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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之爸爸篇:你爸爸永远都是你爸爸!

 猴格 2023-10-15 发布于河南

爸爸在阿米尔心里一直是权威的代表、英雄的形象。小说没有任何一处提到爸爸的姓名,一个对比是,妈妈有全名,岳父岳母妻子都有名字。这或许是为尊者讳,也有可能是避讳,具体原因还得看阿富汗的传统习俗。

一、英雄父亲

1、外貌: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身高近2米,每当他出席宴会,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他跟黑熊搏斗过,绰号“飓风先生”。

2、学历:大概不高,在美国找不到好工作,阿米尔高中毕业后读的专科,他特别高兴。

3、智慧和眼光:很有生意头脑,是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一家餐厅。

阿富汗的政变之前,爸爸对毛拉(伊斯兰教对老师、先生、学者的敬称)的看法预言了后来的阿富汗政治形势:那些毛拉只会背诵经文,什么也不会。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到了美国以后,爸爸对于政治和国际关系也有独到的见解: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真正的男人:美国(鲁莽的救世主),英国,以色列。

爸爸能跳出自己的国家、宗教和民族立场,从全局出发,理性客观看待“敌人”以色列。更难得的是,他的政治观点跟大部分阿富汗人相反,但他不盲目从众也不刚愎自用。他对以色列的评价是因为他觉得以色列真正在做事,而以色列周边的阿拉伯人只顾着卖石油赚钱。

他们住的那栋楼里,住户都是美国社会的底层人士,被里根的经济政策压得喘不过气来。只有爸爸对强硬的里根推崇备至,他鄙视不能跟勃涅日涅夫硬刚的卡特。

阿米尔说专业要选英文,搞创作,爸爸预言:“在写得好和被人发掘之前”,他需要做很多“不体面”的体力劳动。阿米尔进入圣何塞州立大学之后,果然找了份家具仓库保安的工作(不过他利用工作的空闲时间学习、创作,写出了第一部小说)。

4、性格分析:

爸爸很要强,爱憎分明、自以为是、固执。他得了癌症,不想让人怜悯他,叮嘱阿米尔不要让人知道,在阿米尔面前也不愿意流露半分痛苦。他痛恨俄国人,在酒吧开心喝酒都不忘骂俄国人,拒绝俄罗斯籍医生给他看诊——即使阿米尔解释说医生的父母是从俄国逃过来的。

阿米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爸爸表现出软弱的一面,是阿里坚决要带着哈桑离开。他号啕大哭,跟阿里说“求求你(别离开)”,哀求中透露出痛苦和恐惧,因为他即将失去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和不能公开身份的儿子。

除了哈桑的身世,爸爸算得上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一个例子是他不会刻意听别人讲八卦,也算是“非礼勿听”。阿米尔对索拉雅一见钟情,爸爸也看出来了,他追问爸爸关于索拉雅的八卦,爸爸说得及其委婉,只说她人非常好,但没有媒人上门。

爸爸脾气有点暴躁,比如年幼的阿米尔问爸爸能不能请新的佣人,爸爸发脾气。在美国,他买橙子用支票付款,越南店主按照美国的政策要求,请他出示证件,他砸店。明明是美国的政策问题,他却把火发在具体的人(还是弱势群体)身上。

他很爱面子。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①华丽的房子。他的房子是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最美观的建筑、最华丽的屋宇。豪宅入口通道很宽,两旁种着蔷薇;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伊朗城市)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从加尔各答(印度城市)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②出身高贵的妻子。爸爸被大家嘲弄,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于是他娶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人品外貌俱佳、祖上是皇亲贵胄、职业是大学教授的妻子,爸爸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③对外形象。举办宴会的座右铭是:如果没请来全世界的人,就不算是个宴会。为阿米尔办13岁生日宴,请了近400人。

阿米尔高中毕业,爸爸请酒吧里不认识的人喝酒。遇到阿富汗将军,夸儿子在大学里成绩好,会成为优秀的作家。委婉提醒阿米尔追索拉雅注意分寸:别让我难看,我就这点要求。爸爸得了癌症,不想化疗,跟阿米尔说“别在公众场合跟我顶嘴”。

5、英雄好汉形象:爸爸受人尊敬,不仅仅因为有钱,还因为他乐善好施,堪称阿富汗“赛孟尝”。

他花了三年在喀布尔河南岸盖了一座楼高两层的恤孤院。他没有建筑经验,仍然亲自设计施工图。独力承担整个工程和所有费用,还给城里的官员送了好处。

在喀布尔时会随身带零钱,遇到乞丐都会施舍点。

阿米尔生日宴,很多人自发送来牛羊、香料,不收钱。送香料的人是报答爸爸借钱给他开餐厅,不要他还钱。爸爸还很尊重他,不直呼其名。

阿米尔结婚,爸爸在美国弗里蒙特租了个很大的阿富汗宴会厅,老板是他的旧识,给了他优惠的折扣。

葬礼上,很多人跟阿米尔说爸爸对他们的恩惠:比如帮忙盖房子、找工作、在他走投无路时借钱给他……

在逃离阿富汗的路上,磕了药的俄国士兵想欺负阿富汗妇女,士兵拿着枪,爸爸还是敢硬刚,阿米尔腹诽:你每次都得充好汉不可吗?他都做好爸爸被打死的准备了。他这种心态跟爸爸的行为形成对比,爸爸的勇敢和他之前的怯懦也是鲜明对比。

在阿富汗,阿米尔和哈桑拿着树枝就可以去赊账,凭借的正是爸爸的名声。

阿米尔在美国遇到很多阿富汗人,都说在喀布尔就认识爸爸了,谈起他时都很敬重。

凡涉及爸爸的故事,从来没人怀疑它们的真实性。

阿米尔曾见到很多人亲爸爸的手,表示尊敬。

二、爸爸的夫妻关系

阿米尔家中缺少一位重要家庭成员:妈妈。

他小时候对妈妈充满了好奇,想知道更多关于妈妈的细节,比如:她的秀发在阳光下是什么样子,她最喜爱的冰淇淋是什么口味,她最喜欢哼唱的歌是哪一首,她也咬指甲吗?

他还有一长串问题要问妈妈,比如爸爸睡觉时鼾声太大,阿米尔耳朵里塞上棉花球,隔着房间都能听见,妈妈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个房间?

多年后,他从路边一个老乞丐嘴里得知了一些关于妈妈的生活细节:妈妈曾经喜欢涂了蜂蜜的杏仁蛋糕,还有热红茶,用过“深深地”这个词,曾经为快乐烦恼过。

他说:我对妈妈的了解,从这个街头老人身上得到的,甚至比爸爸身上知道的还要多。

一个男人对难产去世的妻子,只有“她是个好人”的官方评价,在儿子面前没说过妻子的任何生活细节。很不正常。

已知阿米尔很爱爸爸,对妈妈充满好奇,妈妈已经去世,她对阿米尔和爸爸的态度很难知道了,爸爸对阿米尔的态度是小说的重点内容,那么,爸爸对妈妈是什么态度?

在小孩子的世界里,爸爸妈妈肯定彼此相爱。38岁的阿米尔已经从种种细节中发现了一个事实并接受了它:爸爸对妈妈大概没什么感情。

理由是:①深爱一个人会记住ta的各种生活细节,而这也会体现在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爸爸没有丝毫这样的迹象。

②这对夫妻大概性格有很大差异,没什么共同话题。妈妈怀孕时会为一时的快乐感到害怕,担心这种快乐不长久。而爸爸是一个大而化之的“阳刚”直男。阿米尔喜欢读书、诗歌,性格敏感,都像妈妈。爸爸认为真正的男人不看诗,一直希望阿米尔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③哈桑比阿米尔小一岁半。哈桑的生日在初冬,阿米尔的生日在夏天。也就是说,阿米尔的妈妈难产去世半年左右,爸爸就强暴了发小的妻子。怎么都不能解释为他对妻子有什么深情厚谊。

拉辛汗没有直接说爸爸强迫莎娜芭,只是说阿里不育,哈桑不是阿里和莎娜芭生的。阿米尔小时候就知道,莎娜芭怀上哈桑时是不情愿的。而且,如果阿里知道真相,他不会照顾了爸爸的起居十几年,更不会带着哈桑离开。

妈妈对爸爸的用处主要有二:满足虚荣心;生儿子。

三、爸爸和阿米尔的父子关系

1、望子阳刚的父亲和追逐父爱的儿子

阿米尔和哈桑都喜欢波斯史诗《沙纳玛》中“罗斯坦和索拉博”的故事:战士罗斯坦在战斗中杀死强敌索拉博,却发现索拉博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儿子。

阿米尔代入了渴望得到父爱的索拉博,甚至觉得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欲望。这跟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相反。一个小孩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父子俩交流、互动太少是一个重要原因。

他用“孤魂野鬼”来形容自己在家里的存在感。爸爸也说他总是埋在书堆里,要不就在家里晃晃悠悠,好像梦游一般。

爸爸平时很少跟阿米尔说话,他总是从别人口里得知爸爸的故事。爸爸叫他都很少用“亲爱的”(但当着阿米尔叫阿塞夫“亲爱的”)。爸爸很少抱他,父子俩很少有亲昵的时候。

阿米尔以为爸爸对他冷漠是因为他的出生导致了妈妈的去世,他以为是别人夺走了爸爸的爱:哈桑、恤孤院的孩子。

他希望自己身上有残疾,因为他觉得爸爸爱护哈桑是因为他的兔唇。爸爸对阿米尔没有什么耐心,但是对于建恤孤院很有耐心,所以阿米尔一度恨上恤孤院的孩子,甚至希望他们死掉。

离童年太远的成年人代入职场可能更容易理解:阿米尔是打工人,哈桑是他的假想敌,爸爸是老板、领导。职场卷王们渴望领导的肯定,领导的喜好都记得清清楚楚,领导随口一句话,他们要在心里琢磨千百遍,打击假想敌不遗余力。

爸爸的种种生活细节如喝酒、抽烟,阿米尔都记得特别清楚。他晕车、在比武竞赛上看到骑士落马被踩死,吓得哭了一路,都注意到了爸爸厌恶的脸色。

爸爸跟他交谈一次,抱他一次,他都高兴得不行,还会暗自遗憾自己表现得不好,浪费了难得的温情时刻。爸爸喜欢足球,他连看足球比赛都没兴趣,还是努力去踢足球。他努力斗风筝,牺牲哈桑也要赢得风筝比赛。

爸爸还是一个扫兴的家长。阿米尔创作出第一篇小说,兴高采烈地拿给爸爸看,爸爸反应冷淡,甚至都没伸手去接;跟爸爸说学校里同学讲的“科学知识”,问爸爸是不是真的,他只是哼一声;跟爸爸说“我想我得了癌症”,只为了让爸爸抬头看他一眼,爸爸让他自己去拿饮料喝。告诉爸爸自己在学校诗歌比赛中代表全班出战,旗开得胜,爸爸只是点点头,咕哝了一声:“不错”。

而且爸爸似乎没意识他作为家长的责任,或者说,他的育儿观念是家长不介入,一切顺其自然,孩子自己就会成长、懂事,但他又总忍不住失望。

爸爸知道阿米尔和哈桑闹矛盾,态度是:你和哈桑之间有问题,应该你去处理,我会袖手旁观。

阿米尔看到骑士被踩死,吓得大哭,爸爸不是安慰他,而是一脸嫌弃。还跟拉辛汗吐槽,又翻旧账,说邻居小孩欺负阿米尔,他从不反击,总是哈桑挺身而出——这说明阿米尔不止一次被欺负,爸爸不止一次看到。哪怕他嫌弃阿米尔缺乏阳刚之气,也可以鼓励阿米尔反击的。

他还说: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拉出来,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

拉辛汗劝:孩子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

拉辛汗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但他更懂得怎么跟小朋友相处。他说,小时候阿里得小儿麻痹症差点死掉,爸爸整天哭个不停。

但爸爸做了父亲,全然忘记了自己童年时是什么样。

阿米尔生命的大部分时光,都对爸爸敬若神明。但他求而不得时,也会“恨不得能扯开自己的血管,让他那些该死的血统统流出我的身体”,会暗暗想,“要是拉辛汗是我父亲就好了”。

父子俩也有温情时刻。毛拉说,在伊斯兰教义里,喝酒是极大的罪过。阿米尔发现爸爸经常喝酒,提出质疑,爸爸说:我知道,你被学校教的功课和在生活中学到的东西搞糊涂了。然后给儿子上了一课,讲他如何看待罪行和毛拉。

阿米尔赢得风筝比赛,他觉得阿米尔终于做了一件有阳刚之气的事情。几乎对他有求必应,不仅给他举办13岁生日宴,还在亲朋好友面前大夸特夸。

这反而是对阿米尔的嘲讽:他费尽心思都得不到肯定,而当他牺牲了哈桑的身体赢了,却得到了爸爸的赞许。职场中这种事更不少见:有时候走正道反而不如走捷径和歪门邪道。

爸爸一心想让阿米尔像阿塞夫那样阳刚,没发现阿米尔对阿塞夫充满厌恶和恐惧,这是粗心。也可能发现了但不在意,那就是真的对孩子没有爱。

阿米尔陷害哈桑,不知道爸爸有没有看穿这个拙劣的栽赃,爸爸的处理手法简单粗暴:把阿米尔、阿里和哈桑都叫过来,当众问哈桑钱和手表是不是他偷的,哈桑承认,他说原谅。好像这件事情就可以翻篇了。

4个人里,爸爸最具权威,但正因为他,4个人的关系变复杂了。即使哈桑真的偷了东西,也应该单独问,而且应该问问为什么。相比起来,阿里就很会处理,他先私下问了哈桑,知道哈桑被阿塞夫欺负了,阿米尔又给了他二次伤害,他要护着哈桑。

虽然很多事情是从童年阿米尔的角度来写的,可能不会100%客观,但明显爸爸只是发现问题,并没有要解决问题的意思。爸爸对阿米尔是有条件的爱:你表现得优秀,或者符合我的期待,我就爱你,否则我会无视你。

2、到美国后和爸爸成了兄弟

到了美国以后,传统的亚洲式的父亲权威、儿子顺从的模式颠倒过来了。这个家里呈现出一幅父慈子孝的美好场景。爸爸一下子从权威式、扫兴式家长变成了美国式的开明父亲,阿米尔也不敏感抑郁了。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阿米尔试着让爸爸参加英语培训班的课程。爸爸说“也许我会把'cat’拼出来,然后老师会奖给我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我就可以跑回家,拿着它向你炫耀了。”

他对阿米尔变为无条件的爱,在物质上和精神上都大力投入,看起来像是父爱突然涌现:

他更适应巴基斯坦,但为了阿米尔的将来,还是去了美国。曾经他生活讲究,住豪宅开美国车;在美国,他领救济金,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时,老板还不提供医疗保险,也不过从加油站助理做到经理,他生活不再讲究,指甲开裂,被机油弄得脏兮兮的。而且一身职业病:溃疡、黑指甲、手腕酸痛,最后得了癌症。

爸爸给阿米尔送礼物都能送到他心坎上了——高中毕业后送他一辆旧福特车。阿米尔在阿富汗时,得到的礼物都是最新款,但那并不是他想要的。

阿米尔结婚后,爸爸把阿米尔那个用来写作的笔记本(拉辛汗送的那个)拿给索拉雅看。说明他很懂阿米尔,在努力拉近和儿媳妇的关系。当年阿米尔小心翼翼地递上自己的第一部作品,爸爸甚至都没有伸手的意思。

爸爸得了癌症放弃治疗,把最后的积蓄3万5美金用于阿米尔的婚礼。

阿米尔也不再像小时候那样渴望父亲的认同和赞许,他说“我不想再为爸爸牺牲了”,自己就决定好了专业。

拉辛汗是一个类似上帝和作者化身的人物,他知道所有人的秘密,为所有人的行为做出合理解释。对于爸爸这种前后矛盾,他的解释是,他被哈桑和阿米尔拉扯成两半,他不能公开对哈桑尽人父之责,所以将怨气发泄在阿米尔身上(或者说,对阿米尔特别严厉)。

拉辛汗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劝阿米尔宽恕爸爸、宽恕自己。

阿米尔在拉辛汗的解释基础上,又加了一条:在美国他和爸爸相依为命,爸爸已经失去哈桑,“当爸爸看到我,他也看到了哈桑的一部分。”此前爸爸看到他,只会想起之前犯下的错,所以不会有好脸色。

其实跳出小说世界,也能解释爸爸这种前后矛盾:阿米尔的心境变了。童年时,他太小又心思重,一点小事会被无限放大。到了美国以后,年龄增长,他学会抓大放小了,所以感受到处处都是父爱。

爸爸依然会提起哈桑,依然会看不惯阿米尔软弱的表现。他得了癌症,拒绝化疗,怎么都说不通,阿米尔泪如泉涌,问爸爸他怎么办。爸爸还是会厌恶、发脾气。

爸爸生命的最后那段时光,他是一个完美父亲。他消瘦得厉害,以前的衣服都不合身了,去给阿米尔提亲,依然打扮整齐。在定聘仪式前夜,教导阿米尔相关礼仪——这种教导也是阿富汗传统文化的传承。仪式上,作为男方家长致辞,他总要停下来喘气才能把话说完整,但仍然坚持说完。

阿米尔一方面体谅爸爸的辛苦,另一方面对所学专业有自己的坚持。他一开始想高中毕业后先工作赚钱,再去上大学,这样爸爸不用那么辛苦,但爸爸不同意。

在酒吧看到爸爸那么受欢迎,他重新拾起了对爸爸的崇拜:喀布尔,白沙瓦,海沃德(美国加利福尼亚城市)。爸爸还是爸爸。

三者分别是阿富汗、巴基斯坦、美国的城市,代表了爸爸人生的三段重要经历,说明爸爸不愧为阿富汗“赛孟尝”,不管在哪里都吃得开。

爸爸去世后,阿米尔对他的评价非常高:

爸爸毕生都在和熊搏斗。痛失正值芳年的妻子;独自把儿子抚养成人;离开他深爱的家园,他的祖国;遭受贫穷、屈辱。而到了最后,终于来了一只他无法打败的熊。但即便这样,他也绝不妥协。

四、爸爸和哈桑的父子关系

爸爸在哈桑身上看到了很多自己的优秀品质,再加上对哈桑的愧疚,他对哈桑的父爱会翻倍。

他对阿米尔严厉冷漠,对哈桑温和。给阿米尔买什么东西,带他去哪里玩,都会想着哈桑。从来不会忘记哈桑的生日,生日礼物都是认真挑选的:日本的玩具车,美国电影里男主角戴的那种毛皮牛仔帽,请印度外科医生给他做兔唇修复手术(爸爸说这是一份可以陪伴他终身的礼物)。

爸爸一再强调: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

阿米尔以为爸爸这种观念是因为爷爷被入室盗窃的小偷杀死,其实他是在谴责自己。他偷走了阿里的荣誉和尊严、哈桑的身份、阿米尔的知情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爸爸比阿米尔懦弱,他直到死都没有勇气说出真相(爸爸的错误更严重)。而阿米尔在被阿塞夫揍了以后,就“出狱”了。

阿米尔一听说阿里和哈桑的死,马上开始责怪自己:如果当年他没有栽赃,就是他们4个人一起逃到美国,阿里和哈桑都不会死。

可是他只是一个小孩,作出决定的是大人。大人看不出小孩子的诡计,还是大人糊涂。非得有人为此担责的话,应该是爸爸。如果不是爸爸强迫莎娜芭,就不会有后面这些事。如果爸爸在逃离阿富汗之前去找阿里和哈桑,也不会有后面的悲剧。

当然,悲剧的根源还在于战乱,在战乱面前,普通人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因素。

家里5年换了7个仆人,说明钱能买来服务,但服务质量没法保证。像阿里和哈桑那样用心用情的忠诚“仆人”太少了,就算为了现实需要,爸爸也没有去找阿里和哈桑。

离开阿富汗之前,爸爸用烟盒装土,把盒子放进胸前的口袋。说明他心里认定以后回来的几率很小,但他也没有带着阿里和哈桑一起跑。爸爸去了美国,是真真正正放弃并失去了哈桑。

拉辛汗去找阿里和哈桑,并不难找。为什么爸爸不去找?大概爸爸像阿米尔一样,愧对自己的好朋友。阿里带着哈桑离开,大概也让爸爸松了一口气?

阿里比爸爸大5岁,爸爸小时候有没有像阿米尔那样,觉得阿里抢走了父母的关注,或者,有没有觉得父母对阿里好,自己不舒服呢?大概会有的,几岁的小朋友对父母的独占欲是人之常情。但爸爸不像阿米尔那样敏感。(那么,爸爸QB阿里的妻子,是否有嫉妒心在作祟?)

这么一来,父子两代人都走了相同的犯错道路,但犯错之后做出了不同的选择。爸爸早早选择做善事救赎自己,阿米尔选择跟自己较劲。

小说中,风筝、石榴树、弹弓、熊等意象都包含了多重意义。某种程度上,爸爸也是一个意象,象征美国。

阿米尔小时候渴望父爱,象征第三世界国家对灯塔美国的向往;到美国后,阿米尔和爸爸的的关系颠倒,象征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终于拿到美国绿卡,可以和“爸爸”平起平坐;真相揭开,原来阿米尔崇拜了大半生的爸爸是个贼,象征美国轰炸阿富汗,终于露出了霸权主义者的真面目;但阿米尔已经是美国公民,他拥有的一切都在美国,阿富汗他回不去了,只能继续留在美国,他不可能跟美国割席,象征他无法像哪吒那样剔骨还父。

(爸爸的形象太鲜活了!斡鲁写的也很赞!

小时候都觉得爸爸是永远不会垮的大山,爸爸是无所不能,爸爸是很多人的英雄,但并不一定会是好父亲、好丈夫,所以,阿米尔崇拜爸爸又害怕爸爸,父子之间其实很疏离。

阿米尔小时候会因为爸爸对哈桑好而嫉妒,但他肯定不能明白爸爸对哈桑的好,其实是补偿,是救赎自己,是对阿里哈桑的伤害。

阿里哈桑父子一辈子不知道真相,或许才是一种残忍的幸福吧。我是无法想象,哈桑知道真相的心情。

突然很想知道,哈桑妈妈回来时哈桑是通过什么方式调节自己的。)

作者:转蓬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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