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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五帝时代战争:3次大战史载纷乱如麻,前因后果一文彻底理清

 where5 2024-01-20 发布于四川

我国古代的部落战争也曾是绵延不绝的。

宋人罗泌曾描述说:

“自剥林木以来,何日而无战?大昊之难,七十战而后济;黄帝之难,五十二战而后济;少昊之难,四十八战而后济;昆吾之难,五十战而后济。”(《路史》卷五《前纪五》)

战争既是人类集群利益冲突的最高表现形式,也是各集群文化接触和交流的特殊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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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此以考古史,“五帝”时代实是一个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的时期。其间夷、夏、蛮戎频繁流动,逐鹿中原,此消彼长,“皇辟迭王”,终于到夏王朝建立前后,由四大集群的主干部族并夹杂一些依附性的少数族,初步组成了多元而一体、强大而兼容的华夏族。

1、炎帝与蚩尤之战

我国传说时代的部落战争,规模最大的有三次,即炎帝与蚩尤、蚩尤与黄帝、黄帝与炎帝之间的循环大战。

三次战争中有两次是在西北集群与东夷集群之间进行的,另一次也与东夷有关。

它们既是东西的冲突,也是南北的对抗,华夏混一的过程始于此。

神话和传说对前两次战争的描述是交织在一起的,似乎是一场战争的两个阶段。

交战的一方先是炎帝,随后是黄帝;另一方是蚩尤(或说是颛顼、祝融或帝喾)。

比较可据的记载见于《逸周书·尝麦解》,这段文字是尊炎帝、黄帝(二后)的,把导致战争的责任推到了蚩尤的身上。

对此不必拿今天的是非标准去衡量,只须合理地设想:

西北集群要向东南发展,东土居民也要西进扩大生存空间,只要这一趋势存在,双方实力的残酷较量便不可避免。

首次较量,炎帝族吃了大败仗,大约全被逐出了太行山东麓(“涿鹿之阿”),所以一战而“九隅无遗”。后来的载籍记录这场战争的交战双方,多变成了共工为一方,颛顼、祝融或帝喾为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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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淮南子·天文训》载:

“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同书《原道训》又说:

“昔共工触不周之山,使地东南倾,与高辛争为帝,遂潜于渊,宗族残灭。”

《史记五帝本纪》则说:

“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

对这些记载也可以通观。

共工,有学者考证即是鲧,鲧缓读曰共工,共工急读则成鲧。

传说鲧为大禹之父(更早的首领),自可把他看成是西夏炎帝族的代表,炎帝不过是宗神或旗号。

颛顼、祝融和帝喾,他们的兴起有先后,但在“五帝”时代之初就已是并存的,并且都归于蚩尤部的麾下。

这场战争虽说载籍仅括之数言,实际具体的战役决不止一次或数次,并且持续的时间也不会很短,所以东夷各大部落肯定都会卷入。这样,后来的传说因传播主体不同,或属其事于颛顼、祝融或帝喾,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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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蚩尤后来败死,未曾做盟主,东夷人后来的追忆也不免会忽略了他,而把功劳归结到曾做盟主的先祖身上。

炎帝与蚩尤之战的实力对比无法估计,但在战术方面还有些线索可寻。

《左传》昭公十七年载“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管子·揆度》篇也说“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十之三,乘天势以隘制天下”。

炎帝本为火神,是“为火师而火名”的;共工却“乘天势”而弃火从水,大部东进而“水处”,这正是个危险的兆头。

《淮南子·本经训》说“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穷桑(东夷圣地)”,《国语·周语》也说共工“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

这些似乎都表明,当战争初起时,西夏集群是想利用东夷地区的低下,多靠水灌的办法来取胜的。

传说对中国地理大势的神奇描述,足以启发人的想象力,但无论共工怎样打得天塌地陷,也还是不能挽回败局。

最终的结果可能如《山海经·海内经》所说:

“洪水滔天,鲧窃帝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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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堙洪水”以为害的办法失败,得罪了“上帝”,连巫术也不灵了,只好逃回到故地去。相传“蚩尤作兵”,可能东夷人的武器较为“先进”,至少在东夷人惯用的弓箭方面是这样。

2、蚩尤与黄帝之战

炎帝族的败北,直接威胁到北方游牧部族的利益,从而引起了黄帝部的干涉。

《山海经·大荒北经》对此记载得最为神道:

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使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从(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

原始人类作战以迷信开道是很正常的,这记载也不见得全无可信之处。

揣摩这段神话,黄帝的“高明”之处可能在于“以夷制夷”。

神话中的应龙是一种有翼的龙,形象地反映出龙图腾与鸟图腾的结合。它的神格是雨神,实际代表的当是应(嬴)姓东北夷的一支,因为它加入了黄帝部落,所以能为黄帝所用。

这位应龙在战役之初,充当了黄帝“云师”的前锋,但它所采取的是“蓄水”的老办法,所以很快就吃了败仗。这时的战场大概仍在黄河附近。

蚩尤的失误在于,他在初战胜利之后,离开风雨之乡的故土,冒进“黄帝氏以云纪”的干旱地区,结果终于为“旱魃所制服,丧身于“冀州之野”。

《逸周书》说黄帝称此地为“絶辔之野”,这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即黄帝部可能在战争中使用了足以使夷人一败涂地的骑兵。

马在黄河下游流域出现较晚, 至今在大汶口文化遗存中尚绝不见马骨,而在海岱龙山文化墓葬中已经发现,可见这情况应与北方游牧部族的南下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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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尧时有龙马负“河图”而出,可视为“马文化”侵润黄河流域的史影。

据说黄帝部的这一次胜利是空前的,它的前锋一直追击到东夷腹地,所以后世有黄帝“封泰山,禅亭亭”之说。

史家通常认为,原始部落战争的结局并不能带来部落奴役,战胜的一方要么把对方逐出原居地,要么与对方结成平等的联盟。

原始社会生产力的状况及种种极有限的物质条件,还不可能使任何一个部族在广大地域内对其他部族实行强力控制。

蚩尤对共工采取的是前一种办法,黄帝对东夷则采取了后一种办法,因此在冀野之战后,黄帝“命少昊清司马鸟师”,重新统领夷人部落,与西北集群和平相处。

《韩非子·十过》篇载:

“昔者黄帝合鬼神于西泰山(即今泰山)之上,驾象车而六蛟龙,毕方并辖,蚩尤居前,风伯进扫,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腾蛇伏地,凤皇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

有学者认为所谓“大合鬼神”,也就是“部落联盟大会”。关于“命少昊清司马鸟师”一语,以往多以为“清”是人名,或指为黄帝后裔青阳氏,然而说不清楚。我们以为这个“清”字应视为动词,可以读作“静”或“靖”。

“鸟师”显然是指东夷部落武装,冠以“司马”二字,也不过是用后世官职指称“鸟师”本由军事统帅统领。

这样,“命少昊清司马鸟师”,就可理解为,命少昊安定其军事统帅所统领的“鸟师”部落,所以下文言“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质”。“质”就是“鸷”,为少昊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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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里的少昊为东夷总名(在神话中则为神名),实际与黄帝结盟者应是颛顼,颛顼“绝地天通”以恢复“天地神民类物之官(五官)”的措施,也就是此处所说的“正五帝之官”。

后来颛顼部取代黄帝部为盟主,各集群关系相对稳定,因此《逸周书》称“天用大成,至于今不乱”。

3、炎黄阪泉之战

两次战争后,三大集群间的结盟关系大约曾维持一段时间。后来又发生分裂,从而导致了另一次更大规模的战争——。

相传这次战争的起因是“炎帝欲侵陵诸侯”,而“诸侯咸归轩辕”,于是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史记·五帝本纪》)。

又据《列子·黄帝》篇:

“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貙、虎为前驱,鵰、鶡、鹰、鸢为旗帜。”

既用兽图腾族为主力,同时以鸟图腾为旗帜,可见一部分夷人部落也参加了战争。

这次大战曾引起一系列小规模的战争,黄帝族借助与东夷势力的联盟向南大发展,不仅定居黄河流域,而且一步步推进到江汉流域。

据说黄帝“五十二战而天下咸服”,一方面建立起地域更广的部落大联盟,另一方面也大大加速了旧有氏族制度的解体和华夏民族的凝聚与融合。

后来黄帝在传说古史上的地位人所共知:

几乎所有在华夏民族这一高级人类共同体,覆盖下的部族,无论是东夷、西夏、南蛮、北狄,都一致尊崇他为全民族的共同祖先。

这种统系观念起源很早,并不纯出于战国诸子的构造;而奠立这一统系观念基础的一个基本历史事实,即在于黄帝是中国文明社会,正式诞生之前中原部落大联盟的缔造者和第一位领袖,同时也是对华夏民族的孕育和形成最早作出重大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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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黄帝”之名在那时还是兼表民族宗神和部落联盟领袖两重身份的,即使到了后来也仍然是人格和神格并存的,但这并不影响民族祖先崇拜的宗教活动、价值信仰和文化意义。

4、部落大联盟的演变

“五帝”时代的历史,如果暂且把下限定在夏王朝建立之前,那么根据黄河流域三大集群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化,可以大体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前一阶段,从黄帝开始,到尧为盟主以前,可以看成是中原部落大联盟逐步形成并趋于稳定的时期;后一阶段,即传统所称尧、舜、禹相继在位的年代,可以看成是中原部落大联盟的发展时期。

中原部落大联盟滥觞于传说的三次大规模部落战争。

阪泉之战后,黄帝部的势力趋盛,占据三大集群最初结成的松散大联盟的主导地位。

照《史记·五帝本纪》所说:

诸侯成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服从的就释去武力征伐)。

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官名皆以云命,为云师。置左右太监,监于万国。万国和,而鬼神、山川、封禅与为多焉。获宝鼎,迎日推策。

举风后、力牧、常先、大鸿以治民……

这段历史记录出于传说,具体的事实无法弄清,但对黄帝“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的游牧描述还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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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国”林立的局面自是历史的写真,至于“左右太监”的说法,或者也隐约反映了西北集群与东部集群的并立状态。

力牧、常先、大鸿之名都难考实,只有居首的风后可以肯定出于东夷。

“万国和”的局面是不易形成的,相传在三次大战后,又有夸父、刑天、共工之属前仆后继地为蚩尤、炎帝复仇,虽皆以失败告终,却被后人称为猛志常在。

这些可以认为是三次大战的余波,余波之后则是三大集群,复归于新形势下的相安共处。

根据相关传说的主导线索,这时以颛顼部为代表的东夷少昊集团,仍保持着它祖居黄河流域的传统优势,在大联盟中的地位仅次于黄帝部,并且与西夏集群的结盟关系日趋加强。

由此便导致颛顼部,逐步取代黄帝部的地位而上升为盟主。传说或以颛顼为黄帝之孙、昌意之子。

如果不计较这种族系上的附会,权且相信前后“三世”的历时还有一定的真实性,那么两集群盟主地位的转换就可能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时间。

另据朱芳圃先生考证,“昌意”实即燕,“意”乃燕之别名“鷾鸸”的合音,“昌”只是表示日光的美称。

如是,则“昌意”之名本代表东夷,传说以为黄帝之子而“降居若水”,不过是对黄帝与颛顼之间传承关系的一种“神话”描述(可与“颛顼生自若水”的传说相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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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反映出东夷少昊集团从一开始就处在中原部落大联盟的核心位置上。

《史记·五帝本纪》对颛顼的记载几乎全抄自《大戴礼·五帝德》篇,仅个别字句有改删。《五帝德》原文说:

颛顼…曰高阳。洪渊以有谋,疏通而知事;养材以任地,履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民,洁诚以祭祀。

乘龙而至四海: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阯,西济于流沙,东至于蟠木。动静之物,小大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励(《史记》作砥属)。

这便把大联盟的地域范围说得更为广大了,因而失真度也随之增高。

事实上,到颛顼为盟主时,大联盟还处在形成和建设的阶段,它所能波及的范围仍然有限,尤其还不可能扩展到长江以南。

《五帝德》这段记载最值得注意之处,在于作者认为颛顼与原始宗教有着特别的关系。

如徐旭生先生所说:

“在《五帝德》中,不惟后面所赞美的尧、舜、禹,赞美词已经完全属于人事,同鬼神几乎毫无关系,就是前面的黄帝,后面的帝喾,对于他们的赞美词,虽有关于鬼神的一两句话,却并不在主要地位,比较来看就不难看出帝颛项对于宗教关系的特殊性质。”

这一判断牵连到颛顼“绝地天通”的宗教变革,在我们看来,真正从大联盟内部产生出后世所理解的国家政制结构即发端于此。所谓“依鬼神而制义”,毋宁是对原始“巫政”的一个总括。

继承颛顼部为盟主的帝喾部,原出于东夷太昊集团,与中原部族接触很早。传说或以帝喾为黄帝嫡系,大约也与此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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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鲁语上》说“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韦昭注以为“能次序三辰(日、月、星),以治历明时,教民稼穑以安也”。

《大戴礼·五帝德》更说他:

“博施利物,不于其身”,“顺天之义,知民之隐,仁而威,惠而信,修身而天下服”,且“取地之财而节用之,抚教万民而利诲之,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

这些赞词多可与颛顼的传说事迹合观,特别是在迎送日月(治历授时)及敬事鬼神方面。由传说推考,帝喾部的兴起大致与鲧(共工)部落的兴起同时,而直承颛顼部的祝融部这时也仍有相当的实力;相对来说,北狄的势力在这一时段声息较少。

因此帝喾时代的部落大联盟很可能是夷、夏共同主盟的局面,或说是帝喾、鲧、祝融共同维持的“多头政治”,只是由于帝喾部的影响更大些,后起的传说才称之为“帝”。

5、禅让的实质

这样的局面使大联盟趋于稳定,同时透露出各大集群轮流主盟的苗头。

“五帝”时代后期,主要是尧、舜、禹相继在位的时期,中原部落大联盟稳定发展,三大集群轮流主盟的机制正式形成,尧、舜、禹即分别出自北狄、东夷、西夏集群。

古史传说多称禹为夏王朝的建立者,实际上他仍然是盟主,他在夏后氏世系上的位置应大致相当于商人的契和周人的稷,并不能视为开国君主。

从尧到禹,三大集群之间无重大战事,转而联手对付南方的苗蛮集群。

相传尧时已“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吕氏春秋·召类》)。

又传到舜的时候,“有苗不服”,舜没有“行武”,而是采取了感化的政策,“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韩非子·五蠹》);但古籍中也有“舜伐有苗”或“舜伐三苗”的话语,《尚书·舜典》更有“窜三苗于三危”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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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中原势力与南蛮的冲突是时断时续的,直到禹为盟主之后,才最终“克三苗而神民不违,辟土以王”(《太平御览》卷882引《随巢子》),把大联盟的覆盖地域进一步扩大到了洞庭湖、鄱阳湖一带。

传说的部落盟主“禅让”之制,既是原始民主推举制的最高表现,也是大联盟趋于巩固、各大集群间权力协调的产物。

后世儒家以传贤不传子解释“禅让”,自然是不可信的。

相传尧禅位给舜、舜禅位给禹都咨“四岳”而定,可见那时起主导作用的不是大酋长个人,而是大联盟的议事会。

所谓“四岳”,也就是四方各大集团的酋长,他们代表各部族参加议事会,从而使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民主推举制得以长期延续,并使议事会逐步扩大和上升为大联盟的权力机构。

当然,那时的议事会还不是常设的,议事会的权力也并不能决定一切。

事实上,即使在大联盟相对稳定的时期,各部族之间的利益冲突也还是经常发生的,并且很容易演变为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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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此同时,把酋长职位视为私有的观念也已逐渐产生,所以与“禅让”相反的说法——如“舜逼尧,禹逼舜”(《韩非子·说疑》)之类一也并非全无理据。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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