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MAYO诊所RICHARD EASTELL提出骨质疏松椎体骨折分类,作者通过测量了52名健康女性的T4-L5椎体,以确定椎体形状的正常范围(平均畸形±SD),并使用这些数据评估椎体骨折的患病率。根据畸形类型(楔形变、双凹变型或压缩变形)和进一步的畸形程度(1级和2级)对椎体骨折进行分类。通过使用这一综合分类系统,能够识别骨质疏松症女性人群和参考人群之间骨折数量、类型和等级的差异。
EVOSG 分型 2003年,Kanchiku等根据MRI T1图像上局部信号变化面积将骨质疏松骨折分为六型:T(全椎体型)、A(前椎体型)、P(后椎体型)、S(上椎体型)、I(下椎体型)、C(中央椎体型)。 T 型:信号强度变化主要发生在整个椎体,椎体四角可包含正常信号; A型:强度变化主要局限于包括前壁在内的椎体前部; P型:强度变化主要局限于包括后壁在内的椎体后部; S型:信号强度变化主要位于椎体的上部,包括上终板; I型:强度的变化主要局限于包括下终板在内的椎体下部; Sugita等2005年提出了一种指导预后分类Sugita分型系统,其中前壁肿胀型、船首型、投射型骨折预后较差,常出现真空裂隙;凹陷型和撞伤型骨折预后良好,几乎达到融合。 2006年,Chieh-Tsai Wu等根据骨折临床表现的急性或慢性阶段,将压缩性骨折分为两种类型,I型是仅累及前柱的压缩性骨折,后椎体高度完整。II型骨折累及前柱和中柱。每种类型分为两组:骨折愈合组和骨折不愈合组。 2013年郝定均教授提出的胸腰段椎体骨质疏松性骨折的严重程度(thoracolumbar osteoporotic fracture score assessment system,TLOFSAS)分型系统,根据分值选择相应的治疗方式。总分<4分,建议保守,正规应用抗骨质疏松药物+支具保护+止痛药物 OF1:椎体无形变,仅MRI压脂像可见骨水肿 OF2:轻微变形,仅累及一侧终板且后壁受累<1/5 OF3:明显变形,仅累及一侧终板且后壁受累>1/5 OF4:椎体完整性丧失或椎体塌陷或钳夹骨折 OF5:旋转或分离骨折 建议:1~2型保守治疗;3型手术或保守;4~5型手术治疗 CSOTF分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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