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适用法律错误” 不等于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裁判要点】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88条,并参照参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405条第1款的规定,适用法律必须导致判决、裁定结果错误才能构成“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再审事由;如果原判决结果并无不当,仅以原判决法律适用错误为由主张再审,不予采纳。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绍兴绿合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3)最高法民申253号 裁定日期:2023年5月25日 发布日期:2023-06-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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