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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涅槃常寂照——《坛经》《机缘第七》习悟小札【60】

 新用户97560OBk 2024-02-22 发布于江西

无上大涅槃,圆明常寂照。

【原典】

僧志道,广州南海人也。请益曰:学人自出家,览 《涅槃经》十载有余,未明大意。愿和尚垂诲。

师曰:汝何处未明?曰: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于此疑惑。

师曰:汝作么生疑?曰:一切众生皆有二身,谓色身法身也。色身无常,有生有灭。法身有常,无知无觉。经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者,不审何身寂灭?何身受乐?若色身者,色身灭时,四大分散,全然是苦。苦,不可言 乐。若法身寂灭,即同草木瓦石,谁当受乐?又,法性是生灭之体,五蕴是生灭之用。一体五用,生灭是常。生则从体起用,灭则摄用归体。若听更生,即有情之类,不断不灭。若不听更生,则永归寂灭,同于无情之物。如是,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尚不得生,何乐之有?

师曰:汝是释子,何习外道断常邪见,而议最上乘法?据汝所说,即色身外别有法身,离生灭求于寂灭; 又推涅槃常乐,言有身受用。斯乃执吝生死,耽著世 乐。汝今当知佛为一切迷人,认五蕴和合为自体相, 分别一切法为外尘相。好生恶死,念念迁流,不知梦幻虚假,枉受轮回,以常乐涅槃,翻为苦相,终日驰求。佛愍此故,乃示涅槃真乐,刹那无有生相,刹那无有灭相,更无生灭可灭,是则寂灭现前。当现前 时,亦无现前之量,乃谓常乐。此乐无有受者,亦无不受者,岂有一体五用之名?何况更言涅槃禁伏诸 法,令永不生。斯乃谤佛毁法。听吾偈曰:无上大涅槃,圆明常寂照。凡愚谓之死,外道执为断。诸求二乘人,自以为无作。尽属情所计,六十二见本。妄立虚假名,何为真实义?惟有过量人,通达无取舍。以知五蕴法,及以蕴中我。外现众色像,一一音声相。平等如梦幻,不起凡圣见。不作涅槃解,二边三际断。常应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别一切法,不起分别想。劫火烧海底,风鼓山相击。真常寂灭乐,涅槃相如是。吾今强言说,令汝舍邪见。汝勿随言解,许汝知少分。

志道闻偈大悟 ,踊跃作礼而退。

【悟读】

诸行无常,是生灭法。

生灭灭已,寂灭为乐。

者,动也。“心理之思想外在之行为、一切之外境一切之关系”等,皆谓之“行”。宇宙万有之现象,包括众生之身心,随时随地皆处变化之中。诸行无常,皆生灭之状态,一起一落,一生一灭,不能永恒。正如,“事如春梦了无痕”

这个世界所以空苦无常,是因众生被生与死之法则所束缚。如果生与死的法则没有了,进入到佛家所言之无生无灭的寂静涅槃,便是大自在之圆满状态。故唯有超脱此生灭之世界,方可达到寂静涅槃之境域。

一般而论,妄心是“贪瞋痴慢疑”妄见是指“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身见即我执,边见为偏向一边之见解,邪见指所有不正之见解,对不正见解执实不放是见取见,执持邪戒谓之戒禁取见。

显然,志道禅师之观点是一种典型的外道邪见。他把“色身和法身、生死和涅槃”分成两截,看作是两个相互外在之东西,认为色身是无常的,有生有灭;法身是恒常的,无生无灭。如此,他就把涅槃理解为一种生灭之外的死寂状态,认为涅槃就是生命归于死寂,永不再生。

对此,大师作偈开示,其中涵盖之重要思想主要有,

其一,无上大涅槃,圆明常寂照”。谓心性本来是圆满光明与真常不变的,虽寂静不动,却能遍照一切法界;虽遍照一切法界,依然还是寂静无动,此乃无上涅槃之相。

其二,“妄立虚假名,何为真实义?”言依照边见建立的各种虚假名目,怎么可以说是大涅槃之真实本义?二元区分,是修行之最大障碍。“不分别,不执念,不判断”,唯有超越度量之人,方能通达涅槃境界,不舍不取。

其三,“平等如梦幻,不起凡圣见”,一切之外相,皆是平等清净犹如梦幻,不可起凡圣两种边见。

凡夫往往不是执于有,便住于空。听到他人讲真如佛性是空性,便落入空,以为一切如虚空般一无所有,此谓执空;如果听闻真如佛性是真实之有,便以为既然真实之有,就应该有个相或形。

还有两种典型外道,其一,以为一切众生皆有一个自性是永恒不灭的;其二,“摸头头知,摸脚脚知,在眼能见,在耳能听。”以为这种“能知能觉,能见能听”之心,就是真如,或者真心,然后把妄觉当作佛性,六祖斥之为“外道所说不生不灭者,将灭止生,以生显灭,灭犹不灭,生说不生。”

“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人从桥上过,桥流水不流”,众生所见,皆非真实,众生无明,执念于假。善慧大师之偈语,揭示的是无分别的得道之境。

明心见性,悟到的就是真如本性之“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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