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公司反舞弊业务中常用的利器之一,上至董监高及中层领导,下至门卫及保洁,甚至是小区保安,原则上都会受到职务侵占罪的规制,但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条件究竟是怎样的?刘律师从以下几方面来展开聊聊: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217条,主要内容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需要注意几点:首先,本罪的构成主体必须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但是并不是一定要求员工一定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交、公积金才能将单位与员工对应起来——只要是该工作人员受单位管理、为单位的利益而从事一定的工作,都属于上述法条中的“工作人员”,包含临时工、实习生、派遣工等; 其次,行为人的行为模式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如利用自己的管理、看护、使用中的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 最后,行为人必须是将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行为人占有单位的财物有合法依据,那么是不能被评价为职务侵占的。 二、职务侵占罪的构罪标准是多少?目前,职务侵占罪的构罪标准问题具有一定的争议。主要原因在于公安部、最高检在2022年5月15日实施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标准(二)》”)中,将职务侵占犯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而目前仍然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18日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将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规定为:“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2倍执行”。 而受贿罪、贪污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呢?在同样的《解释》里,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所以,按照2016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数额起点是3万元的2倍,即6万元。 上述的《立案标准(二)》和《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入罪口径相差较大(一个3万就要立案,一个6万才构成犯罪,但是都有检察院的参与,刘律师感觉在这两个规定上最高检有点分裂了),那么实务中法院、公安部的规定不一致怎么办? 三、立案标准可以决定法院审判标准吗?(一)法院参照适用公安部标准的条件公安的立案标准当然不能决定法院的审判标准,虽然最高法有个规定——《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法发〔2010〕22 号),规定了全国各级法院在审判中可以参照适用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 但是这种参照适用也是有明确的前提条件的,即“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经济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可以参照适用《标准二》的规定。”(里面的《标准二》仅指前段中的立案追诉标准(二))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对于相关犯罪有明确规定量刑标准的,法院当然不能参考适用公安部的立案标准。而职务侵占罪中,最高法在2016年有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入罪数额是6万元。公安部规定的3万元的立案追诉标准,不能被各级法院所采用(即使它是2022年的新规定)。 (二)司法实务中为何出现立案追诉与司法解释不一致的情形四、从实务数据看职务侵占罪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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