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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低产作家的尴尬与光荣

 江北浪周 2024-01-23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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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多以高产为荣,像“文学劳模”巴尔扎克,他的《人间喜剧》,有2472个人物,每个都栩栩如生;还有,以九十万字小说《春明外史》一举成名,七部小说同时着笔的张恨水,本身也是个传奇人物,像从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中走出来的白四爷,脑子太快,笔头跟不上,就泡在澡堂里说小说,声情并茂,出口成章,一字不改,真是让人佩服绝顶!
有高产就有低产,那些低产作家又如何?当然也很了不起,像孤篇盖全唐的张若虚,整本《全唐诗》中,他只占两首,《春江花月夜》、《代答闺梦还》。
1949年,世上诞生了两个小说家,一个在德国,一个在中国。一个叫聚斯金德,台湾那边叫他徐四金,一个叫钟阿城。他们有很多共同点,除了同岁,且都写小说外,也都写过剧本,一个在成名前写,一个在成名后。他们的作品都很少,质量也都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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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Alistair MacLeod),加拿大著名短篇小说家。他生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北贝特尔福德市,但在十岁时随父母搬回世代居住的老家、位于加拿大东部省份新斯科舍省布雷顿角岛定居。他早年毕业于新斯科舍师范学院,成了一名学校教师,后来,他相继在新斯科舍省的圣方济各·沙勿略大学和新不伦瑞克大学攻读学士和硕士学位,1968年在美国圣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年轻时为了维持学业,他做过伐木工、煤矿工人和渔夫。
1969年,在印第安纳大学英语系执教三年之后,他回到加拿大,在安大略省的温莎大学教授英文和写作,直至退休。麦克劳德创作低产,一生只出版两部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1976)、《当鸟儿带来太阳》(1986)和获得都柏林国际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没什么大不了的》(1999)。2000年,他的加拿大出版社将他早年两部短篇集加上两个新的短篇小说,出版短篇小说合集《岛屿》。
2014年4月,麦克劳德在温莎病逝。
今天的主角,是另外一位低产高质的作家,名叫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加拿大人,生于1936年,2014年去世。他一生只有两部短篇小说集和一部长篇小说,其中,长篇《没什么大不了的》获柏林国际文学奖。本文要谈的集子,不是《当鸟儿带来太阳》,而是他最著名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下简称《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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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集子里的七则短章,可以看作童话作家瓦·卡泰耶夫笔下的七色花瓣,一篇一花色,一章一愿景。麦的小说,跟上文所说的两位低产作家相较,其人物,没有他们笔下超凡的能耐、畸零的形象;没有他们奇谲恣肆,纵横捭阖,刺激感官的故事情节与场景描述;其立意,也不如他们深邃多面,很难在无限可能的解读中滑动。那么,他的作品到底好在哪?我们可否这样说,他的好,是独特的好,异域性的好:绚烂的景致描写,温情脉脉的口述语言,妙不可言的奇思构想,字字挥洒的真切深情,梗概与细节并用,地域与普世共存,温柔与残酷交织……
“有时候,不管有没有酒,说话都是很难的;要真正完成把话说出来这个动作,不容易。我们还是静静地坐着,继续听着风声,不知该从何处说起,又怎样开头。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节选
从何讲起呢?路途的终点便是故事的起点。三十五岁的“我”走了两千五百里路,来到这片海岸,像所有来到此地的旅人一样,“我”看到了这里的血色黄昏、海鸥、港口、钓鱼的男孩们。一个叫约翰的男孩,把我带回家。家中有一对年迈的夫妇,和一只狗。“我”在那吃了晚饭,听老人拉手风琴,听约翰吹口琴,听他们唱歌,与老人下棋,谈天,并在那留宿。原来,“我”就是文中提到的,11年前来这收集传说的研究生之一,那时“我”与老人的女儿相恋。“我”离开后,她生下一个男孩,就是约翰,后来她与别人成婚,死于一场意外。“我”此行之目的,就是想带走儿子约翰。与两位老人度过这个夜晚后,“我”打消了原来的念头,只身回返。
原文标题中的“blood”是血统之意。“我”来时是黄昏,走时是清晨。没有带走约翰。“我”失落的不止美丽的黄昏,还有身上流着“我”的血的亲子。
“我站在那里,侧耳听我独子睡觉时平稳的呼吸声。他和屋外风中那个不存在的声音一样,全然没有在召唤我。
在对屋内场景的一番描述后,文中说,“这杯子、这朗姆酒、这屋子和这所有的深情,都是属于这个老人的。”此时此刻,这走廊、这呼吸声、屋外风中那个不存在的声音,和所有的深情,都是属于“我”的。
“或许我现在该走过去说,啊,我尊贵的骨血,抛下这些寂寥的海鸥和银色的海鳟,我带你去有泰斯帝冰淇淋的地方,你可以一觉睡到八点五十。我会带你乘电梯到十六层上的公寓,告诉你门铃系统是怎么回事,带你去绵长的铁栅栏,杜宾犬到了夜里会沿着它静静地奔跑。或许我可以给你我无比成功一生所收获的钱财?又或许,我该心藏着已知或未曾得见的痛楚,如叶芝笔下的库丘林一般,在狂风呼啸的海边遇见你?或于滚滚波涛之侧,像苏赫拉布与鲁斯图姆般相逢?
在这段感情丰沛的心理描述中,有叶芝、库丘林,苏赫拉布、鲁斯图姆这几个人名。他们其中有三人,是两个典故中的人物:库丘林,出自诗人叶芝的短剧《库丘林之死》,他一生遭受诸多苦厄,包括杀死了自己的儿子;在菲尔杜西的史诗《列王纪》中,鲁斯图姆因不知情,杀死了失散多年的儿子苏赫拉布。
这两个悲剧典故,用在此处再熨帖不过。我仿佛透过文本,窥见那个中年男子站在约翰屋外,静听儿子的呼吸;窗外的大海,夜色无边,海风撩人。这不是一个诗人在浅唱低吟,而是一名父亲的悲伤物语。
从未想到,重读《去乱角岑的路》会让我如此哀伤。读第一遍时享受的,是阅读的半放空状态。时隔一年,这些读过的文字,再次赠予我的感受,是轻淡的哀愁逐渐浓郁,直至硕大而充沛的情绪把我塞满。
奶奶二十六岁,爷爷意外身死。如今我也二十六了,“我莫名希望能找到一种办法,让我理解生死,坦然面对它;可内心深处又明白,在这里我只能发现饱满的生命,并意识到,归根结底我不过二十六岁,在别人看来,依然是青春的年纪。……奶奶对于死亡有太多不同的感受,我很想去体认和了解。在她生命诸多的段落中,即使单调如死亡,作为其执行者的种种事故也变换过很多次。……奶奶早年生命中的那些人物和死亡现在看来是多么寂寥和遥远,而奶奶后来送走的三个儿子的人生和死亡又显得多么不同。”
不是死亡让人难过,而是二十六岁的“我”,试图体认奶奶二十六岁时的心境,以及对死亡的切肤之感时,发现纯粹是徒劳之举。犹如一位老者,对着满面稚气的孩童诉说爱情。这种无法替亲人回念前尘的痛楚与无奈,隔世的痛惜与哀婉,感人极了。
不知是作者,还是编者,或许他们是有意为之,把写虚的《去乱角岑的路》放在最后,而把写实的《秋》放在开头。这篇小说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匹名叫斯科特,已经衰病的老马,在没被拴住的情况下,在风雪中等父亲整整一夜。“那一晚之前,父亲从未被世上另一个活物守候过。他把脸埋在马鬃和白霜中,伫立良久。厚重的黑色马毛覆盖着他的脸,颊上凝起冰珠。”
斯科特病了,老了,这几年,它是一点用没有了,可一家人生活又拮据,贫穷,多子,没办法,我们只能把它卖了。斯科特的现状符合自然法则,卖掉斯科特也是人之常情,真的无可厚非。可为何感觉每个人都错了,细细想来又觉得没人是错的。生活就是这样,毫无意义,却又足够拧巴。这是小说给我的最直接感受,并非一闷棍打到身上的那种疼痛,而是左支右绌的纠结、无力、窒息感虬结成一团乱麻,最后向生活和宿命投降时的心如槁木。
这种沉痛,也在其他作品中有所表达,如《黑暗茫茫》中,父亲走南闯北,一生漂泊,可永远无法走出矿井。“我”深刻地意识到,“他离开这里之前,回来这里之后,也是一样。我们死了之后,恐怕有的是时间待在那里,人还活着,何必一门心思往下钻。”于是“我”生发出逃离的念头,前往大城市,可是,无论走多远,“我”与布雷顿角之间,仿佛有一条无形的锁链。“我”再次意识到,“离开与位移无关”,“我”无论往哪走,身后都拖带着庞大的家族记忆,和布雷顿角的绵长历史。
如果说,《黑暗茫茫》无法逃脱的是家族、历史,那么,《回乡》里无法逃脱的就是亲人。诚如作者所述,有些东西成了你的一部分,不是那么容易换的,无论你愿意与否。仔细想想,你的每一声咳嗽,每一次呼吸,每一种念头,都宿命地包含在亲人们的样子中,所谓鸿沟,也只是外在表现,毕竟人与人之间,真的无法冰释被无形的隔膜永恒包裹这一悲哀。“我们来时走了很长的路,所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所以,没有办法,只好这样。
还有,麦的处女作《船》中,也有个生于斯,死于斯的父亲,“海鱼咬掉了父亲的睾丸,海鸥啄走了他的眼珠,只有他白绿相间的胡须不问生死、继续生长,如坟上野草。父亲就躺在那里,腕上还挂着铜链,头发里长起海藻,他的身体其实没有剩下多少。”布雷顿角的海,既是孕育居民的子宫,也是他们的墓穴。海,人,不是彼此对抗的两极,最终以祭祀式的原始宿命,合为一体。
《灰白色的金色馈赠》,是七篇小说里唯一的第三人称视角。偷跑去酒吧,打桌球赢钱的少年,还未成年就不满现状,对生活理念感到失望,渴望逃离在成人的干涉中催生的失落与孤单,可又在成人的干涉下无法逃离。心底的呼喊,如幽微的烛光兀自摇曳;浓浓的沉默,只能谱入世界永恒的悲伤旋律。多么让人心生黯然!
去年这个时候,读麦的《海风》之前,我在读张岱的《夜航船》,对其中的卷十二宝玩部,兴趣盎然,罗列的金玉、珍宝、玩器,仿佛就与我同乘在那艘夜晚航行的船舱内,高低错落,怡然地缓步其中,真能体味到那种,怀古的优思。挑起帘幕往外走,迎面吹来的是枫国的海风,布雷顿角的海岸高耸又孤寂。驻足风雪中的老马、离乡与归乡的人们、葬身大海的父亲、中年男人与他的私生弃儿、老人怀抱手风琴,唱着忧伤的歌……哎呀,麦克劳德,你就不能多写点吗?
写作即便如麦克劳德般精雕细刻,低产作家们,也总有自己的尴尬与光荣。
低产作家是尴尬的。与高产作家相比,他们不够勤奋。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他们只能望而生畏;书架上,他们没有显豁的书脊;笔下的人数,亦不足以建立专属的文学帝国。他们身不怀洋洋洒洒、倚马万言的功力,天不赐一泻千里,滔滔奔流的资质。他们作品寥寥,名声难抱,获利微浅。他们遭人苛责,江郎才尽,骗吃老本……忘了王蒙在哪篇短文里写过,两位女作家,在一次文友会上相聚,一位著作等身,名利双收,一位天生丽质,温柔贤惠,但鲜有作品,却以作家自居。前者向朋友们秀出她这些年来的斐然成绩,夸赞声不绝于耳,后者惭愧得低下了头。
低产作家也是光荣的。不否认高产作家的浩瀚与雄壮,但难免泥沙俱下,参差披拂,良莠不齐。他们缺少低产作家的天赋异禀,出手不凡,独具特色;低产作家的作品字字珠玑,一字不可易;雅俗共赏,篇幅恰到好处;他们创作态度严谨,刳肝以为纸,沥血以书辞……王蒙的故事还没完——那位羞愧的女作家,从抽屉里取出她那本薄薄的小册子,诚实地说没有了,就这些。这么多年她把青春、时间都献给了家庭、丈夫、孩子,著作等身的女作家听了,走出门去,偷偷地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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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味无穷地合上《海风》。此后,当我沉溺于同是加拿大作家的艾丽斯·芒罗、邻国的海明威、福克纳、雷蒙德·卡佛,爱尔兰的威廉·特雷西、科尔姆·托宾,乃至世界三大短篇家(莫泊桑、契坷夫、欧亨利)中的短篇世界时,总怀念起《海风》的独特味道;我常常暗暗分神,想象他们写作时,心中翻涌的悲欢,灯下含睇的眼神,不经意的微笑与叹息。想象他们各自创造的人物,彼此之间,是如何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可以说,《海风》置身其中,简直毫无愧色。可为何当我初次读到它时,会有喜于沧海得遗珠之感?想来可能是他名声不够大,作品不够多。
如今,麦克劳德已逝,聚斯金德封笔,至于阿城,以后还会不会扔出下一部《棋王》,一切都是未知数。低产作家们的“爱惜羽毛”,并不可耻,对文学持敬畏态度的人同样可敬。最起码,他们不会仰仗自己的名声,胡乱弄几本书出来,圈读者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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