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加班却没有加班费,为何?

 szb法律人 2023-10-13 发布于江苏

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这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力而获取的报酬,是对价,应该天经地义。
可有时,劳动者认为自己是加班了,可他们的加班却并不是劳动法规定中的通常意义上的加班,此种情况下,劳动者自然是无法得到应有的加班费。
大部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都会规定,劳动者加班需要由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批,填报加班申请单,或用人单位有临时工作任务要求劳动者加班的,这种加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加班费。
有用人单位会安排劳动者在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值班,并且做与本职工作并无联系的工作,因值班与加班还是有区别的,此时,劳动者的值班就不能认为是加班,当然也无需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加班还有自愿加班,用人单位没有主动要求加班,劳动者更没有向用人单位提出加班的申请,其加班不会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这种加班也不能定性为加班。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本该完成的工作任务,需要通过加班来完成的,导致加班的原因是劳动者自身,也不能视同加班。
在此,提醒劳动者,加班与值班、自愿加班等是有区别的,若确实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应该保留好加班的证据,并且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加班制度来履行相关加班手续,只有这样,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时才有依据。
劳动者申请仲裁时要提供初步加班的证据,若没有相关证据,一般很难得到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支持。
不管是什么情况下的加班,如平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休息日加班还是法定节假日加班,都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