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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嘉:民族、民族主义及其历史发展 | 民族主义专题系列一·《政治通鉴》

 老王abcd 2023-12-08 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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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为一种政治思潮,民族主义成为近几个世纪以来深刻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一股重要政治力量。民族主义历史悠久,起源于近代西方,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迁而不断发展变化,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多样性发展态势。伴随民族国家的产生、资本主义的殖民扩张,以及民族国家之间的矛盾冲突,民族主义政治思潮蔓延至全球,对现代意识观念的建构、现代经济政治秩序的塑造,乃至现代世界格局的形成产生了深刻而显著的影响。本文探讨了民族与民族主义的概念界定,还阐述了民族主义的历史发展进程。

民族、民族主义及其历史发展

赵嘉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民族与民族主义

(一)民族概念及界定

民族主义概念来自民族概念,对民族主义的探讨,要以对民族乃至民族国家概念的认识为基础。民族、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三者紧密相连,互相成就。率先对民族概念进行一番考察,能较为准确地揭示民族主义的深刻内涵。

从词源进行分析,民族一词英文为nation,源于古希腊语nasci,意为“诞生、出生物”(to be born),后衍生为拉丁文natio,取“出生、来源”(birth)或“氏族、种族、民族”(tribe)之意。显然,民族概念的原初之意指诞生于同一地方的社会集体,以家庭、氏族和部落为表现形式,通过血缘、地缘或某种联系组建成一个社会集团或共同体。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民族是自然和社会发展的产物。在16-17世纪,无论其种族和语言是否一致,均以“民族”指称主权国家中的人民,民族(nation)概念成为一国之内的所有人民的统称,与19世纪的“国民”(nationality)概念意义相近。由于19世纪以来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民族国家的形成以及民族理论的确立,“民族”一词开始为西方国家广泛使用,逐渐衍生出新的意义。一方面,民族和国家达到同一,表现为享有主权的单一民族国家(nation-state),具有较为完备的现代民族特征;另一方面,“民族”指构成一个民族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各民族(nationality),如“法兰西民族”和“德意志民族”等。在这个意义上,民族(nation)同时包含“民族”与“国家”两方面内涵。民族与国家息息相关,二者联系紧密,关系复杂,有的是有民族而无国家,也有一国中存在着多民族,即多民族国家。但只有当民族与国家二者合为一体,即国家内只有单一的民族,国家的领土界限与民族居住地范围相同,且文化与政治逐渐趋于融合的时候,国家才被称为“民族国家”。民族国家(nation-state)由民族(nation)和国家(state)在形式上结合而成。通过把国家的正当性基础建立在民族意愿的基础上,民族被赋予更多的政治意义,最终演化成一个与国家相关的概念,指全部的政治组织或国家(state)。如此一来,民族国家取代传统的“国家理性”,以民族利益尤其是以民族的“历史任务”为导向。《韦伯斯特大学辞典》也对民族做出相应的解释,体现民族概念的历史发展:(1)由一般表现为共同语言、宗教、习俗等假设的血缘纽带联结起来的人群;(2)具有相同的惯例、习俗以及社会同一意识与共同利益感的人群;(3)统一在单一的独立政府之下的一国居民之总体,即国家。

从民族的形成过程来看,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表现形态,由以血缘和土地为纽带的氏族和部落等古代初始状态,逐渐演变为更具民族形态的完备的近现代民族。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将民族定义为“一个在横向和纵向联系上一体化的、拥有固定领土的集团,它是以共同的公民权利和具有一种(或更多)共同特点的集体情感为特征的,这种特征使其成员有别于那些和他们保持结盟或冲突关系的类似集团的成员”。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将民族看作“居于拥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在“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著名论断中,强调民族与国家是结合在一起的,“它是一种想象的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limited),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由于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的构建,以及民族国家体系的形成,民族与国家内在结合,对主权、领土和人口等产生明显的诉求,具有十分突出的政治性与国家意涵。可以说,民族的形成与国家的构建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成就。正如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中所强调的,“民族原本就是人类历史上相当晚近的新现象,而且还是源于特定地域及时空环境下的历史产物”,“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近现代民族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就是民族国家在欧洲兴起并向全世界范围内扩繁的过程。

目前,国内对民族概念的探讨,大多采用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对民族所作的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个定义中,斯大林指出民族的四种基本特征,即“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经济上的联系”“共同心理素质”。从客观存在性和社会生物学方面,注意到民族的血缘、地缘或共同语言等客观因素,在主观维度强调民族作为自然的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能够使每一个成员发挥其主体意志,在心理文化层面产生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与归属感,带动整个民族的发展。在斯大林看来,缺少任一特征都不能成为民族。出于政治的考量,斯大林提出的民族概念,是指特定历史阶段下,资本主义同封建制度作斗争时形成的“现代民族”,“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只有在建构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取得国家形式的民族才真正具有现代民族的基本特征。所谓的现代民族,实际上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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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1878-1953),苏联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1924-1953)。

通过对民族概念的考察,我们所要研究的民族主义,正是在近代民族与国家融合成为近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产生的。只有不断深化民族与国家的认识,才能完善对民族主义的理解。

(二)民族主义

同民族概念一样,民族主义也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概念。汉斯·科恩(Hans Kohn)曾言,“民族主义在所有国家和整个历史时期是不一样的,它是一个历史现象并且取决于它所根植的不同地区的政治理念和社会结构”。在民族主义的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过程中,人们对其内涵的理解不尽相同。

根据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史密斯查证,“民族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1409年德国莱比锡大学举办的题为“波西米亚和波西米亚民族的宗教与经院哲学”辩论会中,围绕“波西米亚人”与“非波西米亚人”的“出生地”(Nation)问题开展学术争论。在争论过程中,民族主义(Nationalism)特指莱布茨格大学的教授为保卫相同出生地同胞的共同利益而组成的联合组织。此后,法国学者阿贝·巴尔内在1798 年第一次使用“民族主义”一词。1836年编撰《英国牛津词典》时,民族主义(nationalism)被赋予神学意义,解释为一种学说,提出“某些民族是上帝的选民的一种教义”的主张。在1844年,“民族主义”等同于“集体本位主义”(collective egotism),与“民族性”一道,具有“民族热情”(National fervour)和“民族的独立存在”(Nationalindividuality)等涵义。直到19世纪中叶,“民族主义”一词才得到普遍使用。关于“民族主义”概念的词源考据,也有观点认为,“民族主义”一词最早出现在1774年德国哲学家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对“有益的”民族和“过度的”民族引进问题的探讨。

关于“民族主义是什么”,国内外学界始终未给出一个较为确切和统一的界定,其中不乏对民族主义性质、分类和分期等问题的争议。尽管如此,民族主义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很多学者仍从不同层面积极探求民族主义的基本内涵。从词义进行分析,安东尼·史密斯概括出民族主义的八种用法,即民族特点或民族特性;用以专指民族的术语、成语或特征;忠于某一民族并维护其利益的一种感情;热望本民族独立和统一的一种态度;使这样的热望体现于组织形式中的一种政治纲领;以工业国有化为基础的一种社会主义形式;一种鼓吹某些民族为上帝的选民的学说;历史上民族形成的整个过程。卡尔顿·海斯(Carlton J.H.Hayes)也从四个方面对民族主义进行较为全面的归纳与概括:作为一种历史进程,民族主义是一股创建民族国家政治联合体的支持力量;民族主义是一种理论,是提供给实际历史过程的理论、原则和观念;民族主义包含一种政治运动,如特定的政治党派的行动;民族主义是一种情感,是指一个民族的成员对本民族国家有着超越于其他民族国家的忠诚。

结合已有学术研究,“民族主义”的定义可分为三个方面:其一,作为一种思想状态和观念形态,民族主义强调民族共同体成员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一种心理认同和价值归属,反映出每个人对民族国家的忠诚与奉献精神。汉斯·科恩在《民族主义的观念与历史》中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应被认为是一种思想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个人对民族国家具有至高无上的忠诚”。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卡尔(Edward Carr)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或一个民族内部的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其二,作为一条政治原则和政治学说,民族主义用以决定一个民族共同体是否具有能够掌握国家合法权力的能力,主张民族与政治国家的同一。埃里·凯杜里(Elie Kedourie)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中把民族主义看作一种学说或原则,“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在欧洲发明的一种学说”,“这种学说坚持认为人类被自然地划分为民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而这些民族主义又通过特定的可确认的特征为人们熟知,而且政府唯一的合法形态是民族的自我统治的政府”。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er)同样认为“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情绪或者一种运动,可以用这个原则作最恰当的界定。民族主义情绪是这一原则被违反时引起的愤怒感,或者是实现这一原则带来的满足感。民族主义运动,是这种情绪推动的一场运动”。其三,作为一种政治运动。马克思·韦伯(Max Weber)把民族看作“一种通常趋向于产生它自己的国家的共同体”,而民族主义“是一种情感的共同契约,它的适当表现是愿意成为一个自己的国家,因为它一般有助于这样的国家的诞生”。近代以来,随着民族国家的建立,民族主义以开展政治实践的方式,积极调动广大民众的民族情绪,捍卫本民族和国家的权力,实现民族和国家的独立与统一。因此,正如安东尼·史密斯所强调的,民族主义既是一种政治活动,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其“目的在于为一个社会群体谋取和维持自治及个性”。

除此之外,国内外不同类型的辞书也从不同角度界定“民族主义”。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民族主义(nationalism)被定义为个人对民族国家怀有高度忠诚的心理状态,指近代史的一项政治运动。《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从制度和思想两方面来划分民族主义的内涵,在制度卷中,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上的学说和情感。该学说从根本上强调合理的政治单位是与民族单位同生的。它假设所有的人都具有民族性特征,他们生活在政治上集中的单位中,这个单位是唯一合理的强制机构,只有当其被认为体现了民族性时,它才构成一个正当的单位。在思想卷中,民族主义被看作是一种用以认识世界的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强有力的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考世界的方法,民族主义强调民族在揭示历史发展和分析当代政治中的重要性,并明确宣称民族特性是人类划分的主导性因素。然而,深受马克思主义影响,国内辞书对“民族主义”的定义普遍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民族主义是一种狭隘的民族意识,是一种对自己民族的偏爱。从本质上讲,民族主义是资产阶级民族观的核心,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逐渐消亡。”民族主义具有阶级属性,在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中,指“地主、资产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是他们观察、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原则、纲领和政策”。商务印书馆最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也将民族主义看作“资产阶级对于民主的看法及其处理民族问题的纲领和政策。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运动中,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运动中,民族主义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从民族观念出发,民族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民族主义成为资产阶级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一种原则、纲领和政策。

当代民族主义的发展,使国内学者开始对民族主义展开客观的学术研究与探讨,从新的视角阐释民族主义的内涵。李宏图将民族主义看作“建立民族情感基础上的一种思想观念,它是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对本民族的一种热爱与忠诚,对民族统一、独立和强大即生存与发展的追求和理想”。王缉思认为,民族主义“指忠诚于本民族、为维护和扩大本民族的利益而斗争的思想观念”。王联认为,“民族是有政治性的,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形成的”;民族主义不仅存在于单一民族国家中,而且存在于多民族国家中;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都可以被认为是以政治性较强的“民族”这一概念为中心的一套思想、理念、纲领和行动。李文海主张把民族主义定义为“民族主义是以民族权益和民族感情为核心内容的一种政治观念、政治目标和政治追求”。郑师渠从文化的视角,将民族主义看作在政治与文化合一的基础上实现民族认同与发展的一种心理状态和行为取向。上述对民族主义的定义,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传统意识形态的限制与束缚,对长期以来国内关于民族主义的片面认识予以纠正。

总而言之,民族主义的定义各不相同,但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相关联。民族主义强调民族意识的确立、民族情感的表达以及民族利益的追求,表现为一种以国家利益和民族情感为基础的思想状态,并在社会实践中发展为一种政治原则和社会运动。

二、民族主义的历史发展

作为一种政治思潮,民族主义起源于近代西方,随时代和环境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由于民族国家的诞生,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开展殖民扩张运动,民族国家之间矛盾冲突加剧,近现代民族主义经历几个世纪的发展演变,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对现代国家民族意识的形成,世界格局与国家秩序的塑造具有显著的影响。

(一)民族主义的萌芽与产生

民族主义萌芽于14世纪的西欧,形成于15-16世纪。中世纪的西欧社会是一个以封建割据为基础且被基督教神学氛围笼罩的世界。恩格斯曾言:“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是罗马天主教会。它在尽管发生各种内部战争,还是把整个封建的西欧联合为一个大的政治体系,同闹分裂的希腊正教徒和伊斯兰教的国家相对抗。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了一圈神圣的灵光。”由于教皇与教会掌权,基督教凌驾于世俗国家之上,提倡神权至上,国家没有明确的主权,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淡薄,国与国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分,民众间也只有基督徒和异教徒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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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里希·恩格斯(1820-1895),德国思想家、哲学家、革命家、教育家、军事理论家,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和领袖、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

中世纪晚期,伴随资本主义萌芽与新的生产关系的发展,新兴的市民阶级自身力量日益增强。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考量,他们开始反对罗马教皇的统治,反对传统封建割据,要求通过建立王权来实现民族与国家的统一,通过使用民族语言、建立民族教会等方式来培育民众的民族意识。在这个历史阶段,14-16世纪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被视为新兴阶级的历史要求的具体表现,为近代民族主义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作为文艺复兴时期的开拓者,但丁(Dante)不仅批判贵族和教士推崇拉丁文,主张形成统一的意大利民族语言,而且希望借助王权来排除罗马教廷对统治的干涉,实现意大利的民族统一。而马基雅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在《君主论》中也肯定,伟大的君主应该是实现民族统一的人,只有建立权力集中的君主制才有利于意大利实现统一和强盛。德国基督教神学家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不仅将《圣经》翻译为自己的民族语言,而且在《九十五条论纲》中,直接否定罗马教廷权威,主张凭借德意志皇帝和诸侯的力量而把教皇势力逐出国门,“让帝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帝国”,“让德意志皇帝做一个真实的、有权的皇帝”,从而最终实现民族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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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论》是意大利政治家、思想家尼可罗·马基亚维利创作的政治学著作,1532年首次出版。迄今480多年,从西方到东方,在政界、宗教界、学术等领域引起巨大的反响,被西方评论界列为和《圣经》《资本论》等相提并论的影响人类历史的十部著作之一。

民族语言的形成和民族意识的强化,为民族主义在西欧的产生创造了重要条件。人们观念上由神权至上向王权至上的转变,使得市民阶级与王权受共同利益的驱使,在加强中央集权、建立统一民族国家的斗争中结成联盟。马克思说,“这个时代是从15世纪下半叶开始的。王权依靠市民摧毁了封建贵族的权力,建立了巨大的、实质上以民族为基础的君主国,而现代的欧洲国家和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就在这种君主国里发展起来”。此时的国家仍然是“王权国家”,非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因为,尽管摧毁了中世纪教会国家的统治,但它主张由君主或国王独揽国家大权,整个国家的权力机构不过是君主或国王的统治工具。在这样的国家建构中,“王权国家”仅以实现专制主义的王朝利益为首要任务,而完全背离整个国家所应追求的共同价值目标,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然而,从社会历史的纵向发展来看,王权国家作为近代国家的原初表现形态,在彻底终结教会势力、推动民族情感勃兴、激发民族意识觉醒等方面亦具有积极意义,为近代民族国家的构建与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的形成奠定思想基础和制度预备。

(二)民族主义的演变与扩张

民族主义思潮产生于西欧构建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之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及确立,促使王权国家的专制主义特性逐渐调整。荷兰、英国、法国和美国等现代资本主义政权的建立为标志,确立起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推进了民族主义思潮的传播与发展。各民族逐渐由追求教皇与教会利益,转为效忠封建王朝的统治利益,最终实现向民族国家的转变。17-18世纪,启蒙运动与欧美资产阶级革命浪潮,为近代民族主义反对封建君主专制、争取民族独立统一提供了思想基础与政治条件。

启蒙运动发端于苏格兰,繁盛于法国,后在德国实现思想与理论的综合。法国思想家拉·布吕耶尔(La Bruyere)曾针对专制制度压迫发出“专制之下无祖国”的呐喊,表达出人们对王权国家的不满情绪,也反映出广大民众在封建专制统治下其实难以产生强烈认同,缺乏对民族与国家的忠诚与热爱之情。这一时期的启蒙思想家高举自由与理性的大旗,以求帮助人们从传统中解放出来。他们将其内在赋予的理性思考同民众的民族情感融合起来,充分唤醒整个国家内部的民族意识与爱国热情,确保民族与国家的重要地位,促进民族文化自信。民族主义思潮与启蒙思想互相融合,形成“民族自决”的重要政治原则,进一步肯定民族独立及其自治发展之路。荷兰法学家格劳修斯(Hugo Grotius)在《战争与和平法》中首倡民族平等的主权理论,并从国际法的角度讨论国家与主权的问题。他说:“凡行为不从属于其他人的法律控制,从而不至因其他人意志的形式而使之无效的权力,成为'主权’。”民族国家不仅对内具有一国的最高统治权,对外同其他民族国家的关系同样表现为独立且主权不可侵犯。

几乎同时,英国政治家弥尔顿(John Milton)将民族主义与自由原则相结合,认为人民享有自由的民族才是他所热爱的民族。洛克(John Locke)在《政府论》中认为只有人民同意的政府才是真正的合法政府,如果征服者强加于被征服者,那么被征服者及其后代就有权摆脱该政府,也在客观上为被压迫民族的民族解放运动提供了理论说明。相应地,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在《社会契约论》中论证“人民主权”观点,承认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通过革命等方式推翻那些违背人民意志、侵害人民公意的政府及其统治;而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每个人可以通过放弃并转让天然自由给集体的方式,获取平等的契约自由。如此一来,以社会契约取代封建王朝利益,在自由、民主、平等与人权等原则下形成的民族与国家,便更有助于保障个人权利与民族自由的协同实现。所以,民族主义在近代社会的核心议题,就是确保个人享有平等权利,以个人自由和民族自治原则为基础,开展民族独立的革命运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最终实现民族国家的利益和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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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政论家,民主斗士。代表作品有长诗《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

在民族主义思潮的推动下,18世纪中后期的欧洲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批民族国家。荷兰的尼德兰革命与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践行民族国家理念,由王权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不仅推动欧美地区掀起反殖民、反专制的浪潮,激发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的爆发,还赋予民族主义以强烈的政治意义,为其他民族构建民族国家提供范例。其中,北美独立战争是近代西方民族主义意识最大规模的一次爆发,美利坚合众国是在新大陆殖民地的基础上建立的第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北美独立战争的胜利,为全世界人民开展独立运动、摆脱殖民统治提供宝贵的经验,极大鼓舞并促进了欧洲革命运动的开展,唤起人们摆脱封建或殖民枷锁的民族意识与民族热情。受北美独立战争的推动及启蒙思想的影响,法国大革命更加彻底地消解封建等级制度,取消社会等级的人为划分,法国民众被赋予自由、平等的权利,进而被激发起保卫国家的民族主义热情,最终促进法兰西民族的诞生。就此而言,法国大革命“不仅把民族主义的表达推向了高潮,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具体的革命进程中把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紧密结合,充分展示了近代民族主义的深刻内涵”,它“标志着近代民族主义的形成”。概言之,作为革命的政治运动,北美独立战争与法国大革命是民族主义在近代形成的关键事件。前者是针对外来民族压迫而寻求民族独立的资产阶级民族解放运动,后者表现为反对本国封建压迫、争取民族自由发展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民族主义思潮通过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以及“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得到进一步传播和扩散。在各国积极争取民族解放的历史进程中,民族主义由原先“一种模糊情绪发展为一种真正的信仰”。

然而,进入19世纪后,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迅猛发展,资产阶级民族国家为拓展国际市场,开始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通过武力等方式展开侵略性行动。在这一时期,那些建立起来的西方民族国家纷纷“争取民族的伟大,争取使每个民族有权把自己的统治扩张到相似的民族或者相关的民族中去,不管后者是不是同意”。民族主义逐渐发展为民族沙文主义(national chauvinism)或殖民主义(colonialism)等极端民族主义形式,构成欧洲列强对外殖民扩张、争夺世界霸权的手段,加快帝国主义全球殖民体系的形成。与原初的民族主义不同的是,发展成为民族沙文主义或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竭力宣扬本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并试图通过暴力征服和奴役其他民族,从而建立起以本民族统治阶级为核心的统一大国。在此过程中,诸多强国之间相互争夺,对殖民地和势力范围进行重新划定,展开掠夺战争。而为了维护帝国的统一与扩张,包括奥斯曼帝国、沙俄帝国和奥匈帝国等的统治者们,企图把战争描绘成保卫祖国和人民的自卫战争,达到欺骗本国民众、掩盖侵略意图的目的。此时,民族主义已然成为破坏民族解放运动的一股反动思潮:它以民族扩张为目的,不再是实现民族解放与个人自由的手段。

领土庞大的帝国往往是多民族、多宗教和多元文化的统一体,这也决定了帝国内部会因不同民族、宗教和文化之间的差异产生相应的矛盾与冲突。在处理日益凸显的民族矛盾与纷繁复杂的国家利益时,帝国往往很难维持有效统治并实现共融。此时的民族主义,作为一种反动的政治思潮,加速着资本主义残酷野蛮的扩张行为,也加剧了被压迫民族摆脱殖民统治、赢得民族解放、建立民族国家的愿望。面对尖锐的民族冲突,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人们被重新激发出反抗西方压迫的民族意识与民族情感,形成一股更为强烈的民族主义思潮。在这个时期,东欧的民族运动导致那些曾受帝国统治的大片领土被重新划分,分裂形成多个单一民族国家。亚非拉等殖民地的民族解放运动也蓬勃发展,民族主义成为反对西方列强殖民统治、捍卫本民族独立的有力武器。经过这些民族的反抗斗争以及两次世界大战的洗礼,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区开展的民族解放运动,在20世纪中叶催生出一大批现代民族国家。由此,民族国家的现代世界体系得以形成。

(三)当代世界民族主义发展

作为政治思潮的民族主义,其表现形式经过不断变化发展,对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形成当代世界异彩纷呈的民族主义发展格局。进入20世纪,被压迫民族陆续掀起以反抗帝国侵略、反抗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为目标的三次浪潮,标志着民族主义进入更高发展阶段。

第一次浪潮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当时,帝国主义侵略加深了亚洲各国的民族危机,激起亚洲人民作为反对帝国主义的强大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掀起反帝反封建的民族主义新高潮。其中包括,伊朗反对卡尔扎封建王朝和英俄帝国主义的资产阶级革命,土耳其在青年土耳其党的领导下开展的土耳其革命,中国的义和团运动与辛亥革命,印度的反英民族解放运动,以及最重要的,俄国十月革命以及在十月革命影响下爆发的一系列无产阶级革命。1914年,列宁提出“民族自决”思想——“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成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政治思潮的核心主张。在此阶段,亚非拉各国的民族解放运动不断推进,促进世界民族民主运动的发展,打破帝国主义的殖民枷锁,深刻影响当时的世界格局与国际体系的变化。

第二次浪潮出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殖民地与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民族主义运动,标志着第三世界崛起以及全球范围内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彻底崩溃。此时,民族主义再次掀起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高潮,表现为具有进步意义的“民族独立运动”(national independence movement)和“民族自治运动”(national autonomy movement)。亚非拉及其他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构成第三世界,彻底摆脱帝国主义与殖民主义的长期侵略和占领。与此同时,“雅尔塔体系”的建立使美国和苏联重新划分各自的势力范围,在全球范围内争夺世界霸权,最终形成两极对峙的冷战格局。正如现实主义理论家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所言,“20世纪后期的民族主义与传统的民族主义截然不同……(传统)民族主义所要求的是一个民族建立一个国家,除此之外别无他求;而我们时代中民族主义化的世界主义却主张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有权把自己的价值和行为标准强加给所有的其他国家”。尽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宣告独立,却仍然受到超级大国的经济渗透、政治控制和军事威胁,面临经济与政治独立的严峻考验。因此,民族主义思潮并未退场,而继续涌动。一方面,民族主义未能彻底摆脱民族沙文主义,反而染有霸权主义色彩,成为超级大国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输出自己的国家意志和民族主义理念,以此掩盖其国家利益诉求并最终实现霸权压制的工具。另一方面,为摆脱对超级大国的依从,争取自身政治与经济自主,民族主义又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整合国民意志、维护民族主权和民族团结的有力武器。为反对美苏争霸世界,打破对本国的遏制与封锁,世界上的其他国家纷纷走上联合的道路,如西欧各国组建欧共体,第三世界国家召开万隆会议,建立“七十七国集团”等,形成一支支独立的力量,抵抗大国霸权。这一时期的民族主义在形式上不断扩展,表现为强权国家的大国沙文主义与弱小国家的地区民族主义的融合交锋,对当代国际格局变迁与重塑产生深刻的影响,也为冷战结束后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奠定了预备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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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1904-1980),犹太人,美国政治学家,国际法学家,国际关系理论大师,古典现实主义大师,国际法学中“权力政治学派”缔造者。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冷战结束,世界格局发生剧烈变化。苏东剧变和两极格局的瓦解,使苏东地区的一些多民族国家相继解体,诸多新兴民族国家建立起来,对亚非欧等地区形成巨大冲击。民族问题再次成为地区冲突的主要原因,世界范围内掀起了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在此阶段,民族主义以民族分离主义(national separatism)为主流,多民族国家中的非主体民族或少数民族主张“一族一国”,单方面要求从多民族国家中分离出来,以民族自治的形式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比如,苏联解体后分裂为十五个独立的国家,南斯拉夫从一国分裂为六国,捷克斯洛伐克也被一分为二。特别是巴尔干地区的一系列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引发波黑战争、科索沃战争等局部战争,导致原苏东地区成为20世纪晚期民族问题的裂变场。此时,各民族不再是在反对殖民统治的基础上寻求独立与自主,而是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以民族分裂和排外主义的极端方法处理民族矛盾和现实争端。当然,不限于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民族分离主义在欧美国家也带来巨大挑战,如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西班牙的巴斯克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法国的科西嘉岛独立运动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独立运动等,也都是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现实表现。除此之外,在多民族国家中,不同民族之间因文化和地域差异而存在的民族偏见与民族歧视,也容易激发民族矛盾,加剧民族冲突,构成世界发展的不稳定与不确定因素,进一步加速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与蔓延。

毫无疑问,20世纪的三次民族主义思潮及其带来的现实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明显不同的表现特征。正确应对民族主义政治思潮、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就成为维护民族国家稳定统一、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的关键因素。通过历史性地考察民族主义作为政治思潮的演变进程,我们既要认识到民族主义在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巩固领土主权完整、促进民族国家间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又要承认民族主义在特定条件下,经过不同形态的演变,确实造成地区环境的动荡不安,加深民族国家间矛盾冲突,引发一系列持续的消极影响。

本文节选自《政治通鉴》第三卷。北大政治学(微信号:PKURCCP)为方便阅读,略去全部注释,并有删节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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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马佳磊

技术编辑:曹政杰

责任编辑:孙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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