞题助者,赵师吕、萧昭卿、王伯祥、王子芳、王仲德各一百贯。葛用中、王君寿、道士邓混然各五十贯。祁尘外、萧子璋、金君玉各廿五贯。僧琇玉林廿贯。命甥女婿周明举诣集庆路干托,士友陈雪心买纸。儒学内印置,共作四百六十册。所用装潢作料工直等费计二百贯,澹泊斋藏贮诸史。

不过,尽管士人恳求对方“愿洒银钩,多题宝钞”,但让“檀那”、“同盟”和“同道”慷慨解囊、捐助钱财绝非易事。如何做到这一点,则是士人钱财募捐活动中最关键而有趣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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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挟势”:钱财募捐中的社会分化与权力

如果仅从各种《庙记》《学记》《公廨记》来考察宋元时期的社会经济活动,容易过高估计这类行为的道义色彩。这类史料描述的公共营建往往高效而和谐,既未加重民众负担,“工用官佣,役用农隙”,也无须忧心资金问题,因为除了地方官带头捐俸,全乡“勤礼兴义之士”也会“咸来荐力”。不过,各种公私营建和救济纯然是出于热衷慈善、担当道义的无私动机么?募缘疏和醵金疏显示,士人颇懂得借用权力资源为募集钱财提供方便,也承认外部权力对钱财交往和互惠行为的影响。

耶律楚材为《安庆织万佛疏》写了一则短序,其中特别提到:

余自忝预政事以来,懒为疏文,恐物议挟势故也。

“忝预政事”,当指耶律楚材自西域返回燕京后以大汗必阇赤的名义管理中原财赋,当时他自诩“忝位人臣极”。韩儒林先生指出:“不仅当时想攀龙附凤的士大夫,伺候他的颜色,就是手握兵柄的汉军万户如严实之流,亦不能不向他低头。”耶律楚材清楚,自己大权在握,出面写疏,人们畏惧权势,就算不情愿也会出钱,若不避嫌,难免被非议为“挟势”。这恰恰说明,不少募缘、醵金之举正是“挟势”为之。耶律楚材一语道破,在疏文“由谁、为谁和对谁”的背后,隐藏着另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借用谁的名义”。

公私募捐要顺利筹集到钱财,诉诸权力的名义是一个较为便捷的途径。最高级的政治权力显然是皇权,王恽《汴梁路相国寺化工疏》开头便说:“汴梁路大相国寺住持僧柴某,钦奉圣旨修葺前殿,所有化缘疏文合行开具者。”寺院道观的营建,通过种种渠道获取皇室支持,奉旨收钱,自然便利。并且,在蒙元时期,这种支持并不流于形式——由于格外重视宗教人士为皇帝“告天祈福祝寿”的职能,这类营建项目往往能引起蒙元权贵的兴趣,进而得到其支持。

当然,各种公私募捐项目大多是地方性的,一部分甚至是以地方官员的名义发起的。有些募缘疏和醵金疏的标题直接点出了地方权要的名字:耶律楚材《贾非熊修夫子庙疏》中的“贾非熊”,亦即大蒙古国时期长期驻守云内(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东南)的地方军阀;元好问《忻州修学疏代郝侯作》中的“郝侯”,就是大蒙古国时期驻守忻州(九原府)的汉地万户郝和尚拔都。由这些兼领军民的地方实力派出面要钱,自然事半功倍。至于地方长官或地方权要发起的公共募捐,相关记载就更多了。一些募缘疏以长官的名义致下属,如王恽的《滑州文庙化缘疏》就说:“贤使君业为倡率,同僚属理当赞襄。毋吝援毫,重书所诺。”另一篇路总管府让本路官员凑钱聘请儒学教授的疏文更是直言不讳:“禀命帅垣(引按:指路总管府)出疏,遍叩府县僚寀,各请光题,以副崇儒之美意。”有的疏文还通过地方长官名义向庶民进行索取,如戴表元(字帅初)受命为官廨募金,乃言:“惟牧守为古诸侯,居处不容于简陋;如父母之役众子,奔趋敢惮于烦劳。”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除了本社区的权力资源,一些外部的权力资源也被刻意引入,以为募捐张目。这方面的珍贵记载来自阎复(字子静)的两篇疏文,其一题为《泰山佛峪寺创建药师七佛宝阁化缘疏》(以下简称《化缘疏》),其二题为《药师七佛阁记》(以下简称《佛阁记》)。《化缘疏》是至元十六年翰林直学士阎复应谨公和尚之请,为修筑七佛阁所作的倡议书;《佛阁记》则是佛阁落成三年后,谨公“赴京师,杖锡踵门”,再次向阎复求取的文字。《化缘疏》极力强调“嘉议大夫、礼部尚书刘果,赞妙功德,作大檀那。乐输布地之金,用□凌云之观”,然而,《佛阁记》却这样写:

问诸兴造一迹,曰:“吾因山以为基,故不假覆篑而高;伐木以为财,故不烦市易而足;以愿力为役,故不待皋鼓而集。”

在假设的问答中,只字未提及那位“大檀那”刘尚书,反而大谈“以愿力为役”。这里似乎应该这样理解:《化缘疏》突出兼管“文学僧道之事”的正三品礼部尚书,目的在于借重朝中的达官贵人作为“大檀那”的号召作用。程钜夫(名文海)留下了一篇《题疏后》,即在疏文后或疏簿上题写的认捐文字,称兴化路(今福建莆田)庙学久废,当地儒学官员“欲以区区之志,起废于一旦”,所以自己“因捐鹤俸,复书其后,为方今士大夫学孔氏之劝云”。程钜夫是元初著名的文学侍从,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曾在至元二十三年奉诏求贤于江南,在南方声望极著。福建学官之所以专程登门请求,程钜夫也自认有资格题写如上文字,与谨公和尚、刘尚书演的“双簧”大概如出一辙。

总之,无论是借重权力的垂直效应,还是借重权力的扩散效应,元代募缘疏和醵金疏都揭示出——正如法国社会学家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所言——“这些所谓的自愿的呈献,表面上是自由的和无偿的,但实际上却是强制和利益交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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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钱财募捐中的道义与利益权衡

通常认为,即便在传统乡村社会,由于集体行动产生了难以分割的公共品(public goods),个体在计算得失后,也很可能置身事外、坐享其成,从而出现“搭便车”问题,导致互惠行为难以为继。当然,乡村社会往往会形成某些特定的制度和文化安排,如共同体纽带,传统的习俗、规范和价值观念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种障碍。桥梁、道路、渡口、城池、寺观、庙学、神祠等地方公共设施,也具有公共品性质(如桥梁难以只许出资修桥者通行)。同理,对他人的经济援助尽管是可能的,但在“各亲其亲,各子各子,货力为己”的社会中亦具有不确定性。那么,除了诉诸显见或隐藏的权势,元代士人还诉诸何种心态来促进互惠性、集体性的钱财募捐呢?

(一)诉诸认同心理和伦理义务

“敬宗收族”借助血缘关系来举行慈善和经济事业,而文化(宗教)认同和地域认同也有相似功能。营建寺观,向信众募金较易;兴修地方公益设施,向具有施舍传统的宗教的信徒(如“黄冠上士”“白足高僧”)募金,成功率亦更高。再以儒家文化和士人身份为例,“仁义”作为一种积极的道德价值而深入人心,疏文作者也往往呼吁受众“周急”“好仁”,宣扬“仁人恤患” “尚义之心” “君子以操履为先,十室之邑有忠信;丈夫以气义相许,四海之内皆弟兄”等。在某些具体场合,如兴修文庙,士人还会强调,不仅“春秋二祀”是儒者之责,“庠序学校之兴”是“教化纲常”所系,此举还必定有助于本乡儒风乃至科第的兴旺。李俊民向集资修筑孔庙的士人许诺:“备礼执经,得从兹而北面;连年取第,庶不减于西城。”假以时日,便能“出幽谷,迁乔木,改瞻学制之隆;登金门,步玉堂,益见人材之盛”。为鼓动士人踊跃襄助儒门盛举,有的疏文还有意通过同佛、道的对比,激发儒者的集体尊严。如刘辰翁(字会孟)为书院募缘,感慨道:“浮屠之宫,老氏之宅,无不可为;于讴之子,洛诵之孙,奈胡弗力?”此外,还有诉诸地方性的光荣传统的例子,如王旭为修建官廨醵金时赞叹:“况今日之长芦,多轻财之士。理桥梁、兴书院,香名已播于四方;焚债券、建神祠,令誉复喧于众口。谅既有施于彼矣,独能无助于斯乎。”

为了唤起认同心理,士人作疏还频繁使用特定典故,以树立历史榜样。佛教一方出现最多的是给孤独长者布施佛陀,如“给孤独布地作黄金”, “须布金于长者”。儒家一方则更为丰富。脱士人于困,多说晏子为越石父赎身:“脱季将军之难,则汉有朱家;释越石父之囚,则齐称晏子。” “解左骖而赎越父,世称晏子之仁。”。助士人丧,多说范仲淹、范纯仁父子舍麦舟救济石曼卿:“付麦五百斛,岂无范尧夫。” “汴上麦船,会有范家之父子。”为士人赆行,多说冉子为公西赤请粟:“昔子华使齐,有轻裘肥马之盛,冉子尚为之请粟。”与士人共财,则多说鲁肃、周瑜指囷相助:“宜开鲁肃之胸襟,少副周瑜之愿望。”这些典故之所以反复出现,既与骈文的惯常作法有关,也蕴含了共同的观念和价值。

(二)明确许诺的报酬和利益

元代士人清楚,人们付出钱财参与募捐等社会活动,主要是为了获取回报。兴建佛寺的信众、创修文庙的儒者或许获得了一种固有的内心满足,即一种内在性报酬(intrinsically rewarding)。但募缘疏和醵金疏的作者亦深知“义利双行”之理,在疏中作出了各种承诺——涉及最具象和最抽象的回报。

首先,作为交换,参与工程营建的士庶可刻石题名,所谓“丰碑十丈,大书施主姓名”。这种报酬看似琐屑,古人却很在意,并且最容易兑现。不少募缘疏都提到“一笑挥金,千年刻石”, “开疏挥毫,留名刻石”,或“丈夫题柱,扬名何异于长卿”。为私人事务醵金的人,虽不能留名刻石,但可以换取个人回报的口头承诺。如刘壎为某生北上求仕醵金,保证“此人必重感仁恩,图报国士”。又或是获得宗教人士的服务:“左事死,右事生,一饭之恩必报。”

其次,对特定范围的参与者而言,路桥、渡口、寺庙等公共设施和宗教设施毕竟为之提供了有形的服务或回报,疏文往往也强调此点。卫州(今河南汲县)苍古山的龙神,“时罹暵干,祷辄灵应”,为之庄严庙宇,则“及时瞻山雨之来,阖郡享丰年之赐”。某路控扼四乡要冲,“一径崎岖,仍复颓塌,不惟商旅愁戚,樵牧咨嗟”,尤其“各乡大家,联姻结眷,尤不便往来”,故亟须“募众修辟”。缺乏渡船或船舶失修的渡口,“市渡再溺……可为流涕”, “市心两渡,岁岁溺人,是将何穷?何人渡此,而不凛凛”。故须众力鸠金,“更造大小四船,月赡渡子。使行者援手得济”。一些公共水利设施,如陂渠塘堰,修成后可通过其他制度安排使收益专属于参与者。陈栎(字寿翁)就指出,水塘不仅会提供便利(“获利定应十倍”),而且“今番出费之户,即他时承溉之田”。

最后,所谓回报或利益不只是物质性的,还可以是社会性、文化性的。例如,在本地享有的尊严和权威,以及更为抽象的生前身后的名望、福报,谢应芳劝蒋居士造桥时称“编竹渡蚁,阴德尤多;乘舆济人,传名不朽”,便一并讲到后两种无形的、长期的回报。同是为寒士营葬,“善出此时,名留他日”,说的是名望;“将古道复见今时,而阴德必有阳报”,说的是福报。至于修寺建庵,自然更有理由宣扬报应之说,如“施主福田增广”, “阴功无量”, “丹青之费虽广,黑白之业可消”, “见世作长寿菩萨,报应不虚”等。有些作者还提醒人们,慈善所积的福报不仅应于现世,还可泽及子孙,如“祝寿算之绵延,期子孙之昌炽”, “苟于财谷,倾囷倒廪而惠然;将见子孙,高车驷马而过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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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论:钱财关系、义利观与宋元社会变革

以上利用募缘疏和醵金疏这两种特殊的史料,探讨了元代士人生活中与钱财关系密切的一个侧面。不可否认,作为史料,募缘疏和醵金疏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这类疏文产生于一种套路化的骈文写作,从立意、句式到所用典故都不免雷同,提供的有用信息远少于契约文书、造像记之类的文本,所涉人物和事件亦大多不可考。疏文的存世,主要取决于文人别集收录、传刻、删订等比较偶然的历史条件,现存疏文也仅是文学价值稍高的选样,并不反映作者或募捐事件地理分布的客观状况,无法进行量化分析。疏文涉及的仅是某一特殊群体的某一类钱财交往,至于背景情况,比如需要帮助者的个人经历和处境,作为募捐对象的士人的反应、偏好等,由于缺乏相应描述,皆难以深入分析和比较。

尽管如此,以上的探讨仍揭示了此前研究者未曾注意的元代士人生活的某些侧面。募缘疏和醵金疏皆由当时士人创作,旨在向其他士人或更广泛的地方士庶群体募集钱财,用于兴造和修缮路桥、渡口、水利、城池、官廨、寺庙、书院等地方公共事业,或者为士人的婚丧嫁娶、远游求仕等提供接济,也包括赞襄私人文化事业(购书、刻书)等。这种钱财交往属于一种受到传统思想和价值观熏染的互惠经济形式,既有鲜明的道义动机,也有自利和算计的一面,这是真正的“事无大小,皆有义利”,不能仅仅以“慈善”统称之。此外,这种钱财募捐还是在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中进行的,是以不可避免地受到权力的干预甚至胁迫。

募缘疏和醵金疏反映的元代士人的募捐行为、钱财观念和道义观念,其实折射出金元、宋元之交普通士人的地位沉降和士风丕变。钱穆指出:“魏、晋、南北朝之士大夫,其门第家业皆可退守……宋、明以来,士大夫不能有退守之基业。”随着唐宋以降科举社会的形成,大量普通士人不得不面临种种经济和生计问题。为了纾解寒士在科考、求仕、丧葬等方面遭遇的困境,宋人的少数赠序也属于为人请嘱的干谒文字。然而,对这类钱财交往,宋人笔下常寓讽劝乃至批判意味。元人募缘疏和醵金疏的风格却颇为不同,经历连年兵燹、族群歧视、科举停废等特殊事件的士人群体,对钱财关系或抱有更加切实和通达的态度。彼时士人之间以及士人同其他地方精英之间以钱财交往为媒介的互惠互助关系,至少就其形于文章、表见于社会的情况来说,也要比宋代广泛许多。

最后,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在元代的募缘疏和醵金疏中,除传统文化的基本范畴(仁义、君子),很少调用专属于理学的思想资源,如“民胞物与”(张载)或“不私己而与物共”(二程),这与宋代也不太一样。这似乎显示,尽管程朱理学在元代被确立为官学,“天下之学,皆朱子之书”,但“地方精英”的构成更加多样化了,包括大量并未受到正统理学影响,却依然掌握相当多政治、文化和经济资源的人士。较之前代,元代知识精英确实不得不更多“朝下”注视。

王瑞来先生标举“宋元变革论”为“唐宋变革论”的重要补充:继中唐—北宋的社会变革(唐宋变革)之后,中国“近世”社会的转型(宋元变革)表现在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士人流向的多元化、地方化等方面,这一转型贯穿南宋,完成于元代。王先生还从宋元科举社会的变迁和士人取向的变异等角度,进行了一系列实证研究。事实上,主动或被迫疏离主流政治的知识精英将文化权力和社会资源更多地投向地方社会,主要关注地方的、经济的事务而非全国的、政治的事务,注重发展横向的而非纵向的社会联系,从而形成一种地域性的、务实化的交际网络,这些并不仅仅是由宋入元的江南士人群体发生的变化,由金入元的北方士人也经历了相似的处境和适应过程。作为整体的元代士人募捐活动的规模扩大及其背后经济伦理观念的转变,为上述变化提供了生动的例证,应该放入“宋元变革”这一广阔的历史情境中考察。相比唐宋时代的士人,元代士人无疑向明清“士绅”又迈进了一步,值得更多实证性的探讨。 

(责任编辑:张梦晗)

(网络编辑:曹谆谆)

(原文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3年第7期,注释从略,全文请见原刊,引用请据原文并注明出处)

学报编辑部官网:https://xb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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