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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夫妻子女(四)二姓三名

 笑问客从he处来 2023-12-13 发布于辽宁

原文:

造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

原注:

合在无力之乡,临破绝者是也。

假令乙庚合在寅丑之地,又见戊癸合戌亥之地,但合真五行在墓绝之地者,主此也。

假令甲己土,乙庚金,丙辛水,戊癸火,真五行,到墓绝之地,多见者应。

假令甲子年、己巳月,甲己化真土,到巳火也。

己卯日、乙丑时、庚申胎,乙庚化真金,到丑上墓绝,故主二姓三名。外同。

评注:

“造于偏地见多”,造,是指四柱。

“偏地”,是指休囚死绝无气之地。

“见多”,是指多处的意思。

所以这句话可以理解为:

两天干相合后,合神为真五行,但月支临破绝墓之地者,为合在偏地。

如月支临长生、临官、帝旺之类旺地者,即为正地。

例如乙与庚合化为金,金绝于寅,如见天干见乙庚相合而月支见寅者,即为“造于偏地”。

《玉照神应真经》中徐子平解释说:

“若合在无力之地,临破绝之乡是也。假令乙庚合在丑寅之地,又见戊癸合在亥成之地”。

而所谓“二姓三名”,是被他人收养改姓他人姓氏者。

所以这段话可以解释为:

天干相合,化气成格者,如果地支临死绝休囚之地,则会被他人收养,或改姓他人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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