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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资治通鉴》后感:法大于天,无威信不立

 天承办公室 2024-01-16 发布于江苏
读《资治通鉴》后感:法大于天,无威信不立

《资治通鉴》里,商鞅在变法实施之前,首先做了一件很有名的事情:立杆赏金。

读《资治通鉴》后感:法大于天,无威信不立

当然,商鞅在这件事上也是“涉嫌抄袭”的,因为多年前,吴起曾经做过“徙木立信”的事情。

事情很小,目的很明确:立威、立信。

商鞅是要告诉秦国百姓:他的改革,是认真的,希望大家认真遵守。

而后,又描述了商鞅在变法过程中的另一件事:太子犯法。

如果说立杆赏金表明了商鞅变法的态度,那么对于秦国太子犯法后的惩罚(太子的两位老师,一个割了鼻子,一个脸上刻了字),就算是表明了商鞅变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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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的结果,就是将法律提升到了无上的级别:法大于天,法具有无上的权威性,所有人都必须在“法”的规则下行事,否则就必须接受惩罚。

自此以后,“秦人皆趋令”。变法得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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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先生也说:国家必须由人民来保卫,而对人民,国家必须遵守信用。无威信,人民不会服从国家,没有人民,国家靠谁来保卫?

所以说,法律一旦制定,就需要严格遵守,以法立威,以法立信,这样,人民才能相信国家的信誉,才能坚决服从和保卫国家,国家的利益和荣誉才能更胜。

法,必须被敬畏,不能被利用。

再说一个小故事。

读《资治通鉴》后感:法大于天,无威信不立
读《资治通鉴》后感:法大于天,无威信不立

唐朝柳公绰(大书法家柳公权的哥哥)节度山东时去地方考察,走到某县时,有两位官员被捕,一个是因为接受贿赂,一个是玩弄法令。当地县令知道柳公绰向来强调法纪,一定会杀了那个贪污之人。结果柳公权判决:杀了那个玩弄法令之人。县令不解,柳公说道:贪污的官吏触犯了法令,但法令还在;奸佞的官吏玩弄法令,利用法令,那么法将会不存在了。

那些整日利用法令谋取私利的人,将比违反法令的人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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