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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青松:尴尬的“商品粮”户口

 乡土大河南 2023-10-18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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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土文学   

尴尬的“商品粮”户口



作者 | 周青松

原创 | 乡土中原(ID:gh_06d145e3125e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计划经济时代,城乡的二元结构,经济地位差异。城里人的身份是农村人最羡慕的。那个时候对城里人和那些在城里有固定工作的,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吃商品粮”的(即非农业户口)。

时代留下的烙印无法抹掉,对户口的纠结大多来自父辈的教诲和身边人的影响。记得刚上小学的时候,不好好学习,家人会唠唠叨叨地说:你看看咱村谁谁家,孩子考上中专,商品粮也吃上了,工作也稳定。你们好好学习长大了也和人家一样吃国家粮。每次村上在外工作逢年过节回来,我们都会羡慕的不行,感觉吃国家粮的人就是和我们农村人不一样,“商品粮”这几个字在我心里开始生根发芽。
那时候,“商品粮”户口相当吃香,成为商品粮户口是人们的梦想,成为非农业户口,就意味着脱离了农村,脱离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在社会上的地位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界限也划得非常清楚,一般非农业户口的女孩嫁给农村户口男孩的不大多;而非农业户口的男孩即使长相差点,找个农村漂亮姑娘也是很有可能的。
农村孩子想要成为商品粮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或者中专这个途径,毕业后国家分配工作,端上“铁饭碗“,吃上”国家粮“。那个时候大中专学生都可以转户口及粮油关系。农村孩子通过读书考出去,去村里转户口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是“鲤鱼跳龙门”。
而要实现这个理想,就必须拥有城镇户口,有了城市户口,就可以吃国家供应的商品粮,单位工作人员不种粮,在单位做临时工可以转正,可以参与单位分房,可以参加招工。国家每月发有粮票,粮食是要计划供应,凭证供应的。
后来在镇上读初中,初中毕业的时候,没有考上高中,更别提中专师范了。那时候,我们班里有的同学父母是烟站、粮管所、供销社、采购站的正式职工,那是标准的吃商品粮的。这几位同学虽然和我们一样生活在镇上,可他们天生就有一种优越感,“商品粮户口”这一身份足以让同学们高看一眼。

特别是像我一样农村的孩子,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吃“国家粮”的同学,时不时地搭讪一下,骨子里的卑微藏在眼神里。后来,我这个农村孩子偶尔有进城的机会,觉得自己像一粒尘埃飘落在城市的土地上,城市的一切是那么遥不可及,我与城市是那么格格不入。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与之相关联的户籍制度是怎么回事: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制定并颁布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这是建国后最早的一个户籍法规,从而基本统一了全国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1953年,在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基础上,大部分农村建立起了户口登记制度。
1956年、1957年,国家连续颁发了4个限制和控制农民进入城市的文件,从那个时候开始,一直到80年代末,事实上形成了户籍管理的“二元制”,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之间有着严格的壁垒。
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镇非农户籍居民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殡葬等方面的服务由所在单位统一提供。而农民则靠土地和集体收益来解决所有的社会保障问题。

在严格的城乡二元制下,城市是农民遥不可及的地方,能“农转非”、吃上商品粮,是农民心心念念的梦想。
改革开放以后,从80年代初到201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逐步把住房、医疗、养老、就业、入学等重大事项与户籍剥离出来。1984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就专门提到转为城镇非农户籍的农民仍然得不到低价粮油供应,仍然需要高价购买,也就是所谓的“转人不转粮”,属于自理口粮户口。

1992年8月,公安部颁布了《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的通知》,广东、浙江、山东、山西、河北等十多个省先后开始试行“蓝印户口制度”,规定:在小城镇、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农民进城自理口粮。如果说当时买户口的政策依据,这个可能算是,但是请注意:这种城镇居民户口是“自理口粮”,而不是吃“商品粮”。
70后的一代人可能有个记忆:90年代初,有一两年的时间,很多人买了城镇户口,当时,我所在的这个130万人口的县城,开始卖的价格是6000元,不少人蜂拥而上,想通过买户口获得梦寐以求的“吃商品粮”的资格。
周边其他县市闻风而动,甚至出现了“价格内卷”,以至于从6000元降到5000元、4000元、3000元。甚至最后有个指标叫千分之五的转商品粮指标,每个指标只需要500元。
记得我家买商品粮户口的事发生在1992年前后,我那时候在部队当兵,入伍时候是以农村户口走的。我的父亲在乡供销社工作,是正式工。母亲在农村种地。是农村里常见的“一头沉“。即父亲是商品粮户口,母亲是农业户口。
那个年代国家政策是孩子出生后随母亲上户口,我和妹妹都随了母亲成了农村户口。在当时,这种现象在县城都很普遍。父亲为了把我母亲的户口转为商品粮户口,也是想尽了办法。1988年,父亲得知如果取得经济师职称也能解决商品粮户口,就报名参加了南阳经济师培训考试,通过一个月的短训,终于拿到了经济师资格证书。有了经济师职称后,才能申请解决农转非户口。但是每年指标有限,需要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办理。当时父亲也通过关系找到了掌握农转非分配指标的县某委领导,但终究没有下文。
随着改革开放由沿海向内陆逐渐开始受政策影响。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农村人只有考出去或参军转业安置才能成为商品粮户口的坚冰在慢慢打破,可以用钱买“商品粮”户口了。
1992年秋,县政府出台政策,将商品粮户口标价售卖,农民只要有钱,可以到公安局买个商品粮户口,公安部门每办理一人,收款6000元,美其名曰“城市增容费”。
那时候,工人每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一百多块钱,这六千元钱,相当于一个工人四五年的工资收入。
这一下不得了,县城突然沸腾起来了,尽管当时我们县的农民大多靠种棉花、种麦子和种玉米获得收入,但为了子女能吃上商品粮,有机会变为城里人,许多人想尽办法借钱给孩子买户口。一时间,农民们怀揣大把钞票,把县公安局挤了个水泄不通。
父亲得知消息后,连忙将自己参加工作以来的存款和家里卖粮、卖猪的钱取出来,又借了3000元,共12000元。给母亲和妹妹买了两个户口。
当时我正在部队当兵,按照政策,复员转业后,即可随母亲转为商品粮户口。就这样,父亲用全家十二年积攒的血汗钱,买来了多年以来朝思暮想的“商品粮”户口。
当时,买户口的人很多,大多数都是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刚买户口的时候,有关部门也许诺安排工作,可是到了最后就没有了下文,那时候,一家有买好几个这样的户口的。
幸亏这样的户口没有单位接收,户口本都在农民手里攥着,虽然这样的户口没起啥作用,但也没影响种地,还能和其他农民一样,享受各种福利。
当然,买户口也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有了城市户口就能办理招工手续,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就能把自己的亲戚朋友安排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不乏有能力的人借机走上领导岗位。
最终,1992年底,全国城镇粮油统购统销体制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买了城镇户口的人们惊恐地发现,自己不但没有吃上“商品粮”,却因为不再是农业户口而丢失了原有的耕地承包权和集体经济收益等农村集体经济权益,只能自谋出路了。
现在,买户口的人没有不后悔的,可是能怨谁呢!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改革开放40年间,我们见证了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乡村振兴让农村繁荣、美丽、富庶,国家取消了各种税赋,农民种粮有补贴,进城打工当工人不再是梦想,小轿车停在农家小院的门口,户口已不再那么重要。
如今,多少人梦想着找回曾经的农业户口,梦想着能在家门口欣赏美丽的乡村风光,闻一闻雨后泥土散发出的清香……

作者简介

周青松,中共党员,南阳唐河郭滩镇人,现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先后在《南阳日报》、《石柱山》、《唐州风》等刊物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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