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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禄子三命消息赋》注解(26-2)

 ztaj 2023-10-16 发布于辽宁

一:王廷光注解

原文(1):

空亡者,为天地虚脱之辰,干禄不到之地,是故逢德则致清闲,遇杀则为绝灭。

行年岁运若逢禄马贵人,则可以谓之喜矣,

复不喜者,盖六甲中俱值十二位之空亡也。

空亡谓之“天中杀”,为杀最重。

六阳命畏于阳宫,六阴命畏其阴位。

岁运行年或遇之以禄马贵人而在空亡之上,虽有福而为祸亏矣。

德清注解:

王廷光直接把此处定义为“空亡位”;

喜者是见吉神往来,吉者是却临空亡。

比之前二家的定义更加窄化,不能说错,可能存在理解的视野不够开阔。

原文(2):

譬之甲辰人得壬寅见禄逢马,可以谓之喜矣。

不以为喜者,盖甲辰旬中阳命至寅,阳宫乃正空亡。

兼以壬食于甲,纳音金火相战,虽有禄马,而以空亡五行之亏盈相制,所谓“闻喜不喜”,是六甲之亏盈者哉。

德清注解:

此处举例是对上面理论的落实:

1:甲辰见壬寅,甲禄在寅,辰马在寅,乃是禄马同乡,必以为喜。

2:不喜得是甲辰旬空寅卯,甲人禄马皆落空亡,是为不喜。

以上是对“闻喜不喜”的解析,后面三元皆参,综合辩证,可见禄命家特别注重两柱之间往来的吉凶祸福。

3:寅上禄马为壬干,为甲人倒食,为凶气。

4:甲辰纳音火,壬寅纳音金,有火金交战之象。

这是超出理论的补充说明,不能执着某一个指标便言吉凶成败,需要综合辩证为准。

原文(3):

当忧不忧者,假如戊申生得丁酉而败,又遇破碎自刑,斯可谓之忧矣。

不忧者,以丁酉之死火,已化而为土矣,是故土遇丁酉而不败,盖子传母道也。

故曰: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德清注解:

此处的五行救助解析主要是针对纳音五行来讲。

当忧者,入死绝病败无气之地;

不忧者,在无气之地纳音却逢生气是也。

格局所谓的“昆山片玉”,“还魂格”都是此类。

二:释昙莹注解

原文(1):

闻喜以盈为言,盈者,益也。

不喜以亏为言,亏者,损也。

损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

当忧不忧者,但五行休废处逢生是也。

只如木得甲申癸巳,水金逢丁亥戊寅,土水值辛巳壬寅,金火得庚申己亥木。

故曰: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德清注解:

莹师此处只解析“当忧不忧”,基本承自廷光的解析,只是又多举数例,强化说明五行无气为忧,忽然有气则不忧之意。

但得其意,举之无穷也。

木人绝于申,病于巳,却见甲申水,癸巳水,乃于绝病处逢生;

后面的举例,疑是“脱漏”,或者“错别字”。

水人临官于亥,病于寅,却见丁亥土,戊寅土,乃是临官与病位逢克,必凶无疑;

金人病于亥,绝于寅,纳音却带土,则是病绝处逢生合义;

后面土人和金人,似乎都不合义。

水人见辛巳壬寅,火人见庚申己亥,皆是无气之地逢生,乃合义。

三:徐子平注解

原文(1):

如甲乙用庚辛为官印,乃为喜也。

却正月二月五月十二月生,虽见金而无官印。

谓正月庚绝,二月受气,五月金囚,十月金病,十一月金死。

故曰:“闻喜不喜,当忧不忧”。

德清注解:

徐子平的解赋文思路自然以财官为核心,此处用官为举例,说明命局虽有官,却官无气,亦不吉。

如:

甲乙木人,以庚辛为官,是木人得官为喜。

不喜者,生月在寅卯午亥子之月,金绝胎败病死,居于无气之地,虚有其表,实无官气,故“闻喜而不喜”,其余财官皆可以此类推。

原文(2):

如甲人见庚,或甲在七杀之地,如年月日时中有乙或卯字,或甲春生,或三位内有丙丁火多助,为“不忧”也。

乙为合庚夫,庚亲,甲为妻之兄也。

若无乙,有卯亦得。

若十月十一月生,虽有丙丁亦不能为用,谓火无气不能克金,若无乙字卯字,即用“为忧”也。

其余准此。

德清注解:

一言蔽之,当忧不忧者,命中有煞星,却被降伏则是,不拘泥于是否是“七杀”。

即所谓吉神顺用,凶煞逆用之原意也。

甲人见庚金为七杀,为命中有煞气攻身不吉,若见乙或卯,即为羊刃制煞,变煞为权,无羊刃,用丙丁火克金亦可,为之食伤制杀,凶煞最宜制化,变煞为权,则大贵。

用火不宜亥子月,因为水重火灭之意;

以之延伸,下半年水旺火则无力,最不喜食伤制杀,却见水多灭火,如此必凶。

原文(3):

假令六甲生人,以辛为官,三春九夏,庚辛囚休。

虽见申酉之位并庚辛,而不成庆,谓金囚故也。

德清注解:

此处可以看出,徐子平的财官法非常重视月气深浅。

甲人以金为官,若生在寅卯巳午月,金囚无气,虽有官而无气。

纵然四柱有庚辛和申酉,不得月令之气,亦不吉利,只能位卑力薄,难以发迹。

原文(4):

春生甲日则克妻,无财无妻,一生少病;

三月生,则为财库,夏生则有父母财,岁时有亥子,则为甲之生旺,有辰戌丑未为财帛,有申酉位,则好学。

德清注解:

此处是一些延伸应用技法,比较有趣。

甲日春生木旺,则身强力壮之意;

木旺则土受克死绝无气,甲人以土为财,财又为妻,故说无财无妻;

甲人辰月生,辰为土库,故说有财库;

甲人巳午月生,火中有土财,但此处似乎用火为父母,似不合;

甲人见亥子为生旺,是水生木,木人得印;

甲人以土为财,年辰戌丑未则是得财;

甲人以金为官,见申酉指得官。

此处先看月令,其次再看四柱则是。

原文(5):

有始无终,更看运行顺逆向背,如向遇鬼克,则横发官资,运背则逢财击位不发。

逢金亦不发官,谓金土元居休败,故不获福。

德清注解:

命中有财官,向财官自然发迹,如背财官则不吉。

大运背财官而行,纵然流年有财官,亦难以发迹。

原文(6):

假令乙生人,以庚为官印,春夏生无官。

正四月克庚最重。

乙以土为财,春正月,土死无财。

三月为乙之财库,有祖财。

然申为学堂,亦有始无终,皆谓金休败。

德清注解:

乙人以金为官,春夏生官星囚死,故无官。

以土为财,土死于寅,受旺木克,故无财。

辰为土库,故有财库,得祖财。

又以申为学堂,不知它如何排的,为乙人天乙贵人,用申中有水长生,故是学堂?

用之命中金无气,皆多不吉,大抵如此。

原文(7):

又如乙见庚为官,虽岁时内有庚金或有申酉之金,若见天元有丙,则亦无官。

此乃见庚而不用,乃“闻喜不喜”之谓也。

德清注解:

这里是“伤官见官”,正官为命中吉气,不喜被伤,最忌见伤官破官,则吉为凶。

原文(8):

乙若四月生,时居亥子或申子时水乡,则却有禄,谓四月是金之长生。

乃乙遇官之长生,兼有水乡,制其火而成庆,却不清。

德清注解:

金生于巳,在巳月金有气,但是巳月火旺,金得气息十分弱,如果日时有申子辰亥子水之类的,可以灭火救金,用印制食伤护卫官星之意,亦勉强。

原文(9):

如胡茂老,丁卯年庚戌月戊寅日癸亥时。

九月二十八日生,八岁八个月退运,节气极深起运。

将年月日时节气向背,乃上下三元匹配,有两三奇,八字俱无一字闲,皆禄马同乡,不三台而八座。

以运临乙巳,被当生癸亥冲击,大运并刑提纲而罢权也。

《赋》云:与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

德清注解:

胡茂老造:

丁庚戊癸

卯戌寅亥

子平所论,首先看财官与月令,二三奇者实指财官印而言。

(1)戊土生人,以木为官,生于戌月,按理说是“无官”,子平为何刻意强调是九月二十八,为戌月下旬?因为乃是向亥月生,戌中有木之生气是也,木乃将来之气,此节气生人,月令有将来之官气,故为贵征。

(2)戊寅自坐官印,时上癸亥水又合印,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之意,命得财官印,故是得三奇。

小结:

古法诸说基本赋文原意,从吉凶救应来论证,但并不涉及具体论命。

徐子平注解亦一贯其说,专主财官,举例亦围绕紧扣财官来辩证。

由于赋文并无实指,也可理解为各立己说,但子平的注解应用性和连贯性极强,这是非常值得重视的地方,比之前面诸家,确实一骑绝尘之姿态而来,一变古法,重铸命理学体系,形成而今的古今法对峙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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