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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奉“基都”为国教,为何仍被西方抛弃?

 后知后觉无所谓 2024-01-14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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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人把太平天国视为一场基督教运动。然而众所周知,太平天国始于“拜上帝教”。太平天国建政后颁行十诫,且一直有宗教聚会。洪秀全常读传教士翻译的圣经,还将“基督教”立为国教……在运动早期,就连西方学者都将他们视为基督教,给予同情和帮助。

但是到后期,基督教国家都斩钉截铁地将太平天国定性为“武装邪教”,帮助清廷镇压。在其军事失败后,也没有提供任何人道庇护。西方各国为何会有如此激烈的转变?从基督教神学的视角,如何评价洪秀全的宗教思想?出于种种原因,国人对此长期缺乏了解。

本文编选自简又文《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第八章13节《太平天国的信仰》【1】(144-153页),其中绝大部分资料源自史景迁《太平天国》第十一章《永安》(356-384页)。


从这些史料可以窥见,正统的神学传承,对基督教是生死攸关的——太平天国杂糅了多神论、亚流主义、抗灵派等多个基督教历史上的异端思想,以及诸多异教思想,却还反过来要求整个基督教世界跟随太平天国,这注定了他们的结局。

当洪秀全进入南京时,他的宗教信念已经逐步结合,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神学思想体系,而这一体系正是太平天国基督信仰的基石。太平天国所有的信仰及行动中都体现着他的宗教权威。虽然很多外国传教士,以及依仗基督附身的杨秀清和萧朝贵(他们的言论在死后就被人们忘记了),甚至太平天国后期实行大规模宗教改革的洪仁玕(见第十六章)都曾把他当作异端批判过,但是他的权威丝毫未受影响。

洪秀全最初唯一的神学知识,来源于一套共九本、名为《劝世良言》的宣传册,是梁发将自己的布道词结集,并加上对马礼逊初版圣经的摘引,最终付梓形成。

关于洪秀全如何得到并阅读这些宣传册,以及如何被其中的阐释所感动这些问题,已经在第二章中详述过。他在随后的1847年在广州从罗孝全修道,进一步熟悉了教堂的组织形式和教礼服侍的规程,但在这一时期,洪秀全已经形成并坚信自己的一套对基督信仰的认识了。

多年之后,1861年,罗孝全前往天京,试图纠正他早前这位学生的异端思想,最终也只是同其他的教士一样绝望地离开。传教士们也曾通过各类书籍文献,试图向洪秀全宣导更为纯正的基督教教义。虽然哲学文献大部分都亡佚了,但是洪秀全却接受了一本由麦都思撰写的关于上帝的文章,并亲自进行改编,先后两次将其重印(第一次是该文的前八章,之后一次则是全文印刷),取名为《天理要论》。

太平天国的基督信仰,实际上是一个同时体现了正统与非正统元素,并受本土宗教影响的新教派。与基督教各派相同,太平天国信仰上帝,主张上帝是救世主,阅读圣经,信守十诫,施行洗礼,并且相信有天堂与地狱。太平天国的基督信仰中也有很多对教义的错误理解(后文详述)

对于信众的错误信仰,洪秀全应当负主要责任,但是一些教士指责他为异端,便有失公允,因为洪秀全从未正式受洗,而他并不理解自己与正统信仰之间所存在的偏差。因此关于太平天国的基督信仰究竟是正统还是异端这一问题,在学界仍有争论,而这种争论使我们忽视了这个重要的宗教现象所蕴含的真正意义。许多着意于寻找太平基督伟大意义的西方史家,都为错失了将中国纳入基督教社会的历史机遇而感到惋惜【2】。也有少数人认识到了洪秀全宗教思想的创造性,并从他试图将基督教与儒家传统相结合的努力中受益颇丰。【3】

从下文的综述中可以发现,洪秀全对基督教教义的解读基于他所处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基于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特殊需要,同时也基于他对古代儒家理念的敬畏之情。根据社会和文化条件对教义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变,这种做法对基督教而言并不算新鲜,正如已故芝加哥大学教授杰拉德·史密斯(Gerald B.Smith)在谈论基督教宗教形式进化史时所说,基督信仰正处在不断地被创新的过程之中。【4】

但是,在东方背景下改变基督教教义,相比在西方世界有着显著的不同,其中有很多问题一直吸引着中国基督徒以及西方的神学家们不断地寻找解决的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洪秀全会犯错误就不令人感到意外了。

同样不足为奇的是,洪秀全和梁发一样,都强调基督的教义与儒家的相似性,而忽略了强调上帝之爱这个基督带给世人的最为核心的信息,这便是太平天国对正统基督信仰最大的背离和曲解。太平天国宗教的伦理价值核心,与其说是儒家化的基督教,不如说是基督化的儒家,这种情况用中国成语来形容的话,就是喧宾夺主。【5】

天王对上帝的认识直接来自梁发的宣传册,其中宣称上帝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是整个宇宙的创造者和管理者。梁发意识到他的读者所抱持的迷信及盲目崇拜偶像的宗教思想,便强调上帝对人为其所造却笃信他宗的嫉恨,并说上帝对那些违反他的律令的人将会做出公正的审判。这样勾画出来的上帝形象,与其说像是《新约》中慈爱及于世上众人的上帝,不如说更像是《旧约》(尤其是《摩西五经》)中那个部族首领式的上帝。洪秀全对此毫不知情,便接受了梁发刻意强调并改变过的上帝形象。

正因为梁发不曾全面地说明基督教的上帝信仰,太平天国基督信仰中的上帝就保留了很多《旧约》的特性。例如,太平天国从始至终都不遗余力地到处捣毁偶像,这便是将上帝的意志(即那种嫉恨的意志)付诸实际行动。

环境因素也有影响,对于终日挣扎在生死之间的太平军而言,一个具有人的形态、能够与人交流并且在有需要的时候或者战时能够降临人间、帮助忠诚的信徒们的上帝,比起《约伯记》中那个哲学性的上帝而言,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但是,许多基督教教义中关于上帝的信仰,确实无误地体现在太平天国的基督信仰之中。

历史学家范文澜认为,宗教只是太平天国运动披着的外皮而已,却不经意地在行文中说,他印象中洪秀全的上帝平等、自由和博爱的上帝,也是一个参与战斗,斩妖除魔,总之是一个具有革命性的上帝”【6】

至于上帝的圣名,洪秀全最开始使用的是上帝,一如梁发的宣传册中采用马礼逊所译圣经中的用词。后来,郭士立的《旧约》修订译本(1835年初版)借用了《史记》中皇上帝的说法,洪秀全读毕便改用了皇上帝。于是,洪秀全以此建立了基督教上帝和中国古典神明之间的联系,然后进而将中国文化中人格神化的与基督教的上帝相结合,重新构建了中国人崇拜皇上帝的历史。

如此一来,显而易见的是,基督教中的上帝并不是什么西方外来的神明,而是本土的神明,一直为中国人所崇拜,直到异教的偶像让人们失去了对它的信仰,而在那之后,只有皇帝才会敬拜上帝。

洪秀全概念中的这个鲜活再现了基督教教义并受中外万民敬拜的上帝,非常符合中国的传统意识,是一次融合基督信仰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勇敢尝试。

除了将基督教的上帝称作皇上帝”“天父或者无上的主,洪秀全偶尔还会使用神爷这个亲切的名字,而这个名字的起源也颇有趣味。在马礼逊的初版圣经译本中,“Jehovah”(耶和华)被翻译为爷火华。但是字恰巧与中国家族亲属所用的字相同,马礼逊可能是害怕造成误解,便加了一个字,而使用了神爷火华这个称谓。见到这个称谓,洪秀全认为唯一合乎道理以及语法的读法是神爷,他的名字是火华(出于同样的原因,洪秀全还把马礼逊类似地将“Abraham”模糊翻译成的阿伯拉罕理解为拉罕阿伯。)

太平天国基督信仰中的上帝天父的概念,与其说体现在上帝对世人之爱、上帝与人的精神联系这种象征意义上,不如说更多地体现在对上帝无限创造性的认识上,他创造了人类,就像人类的父亲生育子女。这和儒家经典《易》中天地之大德曰生的表述相当吻合,只是添加了基督教的元素。洪秀全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基本概念上的错误,而且从没打算接受上帝在苍穹中独自存在的自存性,并由此进而发展出自己的家庭式神学观。既然有天父又有上帝之子,那怎么可能没有天母?因此,洪秀全构想了一个天母,来使上帝家庭完满。天长兄耶稣还有一位妻子,这一点与早期摩门教相比似乎没有那么异类,摩门教给耶稣安排了两名妻子。

洪秀全把耶稣的妻子称作天嫂”【7】。但是皇太子耶稣却没有儿子。因此,洪秀全便依照中国的家庭习俗,将自己的儿子幼天王过继给耶稣,让他成为自己和天兄的共同继承人【8】。正因如此,幼天王在自己发布的条令中称上帝为天爷,称耶稣为天父,而称自己的亲生父亲天王洪秀全为父亲。研究太平天国的史家自然会猜想,这种称呼方式意味着天国后继的统治者可能会把上帝称作天祖

虽然洪秀全将上帝之家进行了人格化的扩展,但是太平天国从未放弃严格的一神论,从始至终,他们都以最诚挚的敬意和最深刻的感怀敬拜着上帝。与梁发的宣传册中对基督的介绍相同,太平天国的基督信仰认为,基督是受上帝指派拯救世间有罪之人的,从降生到复活升天,他在人间的生活被描述得充满了奇迹【9】。从这一点而言,太平信仰中的基督与正统信仰中的基督相差无几。

同样是受到梁发宣传册的影响,太平信仰重视基督的超自然性胜过了他的人性,继而也就忽视了他对于人的管辖。梁发并没有全面完整地阐释基督和使徒们在一起时卑贱的生活,以及山上宝训之类的训导,因此太平天国基督信仰也就无法完全理解基督关于信仰、希望和爱所作教训的深刻含义【10】。与梁发一样,洪秀全把基督的地位降低,使之成为至高上帝的创造与救赎中的一个次要的辅助性角色。

梁发的宣传册对洪秀全的影响,可以从后者对基督的称谓中窥见一斑。梁发仅有一次使用上帝独子称呼基督,而其他的时候都用上帝之子洪秀全妄称上帝次子,是对梁发的基督论思考后得出的结论,而这一结论受到了上帝独子这一教条的挑战,因此洪秀全在任何基督教的文献中只要见到这样的表述,便会毫不犹疑地将字勾掉。当然,在洪秀全看来,这并不影响基督在太平信仰中超越其他世人的崇高人格地位。

对关于圣灵的教义的彻底否定,是太平天国基督信仰中另一条明显源于梁发宣传册的非正统教义。宣传册中对圣灵鲜有提及,而梁发采用了圣神风这个马礼逊对圣灵非常不恰当的译法,使得相关的教义变得更加难以理解。马礼逊选择的这个字,所指代的只是一种自然的元素,因而这个概念也就变得平凡无奇,“圣神风成了上帝所持有和使用的某件东西。从任何意义上讲,都无法体现圣灵与上帝属于同等位格这一概念。(“圣灵这个显然更加合适的译法后来才被引入,并一直使用至今。)

在这种错误的认识下,洪秀全将各种强大的自然元素加在爵位上,授予诸王。他毫不吝惜地把圣神风的头衔赐给杨秀清,以突出他的地位(洪秀全将自己称为洪日”),其他诸王分别赐号雨师”(萧朝贵,追赠)“云师”(冯云山,追赠)雷师”(韦昌辉)电师”(石达开)霜师(秦日纲)以及露师”(胡以咣)。洪秀全并非大不敬地把杨秀清封为圣灵,他所指的只是上帝所有、供上帝驱使的元素而已。实际上,后来洪秀全又为萧朝贵、韦昌辉和石达开增封圣神二字,他们的封号就成了'圣神雨”“圣神雷圣神电

“风”的这种译法已经让关于圣灵的教义误入歧途,而把圣灵的另一个名字“Comforter”翻译成“劝慰师”,则更是让情况变得越发不可收拾。同样,马礼逊的翻译完全没有体现出圣灵的神圣性,而这个汉译给中国教外民众的印象仅仅是上帝派来的一位劝诫安慰世人的凡人老师而已。正因如此,天王也把这一头衔加封给了杨秀清,因为他曾多次劝诫或安慰天王。另外,“师”的崇高地位于古有征,之前历代都有为皇帝和太子设“太师”和“少师”的习惯。许多当代的传教士和观察家囿于对教义的执见,强烈地批判洪秀全亵渎不敬,冒用圣名。

对于洪秀全而言,三位一体的概念似乎更难以理解,而梁发也只是提及这一概念,却并未做出任何解释。在漫长的基督教哲学史中,这一教义的奥秘即便是熟悉教义的神学家都可能毫不知晓,而对于洪秀全来说,它的存在意味着一种矛盾:“三个即是一个”这种似乎是多神论的概念,如何能够调和于基督教的一神论之中。既然已经确信唯一真正的上帝,洪秀全选择对“三个神”的概念充耳不闻--传教士试图改正他的认识时,便意识到他采取了这种态度。

另外,中国基本的上下有别的伦理准则(如儿子必须敬重父亲),也不允许两个人据有同样的地位,更不用说二者合而同一了。太平天国的所有手稿及文献中都严格地规定,提及上帝圣名的时候,无论形式如何,均须移行四抬(换行后首字高出他行四字);提及耶稣基督时,须移行三抬;提及天王及天国时,须移行二抬;提及其他诸王时,则要移行单抬。这与中国传统的伦常礼节相符,因而他们便很难想象对天父上帝与圣子基督怀有同样的尊敬。

至于三位一体的第三位格,既然它在被翻译为“圣神风”和“劝慰师’时就已经失去了其神圣性,洪秀全也就没有任何理由承认这个“风”或者上帝派来的“师”是和上帝同等的存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太平信徒却在日常敬拜上帝的诵经时,把从广东浸礼会承袭而来的赞美诗中的三位一体原文照搬,但这仅仅意味着他们象征性地接受了这种形式,而对其含义不以为然。洪秀全在对圣经文本的批阅中,更是明确地反对有关三位一体的教义,他完全相信“三个就是一个”的概念不足为信。关于这个问题,他在后期的思考记录中写道:“三位是父子一脉亲。【11】”洪秀全可以接受圣父与圣子因血缘关系的结合,这种认定是出于中国伦理系统对血缘关系的肯定,而并非出于源自希腊哲学的形而上的统一性。而圣灵则不可能与圣父和圣子建立血缘上的关系。

1847年洪秀全从罗孝全学道时得到的最重要的一部文献,便是1840年浸礼会翻译的《十诫》。这个浸礼会的版本(可能还有1844年长老会的译本)成为洪秀全依照中国传统制定的十项天条的依据【12】。'这十项天条是太平天国道德品行标准的基础,早在拜上帝会时期就被印发,但是直到1852年才最终成书。

在永安州时,洪秀全与冯云山和卢贤拔共同刊行了《天条书》在全军传阅。此书质量极高,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看过后对这部书都给予了一致的好评【13】。此书采用的结构非常简单,在扉页上就告诫人们要“时时遵守十款天条”,然后逐条陈述并以绝句或典故轶事做展开说明。该书行文简洁,格调优雅,远超《十诫》的其他中文译本,还根据太平军的特殊需要做了额外的改编,并在评注中添加了极具中国传统特色的参考指示。

例如,第四项戒律要求保持安息日的神圣性的戒律,着重强调每个人都要日夜敬拜,尤其要参加周日的感恩服侍,以感谢造物主上帝赐予众生的祝福。第五项戒律则采用了浸礼会译本中孝顺父母的译法,而非“尊敬”父母,所配的诗也让人想到传说中的孝子古代帝王虞舜。为了额外加以强调,该处附有《诗经》中常被引用的相关诗句。为了更加明确地指出需要禁止的恶行,第六和第七项戒律都经过了修订:第六条包括害人和杀人,第七条则添加了“邪”字和“乱”字,包括通奸及一切类似的恶行--丢邪眼、起邪念、唱邪歌,甚至细致到明确包括吸食鸦片。第七项戒律中诗歌的首句引用了中国古语“邪淫最是恶之魁”,而评注中适时地强调上帝的儿女皆为兄弟姐妹,将基督教的主要教义和儒家的道德准则和谐地统一起来。洪秀全还考虑到信众不熟悉被流放的犹太人受第十项戒律的历史典故,便将这条戒律所禁止的行为归结为“贪心”二字,并解释说它既包含贪恋他人财产,也包含任何形式的赌博--赌博当时盛行于中国南方。总而言之,十项天条是太平天国基督信仰创造性的代表杰作,它的出版受到了所有观察家的赞赏和欢迎【14】。

由于只有圣经是宣传一神论的,洪秀全对它的重视超越其他任何书籍,甚至超过了儒家、佛教以及道教的经典【15】。虽然太平天国宗教信仰对圣经尊崇有加,却从未承认它神圣的权威性。梁发在他的宣传册中也没有讨论过这一点,仅仅直白地说圣经是“真正的经典,是上帝救赎的神圣原则”,这就为洪秀全背离传统的观点留下了余地。圣经中的许多章节都让洪秀全感到困惑,他曾经评论说:“爷知《新约》有错记。”这种描述可能也受到了孟子教诲士人们“尽信书不如无书”的影响。【16】

'另一个影响洪秀全对待圣经态度的因素,是他自己的使命感。新教徒以圣经的权威性来反抗天主教所主张的教宗无谬误说,以及教宗的神圣教诲职能。与此不同,洪秀全坚信自己受到上帝唯一的全权指派,来指引世间的道德与灵魂,无须再从圣经中寻找认同。

虽然洪秀全对圣经的接受是理性且相对的,他对圣经还是极度尊崇的,甚至还批准加上了一部由若干太平天国的宗教文献结集而成的《真约》。这种行为是否渎神先姑且不论,如果太平天国最终成功并且推行扩版后的圣经的话,不知道世人会作何感想。

如前文所述,梁发没有抓住基督教教义中“爱”这一核心信息,因而也就无法彻底理解由之而生的种种美德。与遵守十诫这种易于衡量的道德指标相比,博爱精神作为《新约》中道德完美的标准显得暧昧不明,因此梁发就选择讲述《旧约》中易怒的上帝扬善惩恶的故事,来劝诫读者弃恶从善。他的布道对《新约》只是偶有提及,且各自独立,不成系统。

洪秀全因袭了梁发的这些不足,导致太平天国基督信仰与正统的基督教在道德规范的教义方面有着本质的不同。洪秀全为了给他的信众建立-套道德体系,从早期便开始构建诸如“大量”(《原道醒世训》)、“公”以及“平”等概念。这些概念体现出洪秀全在独自寻找儒家思想与基督教教义之间的共同点。

最值得一提的是“大量”这个概念,洪秀全把它定义为一种人类全体的兄弟之情,它既超越种族,也超越渺小的一家、一乡甚至一国之爱。但是,囿于革命运动的紧迫性,洪秀全选择退而求其次,只在儒家道德思想以及中国文化传统之上简单明了地规定了十项天条。梁发曾经明确地说,孔子的教导最为细致完美。因此,太平天国的道德规范在严格遵守十项天条的同时,强调正确的君臣、主次、父子、兄弟以及夫妇等关系的重要性。而只有培养和建立正当的人际关系,拥有正直的心灵以及优秀的人格,才能不负身为上帝之子的高贵尊严,才能为“世人皆兄弟”这一崇高理想的最终实现贡献力量。【17】

与梁发在他的宣传册中所主张的末世论完全一样,太平天国基督信仰也相信永恒生命、最终审判以及天堂与地狱的真实存在。他们在这些方面的认识与正统教义也基本相同,差别只在于强调的重点。对那些作战勇敢、服侍真诚并且满怀信仰地为革命事业牺牲生命的信徒给予最为崇高的奖励,许诺他们能有一个满是荣耀、快乐的永恒的新生。而怯懦畏战、通敌变节或怠惰不忠者,则诅咒他们下地狱。而这些许诺与诅咒的出处来源,也不难猜测。

太平天国的基督信仰从始至终都不曾出现过教会组织。与之最为相近的就是拜上帝会,而金田起义之后,拜上帝会就自行转化成了太平军。但是,太平信徒们确实有专供礼拜仪式的特殊场所。在每一个政府部门、每一位大小官员的府邸及每一座军事指挥所里,最好的房间都被改装或预留作为“天父堂”,作敬拜上帝之用。所有太平天国的“教堂”中最为富丽堂皇的,就是位于天王府正中心的荣光大殿。然而,虽然基督教为太平天国的国教,但是在天国占领的城市和区域中却没有一座教堂。这似乎很矛盾,但其实是因为太平信徒们都以以类似拜祭祖先的方式在自己的家中完成礼拜。



注解:
1.本文为《通考》第三卷第1664 -1710页及第1750-1815页之概述。
2.丁韪良《花甲记忆》第142页中说:“就这样错过了这次千载难逢的机遇。”斯皮尔在《传教士与现代历史》第一卷第65页中也说: “在基督教会的历史上,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3.费子智(Charles P. Fitzgerald)在 《中国文化简史》第581页将洪秀全评价为“中国历
史上最杰出的基督教先知”。卡希尔(Ho Iger Cahill)在《美国冒险家》第288页写道:“洪秀全想要重新确立中国式生活的核心理念,并试图从他的基督教思想框架中寻找答案。在这方面,他显得比批评他的传教士们更加了解历史上的基督信仰……洪秀全也许就是基督教在中国的一位真正的先知。”
4.杰拉德·史密斯,《基督教研究入门》(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17年),第506页。
5.关于西方基督教内外观察家对太平天国基督信仰更多的评述,可参见《通考》第三卷第1929-2019页。笔者的评论总结,见同书第2019-2054页。
6.范文澜,《中国近代史》(1949年), 第140页。
7.这些“创造”的词汇均出现 现在太平天国官方刊行的书籍中,如 《太平天日》及《三字经》。
8.天王关于“异族兄弟”的训令,可参见《逸经》第23期,及《 史料》第93页。
9.《三字经》《千字诏》和《天情道理书》中都重申了梁发对基督的介绍说明。
10.博德曼(Eugene P. Boardman)《基督教对太平天国 意识形态的影响》第六章中,讨论了太平天国基督信仰中所缺乏的五种基本美德。
11.这是对《圣经·新约·约翰一书》第五章的批注,原文可参见《史料》第第85页。
12.博德曼书,第62页。
13.《贼情汇纂》第一章中冯云山与卢贤拔的传记中提到,他们参与写作了了这部书,但是洪秀全极有可能是主要作者,因为是洪首先得到《十诫》的译本,而他也在其其他批注及诗作中以相似的方式表述过类似的观点。
14.1853年9月3日,刚刚为文咸爵士翻译完整部《天条书》的麦都思,在《北华捷报》第162期上将它评价为“太平天国最好的出版物”,并预测说,如果太平天国能够继续刊行这样优秀的书籍,他们的革命就可以胜利。博德曼书第65页也相信,太平十诫只要稍加修改,就可以用作规束中国大众的经典。日本历史学家稻叶岩吉引用罗尔纲《太平天国史考》第75页时说,太平天国版本的十诫比起原来的译本更适合中国人。
15.关于洪秀全对圣经与儒家经典的对比, 可参见《太平天日》。
16.洪秀全是在批注《约翰一书》第五章时做出这个评论的。对于孟子的教诲有两种解读:第一种认为“书”是指特定的一本书,即·《尚书》;而为程颐所主张、朱熹所引述的另外一种解读认为,“书”是指非特定的复数,即对历史的所有文字记录。第二种解释被广泛地接受。
17.关于太平天国道德规现范的具体施行细节,请参看《三字经》《幼学诗》及《太平救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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