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重庆开县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悲剧。一个六十岁的爷爷竟然将自己八个月大的亲生孙女从三楼扔下,导致孩子当场丧生。孩子的母亲深感悲痛绝望,决定将亲爷爷告上法庭,希望法律能够制裁这个罪犯。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却宣判亲爷爷无罪,立即释放他。这个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疑问,人们都想知道为什么一个爷爷会亲手杀害自己的孙女,并且逃脱了应有的惩罚。邻居莫大妈外出购物回家,从楼上掉下一团包裹,差点扔到莫大妈头上。她以为是一团垃圾,于是她抬头冲楼上喊:“谁这么没素质,向楼下扔垃圾。”被包裹住的小婴儿脸色乌青,嘴里还不断地流出鲜血,整个小身体都是血渍。莫大妈吓坏了,赶紧招呼着身边的乡亲邻居帮忙,拨打急救电话后立即报警。只见垃圾桶旁边躺着一位老人,有人说看见老人从婴儿掉落的楼层跳了下来。有居民认出老人的身份,肖有福,并认出坠楼小孩正是肖有福的孙女薇薇。小女孩被医生全力救治最终仍然身亡,而爷爷却只是受了一点轻伤,当天就出院。经过调查,爷爷承认了自己在女婴哭闹时用板砖敲打其头部,随后将她扔下楼的事实。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爷爷却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声称自己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经过法医鉴定,确认爷爷在案发时无法控制与辨认自己的行为,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法院最终宣判其无罪。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和谴责,但在法律层面上,法院的判决并没有明显错误。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刑事领域,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犯罪的行为是免除刑事责任的。然而,即使法律饶恕了罪犯,他也将永远活在道德牢笼当中。在本案中,刘女士公公的行为虽然被法律认定为无罪,但在道德层面上早已是有罪的。他因为自己的孙女哭闹而用板砖敲打其头部,这是无法被接受的残忍行为。这种行为无论是发生在哪个家庭、哪个社会,都是无法被容忍的。法律是一种最低限度的道德,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保护着人们的权益。然而,法律并非万能,它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在本案中,法律虽然认定刘女士公公无罪,但在道德上他却是有罪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它保障的是人们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和道德之间可能会出现偏差。对于本案中的刘女士来说,虽然她公公的行为被法律认定为无罪,但她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她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残忍和荒唐的行为可以被法律饶恕。离婚后,刘女士加入支教团队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女孩。她的这种做法是一种对于自己内心的道德追求和对于社会的责任担当。 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像刘女士一样的人,他们注重道德的力量和价值。他们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但它不足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他们选择用自己的力量来传递正能量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种做法是一种对于社会的责任担当和对于人类文明的追求。总之,在这个社会上,法律和道德是密不可分的。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并保护着人们的权益。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和道德之间可能会出现偏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更加注重道德的力量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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