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好好 排版:沈好好 图片:网络 正文字数:2030 看着天从黑蒙蒙一点点亮起来,千家万户的灯一盏盏熄灭。明海在13岁那年在舅舅的带领下到荸荠庵做和尚,穿过一个县城映入眼帘的是——满街新奇玩意,不同的店铺,明海移不开脚步了,看到这里我真的代入感十足,小孩子就是这样的,对没见过的事物只觉得新鲜。明海和小英子之间的那种朦胧而纯真的初恋就从这里埋下了伏笔。后面明海和小英子两个人的来往不断,明海总是往小英子家里跑,他既会画画,又会做小英子干活的帮手。当和尚好处也多,明海家里兄弟多,就派了他去做和尚。“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子,他的家乡出和尚。” 作者汪曾祺在后面叙述庵里的情况,就会发现这个一个世俗化的生活场景——这个庵里没有所谓的清规戒律,就是完全不存在这个“规则”。《受戒》描绘的画面,跟我童年时期的村庄有一部分重合之处,当然也可能是我想象当中的故乡。靠近湖边的“芦苇荡”、“船只”、“水路”……这些意象是我童年的真实经历。尤其是当船划到四处不见人之际,就会让人无端紧张,只希望快速划桨离开河中央。这也是我之所以对这本书念念不忘,多年之后,来写这篇书评的缘故。回归到现实这个唯美爱情故事经不起盘问,我以为越是诗意的表达越是让人忽略现实的层面,故而,故事是美的就足够了。我循着网络,才看到汪曾祺晚年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他多年前写的《受戒》是在一个在当时的环境里所不能实现的梦,他想写很健康的爱。我想要写出这样纯真的爱在任何一个作家这里都应该是需要用极尽克制的笔调书写,汪曾祺年过六旬写下这个故事,很明显做到了他自己所期望的那样,这绝不是一件很轻易的事情。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长大之后,我发现自己很难抽离自己过于强烈的自我意识去翻看一本书。这不是透过文字本身看到底蕴的本领,而是作为读者我会僭越,化身为一个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审判的那种特殊视觉。然而,大家也应该知道好的文学将道德隐藏得很深,甚至不做是非黑白的评判,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木心所言,我一贯也这样认为。 汪曾祺所写的小说给我这么一种感受,他不说人好坏,这篇短篇小说里,他没有表明自己特别欣赏谁,更没有批判谁。我认为这样底蕴是值得学习的,在他的笔下这个世俗化的生活场景,乡村生活很纯粹,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是很美好的阅读体验,更需要完全沉浸才能读出味道来的,它能调动你的整个感官,将你拉回你记忆当中最纯真质朴的那段时光里。忽忆起小时候,邻居爷爷骑着一辆三轮车载我去喝喜酒,路上一个重心不稳栽到了非常靠近湖水的芦苇荡里。在我印象里,那也是我平生唯一一次坐在那位爷爷的三轮车上。当时只是感触,没有想到这件事,现在想来又多了一层悲伤。以前读汪曾祺的作品多以散文为主,现在开始读他的小说。其他多的作家一时之间也举例不出来了,看得书愈多愈感觉自己的浅薄。今后,要仔细研读每一部与自己有缘或者感兴趣的书籍,不负韶华,当然你若是喜欢画画、喜欢弹琴、喜欢唱歌……都可以。每个人的兴趣爱好,关注点都不一样,我觉得生活就是这样,无论做什么最终都在会回归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听说过一句话一个人的爱在哪里,他的时间就在哪里,我大概是喜欢极了读书,但不是一开始就喜欢,也不是喜欢了之后就一直做这件事,而是在经过了很多事情之后,发现还是喜欢,就重新拿起了我的书本。现下,书籍于我而言就像是一位挚友,人生旅途必不可少。近来,我也是越来越喜欢书写小人物平凡生活的那类作品了。就让我们一直读下去,一直保持年轻的心态,对事物充满探索欲望,读书也是为了即便在身处困顿的时候,让我们始终怀揣着希望,生活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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