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西畴县两人因拐卖妇女获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西畴县

 飞龙在天cokvj5 2023-10-15 发布于河南

“我这是帮他人做媒,这是跨国婚姻,不是拐卖”,“我媳妇不是中国人,你们管不着!”近日,西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跨国婚姻”案件,究竟双方是自愿跨国结婚,还是以婚姻之名、行拐卖之实,让我们一起看下去。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越南籍女子熊某被他人从越南非法带至中国境内。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王某将其带至西畴县法斗乡,通过介绍、接送的方式,将熊某贩卖给娶妻心切的曹某之子,曹某支付王某38000元。本以为事情密不透风,天衣无缝,不料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由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介绍、接送等方式,将越南籍女子熊某出卖给曹某,并获得38000元非法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曹某明知熊某是被拐卖的妇女而收买,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基于二被告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王某以拐卖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38000元。曹某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被判处有期一年,缓刑二年。

法官说法

拐卖、收买妇女,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和人身不受买卖性。以婚姻之名拐卖、收买妇女,二者都是是犯罪行为。本案被害人虽然为越南籍女子,但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境内,刑法同样保护非法入境女子的合法权益。

普法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源:西畴县人民法院 张顺跃、何睿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