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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分包劳务工工资管理风险及应对措施(全文)

 5vxtg0pwl8eq93 2024-02-27 发布于广东

1 引言

当前, 国内由于施工企业规模日益扩大, 中标的单个工程标的少则几亿, 大则上百亿, 单独依靠总包单位自身的力量难以独自完成施工任务, 依法、合规地对工程任务进行分包日益成为常态化施工模式。因此, 分包劳务工的管理日益变得重要, 成为影响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的重要因素, 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6]1号) 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 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文件中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 (劳务费) 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如何保证劳务工工资发放到手, 规避总包单位负总责的风险, 为我们提出了新课题, 结合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以下一些思考。

2 目前劳务工工资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风险

2.1 分包单位自行发放劳务工工资

分包单位发放劳务工工资后, 将发放工资表上报总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风险由分包单位承担。这样存在的风险是:总包单位无法确保分包单位将劳务工工资足额、真实、及时地进行了发放。对分包单位的劳务工管理处于失控状态。虽然在分包合同中约定, 劳务工资工资风险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但与国家 (国办发[2016]1号) 文件相违背;目前这种工资管理模式已不被施工单位采用。

2.2 总包单位代为发放工资, 但劳务工考勤, 工资标准、工种等由分包单位确定

分包单位上报劳务工工资表, 并提供出勤天数、月工资标准、银行卡信息等, 总包单位按照工资表由银行代为支付进工资表提供银行卡号中。目前施工企业大部分采用这种模式。

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一是劳务工工资银行卡可能被分包单位 (包工头) 强行收走, 银行密码等信息被分包单位 (包工头) 掌握。二是分包单位 (包工头) 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大量个人工资银行卡, 如:劳务工中途退场, 被要求留下工资银行卡;银行代为办理批量银行卡时, 分包单位 (包工头) 上报大量不在施工现场劳务工身份证信息, 获取了大量劳务工个人银行卡。分包单位 (包工头) 通过ATM机取现等方式, 将工程资金转移。三是工资标准由分包单位自行制定, 工资标准偏低或者偏高, 和实际的工资标准有差距。四是劳务工进出场情况不清楚, 出勤情况由分包单位自行考勤。如有的劳务工已经提前退场, 但是分包单位还在上报该名劳务工工资;有的劳务工不在现场, 分包单位虚报人数;有的劳务工中途请假等缺勤, 分包单位考勤为全勤等。

以上现状中, 虽然从表象看, 分包单位有劳务合同、工资标准、考勤表、工资银行卡等, 但是实质上是分包单位控制了整个劳务工管理流程, 总包单位代发工资流于形式, 成为分包单位 (包工头) 的“提款机”。通过以上的虚报人数、虚提工资标准、虚报考勤、截留工资卡等手段, 将工程资金、预期利润提前进行了转移。现场实际施工的劳务工可能无法领到工资, 将现场不稳定的因素及风险转移给总包单位。

按照国家规定, 劳务工工资总包单位要负总责, 一旦出现劳务工讨薪、上访、诉讼、仲裁等事件, 总包单位无法证明劳务工工资已经真实、足额的代为发放的, 劳务工工资由总包单位进行无条件的先行垫付, 总包单位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同分包单位索赔。但现实中分包单位往往挂靠的是“皮包”劳务公司, 总包单位往往是赢得了官司得不到钱。

针对以上施工现场现状及存在的风险, 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 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应对。

3 应对措施

3.1 建立分包单位及包工头个人资信审查准入制度, 从源头上杜绝失信、“恶意”分包单位 (包工头) 进场

重点审查分包单位资质信用情况, 包括关于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资质材料、技术实力、银行资信;企业过去的工程经验与业绩;企业的财务资本状况等, 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条件;重点审查分包单位和包工头是否发生质量等级事故、是否与总包单位发生经济纠纷、诉讼或者仲裁案件、民工恶意讨薪、集体上访行为;是否发生经营行贿等行为, 以上信息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网上新闻、第三方尽职调查等渠道获得。

3.2 合理确定分包工程单价, 确保分包单位合理利润

在确定分包单位工程单价时, 要确保分包单位合理利润, 让分包单位以合理单价中标, 从源头上杜绝分包单位主观上、恶意克扣劳务工工资赚取工程利润。

3.3 分包单位交纳劳务工工资银行履约保函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 (10%~15%) 向总包单位缴纳银行履约保函, 作为分包单位民工保证金, 一旦出现分包单位无法兑付民工工资情况时, 可以动用银行保函代为兑付。现实中, 分包单位无法提供合同总额的10%~15%的现金保证金, 只缴纳了少量的现金保证金, 无法为兑付民工工资作保证。将分包单位交纳现金保证金转为交纳银行保函, 也可降低分包单位资金成本。

3.4 建立劳务工进场制度, 借助现代信息设备手段, 获取个人信息

劳务工进场后, 分包单位应及时同劳务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将信息上报总包单位备案。总包单位及时在现场通过人脸 (指纹) 考勤机等考勤设备将劳务工脸部、指纹、身份证等信息录入。准确掌握劳务工进场时间。劳务工同时上报本人工资银行卡信息, 并签署相关承诺保证书。

3.5 建立劳务工进场告知制度, 明确个人权益

分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通过公示牌告知劳务工权益, 主要包括:一是劳务用工单位应与劳务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内容涉及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二是考勤制度。三是分包单位张贴“按月发放劳务工工资告知书”, 注明总包、分包、维权部门电话等。

3.6 建立劳务工过程动态考勤制度, 实施过程监控

总包单位每月定时在现场进行多次考勤, 时间间隔10天左右, 通过人脸 (指纹) 考勤机等现代信息设备来识别现场劳务工到位情况, 准确掌握劳务工考勤情况, 形成劳务工考勤报表。

3.7 合理确定劳务工工资标准, 防止工资水平偏高或者偏低

分包单位自主制定劳务工工资标准, 但不得低于当地劳务工工资最低标准。同时, 根据劳务工的个人工种、年龄等因素, 以当地劳务市场相同工种的薪酬水平基础上上浮15%~20%作为劳务工个人工资标准的上限;防止分包单位提高工资标准, 虚列工资。合理确定分包单位后勤等管理人员人数, 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一线劳务工的10%~20%,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比例。防止分包单位 (包工头) 安排亲戚、好友等人员在现场挤列工资。

3.8 建立劳务工工资优先代付制度

总包单位每月按照分包单位上报的工资表, 包含: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资标准、考勤天数等信息, 结合总包单位考勤机考勤报表, 审核劳务工资表后, 代为支付工资, 先一线工人后管理人员, 先外地劳务工后本地职工。

3.9 建立民工保证金制度

按照分包单位完成进度产值的一定比例预留民工保证金 (10%~15%) , 在分包单位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后, 劳务工工资全部兑付及退场、现场无任何遗留问题后再予以退还。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的逐步深入, 劳务工管理将作为施工企业管理的重点关注领域, 还可通过国家层面的企业、个人失信“大数据云”等, 及以上实践操作中的一点经验, 来确保劳务工、分包单位、总包单位的合法利益。

摘要: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进步, 各行各业蓬勃发展, 施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使得分包劳务工的工资管理变得非常重要。本文结合施工单位实际情况, 分析劳务工工资管理存在的风险并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工,工资,风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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