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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提醒!2023年12月起,数电票变了 个税变了 社保变了 增值税变了,会计不学习没法干活!

 湖经松哥 2023-12-01 发布于湖北

2023年12月份征期到15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

12月代表着2023年的财务工作正式进入忙碌的年底,数电票变了+个税变了+社保变了+增值税变了,会计不学习没法干活!

12月要学习的财税知识,财叔给大家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税务局最新公告!数电发票实现全覆盖!
2、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赶紧通知全体员工!
3、社保新条例2023年12月1日正式执行!
4、附:2023年增值税最新版税率表和抵扣方式!
5、附:2023年个人所得税最新最全的税率表!
6、2023年12月生效的重要财税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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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最新公告!

数电发票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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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西藏税务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所辖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截至目前,全国数电票开票试点除了港澳台外,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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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就是全国所有省市都实现了数电发票的试点,如果你再不了解数电发票,就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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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叔给大家整理了数电票其他的17种样式发票,赶紧收藏,收到下列类型的数电票一定记得作对比检查!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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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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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稀土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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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服务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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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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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货物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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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动产销售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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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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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农产品收购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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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光伏收购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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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代收车船税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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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自产农产品销售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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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差额征税电子发票(差额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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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差额征税电子发票(全额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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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成品油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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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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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数电票(铁路电子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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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赶紧通知全体员工!

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又开始啦!根据政策要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这关乎着我们每个月都要缴纳的个税,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可以少交个税。为了咱们能在2024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需要对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根据以前年度操作情况,没有点确认,个税APP会将专项附加扣除自动顺延到下一年。

但是提醒大家,个税APP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个人信息变化或者之前申报填写错误,很可能会造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失效、单位无法获取个人的信息等问题。即使信息没有变化,建议大家还是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正确,最好还是手动点下“一键带入”。

2024专项附加税申报指南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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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点击填报项后选择“扣除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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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填报时还有几种情形需要注意:

一、如果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二、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有老人在2023年去世,2024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点击一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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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条例

2023年12月1日正式执行

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65号国务院令,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社会保险经办作了系统规定,明确要求:

  • 取消有关法规、规章和工作流程要求的结婚证明、工伤认定结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 将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手工报销的办理时限统一规范为20个工作日内,申领生育津贴的办理时限统一规范为10个工作日内。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采用授权代办、上门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条例》共7章63条,其中明确规定,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适用本条例。

明确经办机构职责,强化服务管理监督。

具体变化可以查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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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正式执行优化了社保经办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给参保人员最大程度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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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3年新版增值税税率表

一、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目前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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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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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④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⑤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三、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执行,延长至2027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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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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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详细查看财叔往期文章:

我叫增值税,我又变了!2023年9月起,这是新版税率表和抵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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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3年最新最全个税税率表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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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宣布:延续年终奖优惠计税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税汇算清缴政策也延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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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无论是单独计算还是并入综合所得,以下几点需要大家额外注意:

注意事项1:只能用一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单独纳税的,只允许使用一次。

注意事项2:计税方式可选择

年终奖两种计算方式,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哪个节税按哪个算。

注意事项3:注意选择计税方式

如果不确定,单独计算还是合并计算更划算,建议选择单独计算,这样汇算清缴时,有一次修改的机会,单独计算的可以修改成并入综合所得的;但是并入的年终奖不能再更改成单独计算。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征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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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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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税率表】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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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1)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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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个人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三、综合所得税率表

综合所得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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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四、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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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五、经营所得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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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关于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的最新政策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第二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两个变化:

①原来可以减半征收的金额是100万元,现在提至200万元的部分。

计算公式也要改了,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②优惠政策执行到期时间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比原来2024年12月31日,延长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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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七、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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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本文由财叔税课堂原创整理发布,素材来源:财叔税课堂、财税刘三哥、国家税务总局等网络资讯。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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